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趙志疆
鮑毓明的雙重國籍,也可能成為雙重枷鎖,孤魂野鬼是最終結局。
高管性侵養女事件沸沸揚揚,鮑毓明的精明之處在於,不僅避開了14歲的年齡紅線,甚至還試圖撇開「養父女」的倫理責任。
問題是,雖然鮑毓明所謂「談戀愛」的理由很荒誕,但要從法律上認定存在強姦行為,仍然存在著很大的難度。
其實,除了涉嫌強姦之外,鮑毓明還有一處違法行為是顯而易見的,那就是雙重國籍身份。
在鮑毓明擁有的各種榮譽中,有兩個稱號值得關注,那就是教育部認證高層次海外留學人才、國家外國專家局認證外國專家。
從海外留學人才,到認證外國專家,可以看出,鮑毓明的國籍已經發生了變化。
這種變化,因為此次事件也被網友證實,有網友登錄查詢美國公民基礎信息網站,發現鮑毓明的登記國籍為美國,常住地址與鮑毓明國內主頁上也完全一致。
也就是說,鮑毓明已經入籍美國。
眾所周知,中國是不承認雙重國籍的,入籍美國,必然意味著要放棄中國國籍。然而,鮑毓明卻仍然是國內的專職律師,這本身就是一種值得注意的信號。
按照規定,專職律師是不能從事兼職的,北京市律協正在對此進行調查。
比違規兼職更嚴重的問題是,鮑毓明實際上是以美籍的身份在扮演中國律師,這更是一種嚴重的違法行為——按照《律師法》的規定,只有中國公民才能在中國當職業律師,這是司法主權獨立的重要標誌。
按照國內法律規定,對於那些輕微違法的外國人,可以直接驅逐出境。
因此,如果國內法律無法追究鮑毓明的強姦責任,那麼可以直接將他驅逐出境。然後,由受害人在美國提起訴訟。
鮑毓明在國內難以被定罪論罰的關鍵在於,涉事女孩已經超過了14歲的法律紅線,只要雙方自願,就不構成強姦。
(創意圖)
因為年代久遠,相關證據的收集難度大大增加,這也是鮑毓明表示「不會觸犯法律底線」的底氣所在。但在美國法律中,這起事件的性質卻很容易判斷。
依據鮑毓明所在加利福尼亞州的刑法規定,與不滿18歲且比自己小超過3歲的未成年人發生性行為,屬於法定的強姦行為,可以入罪。
「法定強姦罪」的要點是,在判斷被告人的行為性質時,只看受害人是否低於法律規定的年齡,而不考慮受害者在發生性行為時是否出於自願。
換句話說,哪怕受害人主動引誘,成年人與之發生性關係依然屬於強姦。
對於美籍人士來說,即使「法定強姦罪」沒有發生在美國境內,依然不妨礙追究相關責任人的法律責任。
按照美國《終結對兒童(性)剝削的起訴救濟及其他手段法》規定,任何美國公民、綠卡持有者,在境外與18歲以下兒童發生非法性行為,美國政府都有管轄權。
美國移民及海關執法局2012年發表通告,表示嚴厲打擊美國公民在境外的性侵犯未成年女孩的犯罪行為,並且追訴期是30年。
按照美國《移民與國籍法(The Immigration and Nationality Act)》規定:任何獲得合法永久居民資格的外國人,如果被判犯下重罪,美國司法部長可以將其驅逐出境。
與此同時,該法還規定:「性侵未成年人罪」屬於重罪。
(創意圖)
這說明什麼問題呢,如果鮑毓明的這個官司在美國打,他不僅會被判犯下重罪,而且還很有可能被驅逐出境。
如果中國和美國都把鮑毓明驅逐出境,那麼,他將成為沒有國籍的孤魂野鬼,對於長期遊走於兩國法律灰色地帶的鮑毓明來說,這無疑是一種大快人心的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