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澤鑑之於中國大陸民法:知識與方法

2020-12-23 法學中國

來源 | 燕大元照

王澤鑑先生的著作持續不斷在影響著大陸的民法學人。今天思考王澤鑑先生對於中國民法的意義,我以為可以從知識與方法兩個方面進行分析。

20世紀70年代後期,中國恢復高等法學教育時,面臨著嚴重的法學書籍荒。而兩卷影印的《民法學說與判例研究》,不知對於多少渴望知識的人,猶如久旱逢甘霖。

直至今天,我們讀那些30年前寫就的文字,依然要感佩其精準可信。

如今大陸學子已經不患書荒,反而要患書濫成災了。但真正能像王澤鑑先生的著作那樣精準可信的,比例實屬少之又少。結果法學書籍雖有數量的大幅增長,卻少有學術質量的顯著提升。

無論是法學研究還是法律適用,均離不開方法。

讀王澤鑑先生的書,不能僅僅讀其中的法學知識,更要琢磨其中的法學方法。擇其要者,可概括為四端:

其一,請求權基礎的思考及論證方法;其二,法解釋學的方法;其三,案例研究的方法;其四,比較法的方法。

法學方法猶如遊泳方法,如果只談如何遊泳而不能實際下水實踐,必然是誤人子弟的空談。

同樣,如果只學習遊泳的理論而不實際下水實踐,自己的能力根本不會有實際的提升。

王澤鑑先生的著作,既有對相應方法的闡述,更多的則是實際應用這些方法的思考和論證。

讀書不僅應領會作者的意思,同時應注意作者的方法。正是這些方法,對於中國民法研究水平的提升,至關重要。

德國法學之所以有今日的影響,端賴對於羅馬法的繼受。羅馬法之於德國法學,固然有知識傳遞的價值,更重要的乃是其方法。臺灣民法學對於中國大陸民法學的影響,可有一比。

從六十年前政權的更替和舊法統的廢除,到三十年前在「內部參考,批判使用」標識下的盜版影印,或者說,由主動廢除法律到主動輸入法學,可以說,正是以王澤鑑教授為代表的臺灣民法學說的「無印良品」,吸引著眾多大陸民法學人,爭相學習和效仿。

十六卷著作是王澤鑑先生幾十年法學研究的結晶,我們不妨稱之為「王澤鑑法學」,正如日本學者稱我妻榮的著作為「我妻民法學」。

當年德國人「通過羅馬法,超越羅馬法」,中國民法學來日的發展,必然要寄望於中國未來新生代的民法學人「通過王澤鑑法學,超越王澤鑑法學」,儘管目前這十六卷著作所展現的王澤鑑法學是漢語民法學界的一座難以超越的高峰。文 | 韓世遠

王澤鑑先生對於學習民法的建議

為增加學習的效率,須採積極主動的態度,在此提出三點建議:

1.加強研讀法律條文。讀到教科書引用的法律條文時,必須確實查閱精讀該條文及相關規定,來回於教科書與法律條文之間,始能真正把握理解法學理論與解釋適用的相互關係。經常閱讀法條有助於了解法律規範目的,探究社會問題,發現爭點、探尋解決可能性。民法條文的文字精確典雅,經常研讀、背誦,確可提升駕馭法律文字的素養。

2.從大一開始即須演練實例題,並將其列入課程內容,由簡入繁,始能透徹了解法律概念體系,運用法律解釋適用方法,培養處理案例的能力。在臺灣地區的大學圖書館,學生多在看書。在德國(或美國)大學法學院圖書館,從早到晚,座無虛席,學生多在查閱資料,解答實例題,研讀判例、提出報告。此涉及法學教育的目的及使命,教學研究及司法考試的核心問題。

3.加強溝通及共同討論。法學是在共同研討中成長進步的,遇到疑難問題時,應求教於老師,查閱文獻,與同學討論。為演練實例題,得組成小組,定期聚會輪流出題(此可促使我們認真閱讀資料,培養發掘問題設計案例的能力),同時個別作答、集體討論,若能持之以恆,必有顯著效果。

