《子貢贖人》,出自《呂氏春秋·先識覽·察微篇》。
原文:
魯國之法1,魯人為人臣妾2於諸侯,有能贖之者,取其金於府3。子貢4贖魯人於諸侯,來而讓,不取其金。孔子曰:「賜4失之矣。自今以往,魯人不贖人矣。取其金則無損5於行,不取其金則不復6贖人矣。」
子路7拯溺者,其人拜8之以牛,子路受之。孔子曰:"魯人必拯溺者矣。"孔子見之以細,觀化遠也。
譯文:
魯國有一條法律,魯國人在國外淪為奴隸,如果有人能把他們贖出來,可以到國庫報銷贖金。有一次,孔子的弟子子貢(端木賜)在國外贖了一個魯國人,回國後拒絕收下國家賠償金。孔子知道後說:「子貢做錯了。從今以後,魯國人將不會從別國贖回奴僕了。」
子路救起一名溺水者,那人感謝他送了一頭牛,子路收下了。孔子高興地說:「魯國人從此一定會勇於救落水者了。」
夫子見微知著,洞察人情,實在是了不起。
注釋:
1. 法:法令,法規。
2. 為臣妾:做奴隸。臣妾:古時對奴隸的稱謂,男稱臣,女稱妾。
3. 府:指國庫。
4. 子貢:孔子的學生。姓端木名賜,字子貢。
5. 損:損害。
6. 復:再。
7. 子路:孔子的學生。仲由,字子路,又字季路。「孔門十哲」之一。
8. 拜:感謝。
小結:
子貢用自己的錢做了一件好事,本應該被樹為道德典範,夫子為何反而要批評他?子貢的錯誤在於把原本人人都能達到的道德標準超拔到了大多數人難以企及的高度。這樣使很多人對贖人望而卻步。違反常情、悖逆人情的道德是世上最邪惡的東西。把道德的標準無限拔高,或者把個人的私德當作公德,兩種做法只會得到一個結果,這就是讓道德尷尬,讓普通民眾聞道德而色變進而遠道德而去!
所以道德其實應該是一個人人都能夠做到的無損於己而又有利於人的。
聯想到國內教會,很多人都是義工,不拿教會的工資,那些準備全身奉獻教會的人就被這個門檻堵住了。一個教會,沒有更多的專職人員,如何更好的運轉。基督徒都知道,什一捐是用來幹什麼的,而教會的什一捐真正起到作用了嗎?請各教會的負責人,事工組,仔細思考這是不是一個阻礙教會發展的重要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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