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們通過幾個問題來了解下贈與合同及相關規定。
1、什麼是贈與合同?
贈與合同包括兩方面,一是贈與人將自己的財產無償給予受贈人,二是受贈人表示接受贈與。
2、贈與合同是否可以撤銷?
可以撤銷,但需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
例外:1)經過公證;2)依法不得撤銷的具有救災、扶貧、助殘等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不可以撤銷。
在上述例外情況下,如果贈與人不交付贈與財產的,受贈人可以請求交付。如果應當交付的贈與財產因贈與人故意或者重大過失致使毀損、滅失的,贈與人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如在地震中,甲決定捐贈1萬元,但後面後悔了,籤訂合同後不願意捐贈。因為此捐款具有救災性質,即使在支付1萬元之前,也不可以撤銷。
但如果是在日常生活中,甲決定贈與1萬元給乙,即使籤署了贈與合同,只要甲未將1萬元交給乙之前,可以隨時撤銷。但如果甲和乙的合作做了公證,則甲無論如何不可以撤銷。所以簡單來說,受贈人要保障自己的利益,最佳方式就是將贈與合同做公證。
3、贈與合同中受贈人是否可以無條件接受贈與財產?
視情況而定,贈與合同可以附義務。如果附義務的,受贈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義務。
4、贈與的財產有瑕疵的,贈與人是否要擔責?
如果受贈人接受贈與財產沒有附義務的,則贈與人不承擔責任。
如果附義務的,贈與人在附義務的限度內承擔與出賣人相同的責任。
在任何情況下,如果贈與人故意不告知瑕疵或者保證無瑕疵,造成受贈人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此種情況涉及惡意贈與,贈與人需要擔責。
5、贈與合同成立後贈與人是否有權撤銷?
如果受贈人發生以下情形:
1)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者贈與人近親屬的合法權益;如傷害贈與人本身或者贈與人的親屬。
2)對贈與人有扶養義務而不履行;如子女接受父母贈與後不贍養父母。
3)不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的義務。
即使贈與的財產已經交付,贈與人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可以行使撤銷權,撤銷改贈與。
6、贈與合同中如果贈與人死亡,其他人是否有撤銷權?
在因為受贈人的違法行為導致贈與人死亡或者喪失民事行為能力的,贈與人的繼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六個月內行使撤銷權,撤銷贈與人原先的贈與。
這裡有個特殊的限定條件,要受贈人違法行為導致贈與人死亡或者喪失民事行為能力,如果受贈人是因為自身疾病等死亡的,繼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則無此撤銷權。
7、行使撤銷權的後果是什麼?
如果問題5和6中的贈與人,或者其繼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行使撤銷權的,可以向受贈人請求返還贈與的財產。
8、贈與義務的履行是否是絕對的?
有的時候,贈與人的贈與可能是分期或者持續很長時間的。贈與人籤訂贈與合同時候的經濟能力會隨著時間的變化而產生變化。雖然法律規定贈與合同除非特定情況,不可以隨意撤銷,但因為贈與合同無償的性質,對贈與人來說財務負擔較重。
因此,法律規定了,如果贈與人的經濟狀況顯著惡化,嚴重影響其生產經營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贈與義務。即贈與人自身困難的,可以不再履行贈與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