民法學者如何讀王澤鑑

「高聖平 |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

民法本為裁判規則,民法之學的目的即在於構建科學的裁判規則,以資助益法院貫徹民法之公平、正義,實現法治之目的。當事人主張權利,亦須於法有據,提供準確的請求權基礎。著此為出發點,先生獨樹一幟,創造性地構建了請求權基礎的民法研習方法,並貫徹於整個民法研究之全部領域。請求權基礎的思考方法是尋找問題、並論證其解決之道的根本方法,是民法學說與實務結合的最佳途徑。請求權基礎的思考方法須藉助於實例來演習,透過個案研讀,形成民法的概念與構建民法的規範體系與模式。是以,先生之著述往往以實例引導,抽絲剝繭,鞭辟入裡,曲徑通幽,將研究不斷引向深入。先生之實例不僅來源於本土實務,自有設計,更取自法治發達之各國實務。案例比較方法為比較法之高級境界,觀察相同案例的各國不同裁判方法,可窺得各國法治之要義,並達至為我所用之境界。要言之,以請求權基礎結合實例演習的民法釋義學,可謂先生法學方法論之精義所在。

「葛雲松 | 北京大學法學院」

開始我對民法懵懂無知,實在看不出「天龍八部」有什麼好,很快忽略過去。在艱難地啃過史尚寬先生的部分著作後,有一天又看起王老師的文章,突然有一種豁然開朗的感覺,仿佛一扇門被打開了。這些文章從提出問題,到整理學說判例,到比較法資料的援引,到邏輯分析、政策衡量,有如水銀瀉地,你能感到一種完美的「線條」,一種庖丁解牛般的輕鬆瀟灑。他的文字樸實、簡潔,有一種不疾不徐、溫文爾雅的君子之風。就好像傳說中真正的武林高手,你看到的似乎都是平常的招式,可是一招一式揮灑自如,其運用之妙,讀起來真是一種享受。

「韓世遠 | 清華大學法學院」

無論是法學研究還是法律適用,均離不開方法。讀王澤鑑先生的書,不能僅僅讀其中的法學知識,更要琢磨其中的法學方法。擇其要者,可概括為四端:其一,請求權基礎的思考及論證方法;其二,法解釋學的方法;其三,案例研究的方法;其四,比較法的方法。法學方法猶如遊泳方法,如果只談如何遊泳而不能實際下水實踐,必然是誤人子弟的空談。同樣,如果只學習遊泳的理論而不實際下水實踐,自己的能力根本不會有實際的提升。王澤鑑先生的著作,既有對相應方法的闡述,更多的則是實際應用這些方法的思考和論證。讀書不僅應領會作者的意思,同時應注意作者的方法。正是這些方法,對於中國民法研究水平的提升,至關重要。

「田士永 | 中國政法大學法學院」

民法學習有很多目的,掌握基本概念和民法基本理念當然非常重要,但僅僅這些顯然不夠,因為幾乎沒有誰是為學民法而學民法。學習民法首先是為適用民法解決具體問題。為此,除需要掌握民法基礎知識,還需要形成法律思維。這些知識、思維,以及將來所謂的法律職業能力,顯然不是上課聽老師講下課看書就能為學生所掌握的。但是,法科學生在學校學習的時間有限,不可能事事親歷,案例研習就成為法科學生掌握法學知識的有效手段,並是法學知識內化為自身素質和能力的有效途徑,是養成法律思維的重要環節。

「易軍 | 中國政法大學法學院」

讀先生的著作,受益匪淺。有三個方面給我留下了尤其深刻的印象。一是靈活自如地運用法釋義學。在尊重民法典權威性的前提下,先生對之進行卓有成效的描述、概念釐清或體系建構。二是高度重視法院判例。先生深諳司法活動對法律之變化與生長的重要作用,對法院判決,進行分析、批評、注釋,或組成體系或闡明法理,並藉此參與或指導創造法律的工作。三是力倡平等、自由與人格尊嚴的民法觀念。先生不僅多次明確宣示與呼籲「民法的終極價值乃在於維護、促進、保障個人的自由、平等、人格的發展與尊嚴」,而且於具體制度的研究中,闡幽發微,揭櫫制度背後潛藏的基本民法價值。職是之故,每次閱讀先生的著作都不啻是一次法學思維的訓練與法治觀念的洗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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