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1557年,澳門已有葡萄牙人定居了,是歐洲人在遠東地區最古老的殖民地。
有說法是葡萄牙人剿除海盜有功,明朝皇帝於是特許葡人租借澳門做商港。但還有一種說法是廣東和福建官員為求私利,縱容葡人以澳門為根據地進行走私活動。
總之,葡萄牙人在澳門紮下根來。
清朝經歷鴉片戰爭後積弱,1849年葡萄牙趁機以澳門總督亞馬留被刺殺為由,與清政府打了一場小戰爭,史稱「關閘事件」,佔領了關閘和北山嶺。
後來十多年間,葡萄牙又吞併了凼仔和路環,並在1887年與清政府籤訂《中葡和好通商條約》,確立葡萄牙永久管理澳門的權利,以及澳門人殖民地居民的身份。
早在17世紀葡萄牙就有一種「屬地主義」的傳統,無論父母是什麼國籍和種族,只要出生在葡萄牙殖民地上,就可以自動獲得葡萄牙國籍。
1974年,葡萄牙爆發康乃馨革命,新政府步向民主化,並進行很多法制改革。第二年葡萄牙想將澳門歸還給中國,但中方因考慮國內政局和香港社會穩定而選擇暫緩歸還。直至1984年籤訂《中英聯合聲明》後,澳門回歸的問題才擺上了日程。
1986年,周南到訪葡萄牙,兩國展開多輪前途談判。由於葡萄牙早有歸還澳門的意向,談判重點只是回歸日期和澳門人的國籍問題。
當時澳門總人口不過24萬,葡籍澳門人大約有8.5萬人,其餘很多是非本地出身的外來人口。
中方曾建議葡方,容許在澳門出生,但父母非葡籍的人自行選擇國籍。葡方拒絕了,他們認為不能單為澳門問題而輕易改變對國籍的法律定義,葡萄牙政府不會改變雙重國籍的制度。
在此問題上,英國也給了葡萄牙壓力。若回歸後還有大量澳門人可以擁有葡籍,那麼英國政府是不是也該給予港人居英權呢?你不給的話,人家會說澳門人可以擁有葡籍,為啥你英國不給港人居英權?
而且英方還擔心葡萄牙1986年加入歐洲共同體(歐盟前身)後,可能會有大量香港人設法在澳門取得葡萄牙籍,再到英國定居。
葡萄牙則沒有這個擔心,澳門人只有不到1%的人懂葡語,很少有人會想移居葡萄牙。
最終中方在國籍問題上退讓,算是幫葡萄牙解了套。
1987年4月13日,兩國共同發表《中葡聯合聲明》。在聲明中,中方指出「澳門居民凡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規定者,不論是否持有葡萄牙旅行證件或身份證件,均具有中國公民資格」。對於葡萄牙護照的地位,中方婉委地稱之為「葡萄牙旅行證件」,並允許「原持有葡萄牙旅行證件的澳門中國公民,繼續使用該證件去其他國家和地區旅行」。
換言之,持葡萄牙護照的澳門人依然可以到當時的歐共體(現在的歐盟)諸國定居。事實上是承認了澳門人的雙重國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