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衡律師說:關於取保候審申請三個「黃金時點」的幾點意見

2020-12-16 永衡昭輝鹽城律師說

永衡律師說:關於取保候審申請三個「黃金時點」的幾點意見(江蘇永衡昭輝律師事務所)

案件名稱:

關於取保候審申請三個「黃金時點」的幾點意見——以張某某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罪等數起取保候審成功為案例

委託人張某某、鄭某某、李某某等人分別涉嫌銷售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罪、故意傷害罪、私分國有資產罪,委託人在被採取強制措施以後,辯護人接受委託後,經過會見以及與辦案民警溝通,詳細了解的委託人的涉案情況,及時向辦案機關提交《取保候審申請書》、《請求不予逮捕意見書》、《羈押必要性審查申請書》等,並當面向經辦民警、檢察官發表律師意見。最終,辯護人的意見被採納,辦案機關依法將委託人的強制措施變更為取保候審。

案件信息:

1、生效裁判文書字號:(2017)粵0103刑初276號、穗公海取保字(2019)00019號;

2、案情簡介:

委託人張某某、鄭某某、李某某等人分別涉嫌銷售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罪、故意傷害罪、私分國有資產罪,這是三個不同案件。三位當事人被刑事立案後,被偵察機關採取了刑事拘留措施,刑事拘留期間辯護人提交了《取保候審申請書》,三人於偵查期間均被取保候審。其中,鄭某某故意傷害罪一案,公安在刑事拘留期間作出了不予變更強制措施的決定,辯護人遂於檢察院審查逮捕期間,約見了當時批捕科的經辦檢察官,當面發表了不予批捕的建議以及當事人符合取保候審強制措施適用條件的律師意見,次日檢察官即作出了不予逮捕的決定。

爭議焦點:

被告人是否符合取保候審的條件。

辦案機關決定要旨:

犯罪嫌疑人因人民檢察院不批准逮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九十一條之規定,決定對其取保候審。

辦案機關審查結果:

決定對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審。

取保候審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所規定的五種強制措施之一,與其他四種一樣都是為了保障刑事訴訟活動的順利進行而針對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的人身自由採取的強制性措施。五種刑事強制措施按照強制力度以及對個人人身自由的限制程度,從輕到重依次為拘傳、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拘留、逮捕。其中,拘留和逮捕是被高頻適用的強制措施,是對人身自由限制最強的強制措施,一旦實施,當事人將被收押於看守所,俗稱羈押。而取保候審是一種非羈押性的刑事訴訟強制措施,一方面可以保障刑事訴訟程序順利進行,另一方面賦予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通過提供保證人保證或者交納保證金的方式換取非羈押性、不剝奪人身自由權的權利,該項措施對於保障人權、程序正義等方面具有其他羈押性強制措施不可代替的作用。但現有司法實踐中,取保候審相對於拘留、逮捕這兩個羈押性強制措施呈現「羈押是常態,取保是例外」的態勢,取保候審率很低。比如,前段時間「華為251事件」,曾某在離職華為公司處理完經濟補償問題後,因涉嫌詐騙罪被拘留乃至批准逮捕,前後一共羈押了251天,最終龍崗區人民檢察院作出了不起訴決定。該事件中嫌疑人曾某的行為是否必須採取羈押性的強制措施,曾某涉案行為的社會危害性是否嚴重到不得不採取羈押措施,從最終的處理結果我們似乎找到一些答案。

面對以上「低取保率,高羈押率」的現實狀況,對於律師在辦理相關案件時如何提高取保候審的成功率,現本人結合所承辦數起的案件,就取保候審申請的幾個「黃金時點」提幾點粗淺看法,望各位不吝賜教:

