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德勒茲《差異與重複》
[澳]喬·休斯 著
廖鴻飛 譯
德勒茲的傑作《差異與重複》中譯本終於在去年由六點圖書推出。這是當代哲學的一部經典之作,它不僅是對再現的精彩批判,也是對其起源的精妙闡述。後者使德勒茲早期的哲學史研究得以系統化,並為他後期與加塔利的合作奠定了基礎。
我們的「思想家和思想導讀叢書」準備了兩本《導讀德勒茲〈差異與重複〉》,一本的作者是喬·休斯、譯者是廖鴻飛,另一本的作者是亨利·薩默斯-霍爾、譯者是鄭旭東。這兩本導讀均是上乘之選,各有其側重點,互為補充,相信可以比較好地幫助我們理解德勒茲這部重要的作品。
今天要重點推薦的就是喬·休斯這本,它剛剛在我們微店上架(亨利·薩默斯-霍爾那本已在編校流程中,會儘快推出)。
識碼購書
本書為這部極為重要又極難讀解的經典之作提供了一份深入淺出的導讀。它尤其適合首次接觸德勒茲及其《差異與重複》的讀者,為此,本書主要提供四個方面的導讀:1.哲學背景和歷史背景;2.主題概述;3.文本閱讀;4.接受與影響。
值得一提的是,本書作者喬·休斯(Joe Hughes)是德勒茲研究專家,著有《德勒茲與再現的起源》(Deleuze and the Genesis of Representation)、《德勒茲之後的哲學》(Philosophy After Deleuze)等書;而本書譯者廖鴻飛亦是我們《導讀德勒茲》一書的譯者。
今日推送本書書摘【歡迎點擊文末「閱讀原文」進入拜德雅微店購買此書,感恩大家的支持】。
《差異與重複》結論第一部分的標題就是「對再現的批判」。這是一種很好的作總結的方式,因為這個短語所蘊含的東西貫穿整本書。假如你第一遍閱讀《差異與重複》所能夠得出的結論就是「對再現的批判」,那麼你就已經理解了一切。前提是你懂得兩樣東西:「再現」這個詞語的意義,以及「批判」這個詞語的意義。這就是困難的部分。因為德勒茲是一個不將術語轉化並常常重新發明其意義,就不會使用該術語的哲學家。
「再現」在《差異與重複》這本書裡有數不清的意義。有時候再現可以等於「同一性的形式」,有時候它等同於「概念」的形式。有時候它能夠被劃分為「四重根」。德勒茲會將再現等同於「知識」、「命題」、問題的解決方法、意識、觀念和判斷。這個清單很長,但是所有這些例子都指向一個東西:客體。
德勒茲說的客體是什麼意思呢?這個問題在1968年的一篇題為「戲劇化的方法」的談話中形成,它與《差異與重複》的最後兩章內容有很大的重合。德勒茲以提問「什麼是事物?」作為開始:
首先我想提問:什麼是普遍事物的特徵或顯著特點?這種特徵具有兩面:它所擁有的性質或各種屬性,以及它所佔有的外延[……]總而言之,每一個事物都處於兩種綜合的重疊之中:一種是性質上的或特殊性的綜合;另一種是部分的、組成的或組織上的綜合。
客體具有兩面:它擁有性質,並且,它佔據一定的空間外延。而且,德勒茲很清楚地在他的談話裡提到,他說的「普遍事物」就是指對事物的再現。德勒茲是一個不斷地重新發明傳統的哲學家,但他在此卻驚人地(幾乎是令人不適地)傳統。自亞里斯多德以來,客體至少具有兩個方面:每一個客體均由原初的屬性——空間形式——組成,而且所有的客體還具有第二層的(更容易消逝的)屬性,比如顏色這樣的屬性。
德勒茲在《差異與重複》裡堅持了這種定義。他在此說到,由「現成的性質與外延」充溢的「感官世界」,並且說「再現的元素」不過就是「性質與外延」。普遍客體就是位於性質與外延重疊處的一種再現。反之,「再現」就由這兩種「元素」組成:性質與外延。這兩種再現的元素是德勒茲在這本書裡提到的所有其他再現形式的基礎。它們組成了「同一性」的形式。客體是被「概念」縈繞的東西。它是意識「知曉」的東西。它是判斷所巡視的關於某物的客體。
「批判」這個詞又是怎樣的呢?我們說《差異與重複》是對再現的批判,並不是說這本書是一些平白易懂的句子的集合,是要宣揚對再現的一種模稜兩可的反對,而且伴隨這種反對意見的是對某種事物更為晦澀的賦值,是比「根莖的」要更晦澀的「生成」或「差異」。相反,德勒茲早在寫《尼採與哲學》(1962)時就發展出了對批判的特定理解。德勒茲認為,批判必須既「完全」,又「積極」。它必須是完全的,意思就是「沒有什麼東西能夠逃脫它」。它必須是積極的,意思就是當它限制或破壞某個事物的時候,它也揭示了其他方向或釋放了其他可能性。《差異與重複》對再現的批判就同時在做這兩件事情。再現必須訴諸批判,而這種批判必須同時揭示思想的非再現面向(一種重複差異的「潛在主體」)。然而,這還不是德勒茲關於批判的全部定義。
為了完成對批判的定義,或者說為了讓批判變成一種「激進的批判」,它必須展示尼採在《論道德的譜系》裡做的事情(或者甚至是黑格爾在《精神現象學》裡做的事情),即事物的起源就已經是被批判了的。德勒茲不斷地強調這一點。一種真正激進的批判並非對位於過去的、空心化的批評對象的批判。一種真正的激進批判要展示批判對象在起源處已是被批判過了的。它令人信服地展示對象的形成,以至於它已經取代了批判揭示的新元素。批判「是激進的、有根據的,它執行著[批判所揭示的面向的]發生,同時也執行著[批判所破壞的面向的]發生」(強調系原文所加)。因此,作為一種對再現的批判,《差異與重複》要做三件事情:(1)它超越再現;(2)它發現積極的元素(一種重複差異的「潛在主體」);(3)它同時展示差異與再現如何產生。與此同時,《差異與重複》慶祝再現的虛無化,同時也必要地詳細展示再現的起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