一、第一個時點(≤37日)從嫌疑人被刑事拘留之日至偵查機關向人民檢察院提請批捕之日:偵查機關直接作出取保候審決定。

根據目前刑事司法實踐,犯罪嫌疑人到案以後首先採取的強制措施主要就是刑事拘留,作為嫌疑人的家屬也主要是在收到偵查機關的《拘留通知書》才知道

嫌疑人被刑事拘留的相關情況以及涉嫌的罪名,即《刑事訴訟法》第八十五條規定,應當在拘留後二十四小時內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屬(通知的內容包括拘留的原因和羈押的處所)。所以,取保候審申請的第一個時點是從嫌疑人被刑事拘留之日起算,到偵查機關向人民檢察院提請批捕之日這個時間段。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九十一條規定,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准逮捕應當在拘留後3日內提出,在特殊情況下可以延長1~4日,對於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夥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則可以延長至30日,而人民檢察院自接到公安機關提請批准逮捕書後的7日內作出是否批准逮捕的決定。所以,本時點的最長期限為37日。

在本時點,受理取保候審申請的機關是偵查機關,此時提交的法律文書是《取保候審申請書》,文書的主要內容就是針對當事人符合取保候審適用條件的事實和理由作出充分陳述;提交文書的時點因個案而不同,但個人認為不宜過早,因為嫌疑人到案以後,辦案人員需要時間進行訊問和調查,在查清基本案情之前,偵查機關是不可能考慮讓嫌疑人取保的,所以要預留出給辦案人員進行訊問和調查工作的時間,這個時間長短也是因案而異,個人經驗十天左右。遇到案情複雜的,可以考慮把時間適當延長,但不宜超過30日,同時要追蹤偵查機關的辦案進度,防止偵查機關未滿37天就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捕了。

本時點提出取保候審申請的優勢在於辦案機關比較了解案情,特別是涉眾型的犯罪案件中,對於從犯的取保申請可以幫助辦案人員對各嫌疑人進行分流,提高辦案效率,同時也能節省司法資源。

二、第二個時點(≤7天)是公安機關提起批捕之日至人民檢察院作出逮捕或者不逮捕決定前這段時間:人民檢察院作出不予逮捕決定後,公安機關變更強制措施為取保候審。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九十一條規定,人民檢察院自接到公安機關提請批准逮捕書後的7日內作出是否批准逮捕的決定。所以,本時點的最長期限為7天。在本時點申請取保自然是因為第一個時點未申請或者申請未通過,自偵查機關提請檢察院審查批捕之日(該時間點需要辯護人及時與偵查機關溝通確定),辯護人可以向人民檢察院提交《請求不予批准逮捕意見書》。本次申請書的主要內容變為嫌疑人不符合逮捕條件的事實和理由,根據《刑事訴訟法》第八十一條規定,主要包括三個方面:一是有犯罪事實發生;二是嫌疑人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三是嫌疑人的社會危險性。文書提交的時點應當是儘可能快,因為整個時間只有七天,另外在此期間,應當通過檢察院的案管中心約談經辦檢察官,當面發表不予逮捕的建議,並與檢察官溝通案情。在「捕訴合一」的體制下,檢察官是比較重視辯護人的意見,也需要通過辯護人更詳細、準確地了解整個案件的走向。

三、第三個時點人民檢察院作出逮捕決定至人民法院作出終審判決之前:建議偵查機關變更強制措施為取保候審。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九十五條規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後,人民檢察院仍應當對羈押的必要性進行審查,對不需要羈押的,應當建議予以釋放或者變更強制措施。《人民檢察院辦理羈押必要性審查案件規定(試行)》第九條規定,刑事執行檢察部門收到申請材料後,應當進行初審,並在三個工作日以內提出是否立案審查的意見。《關於貫徹執行<人民檢察院辦理羈押必要性審查案件規定(試行)>的指導意見》第十五條第(十)項規定,偵查監督部門作出批准逮捕或者批准延長偵查羈押期限決定不滿一個月的,經初審,一般不予立案。所以,在本階段辯護人提交《羈押必要性審查申請書》的時點要綜合全案來看,對於屬於《人民檢察院辦理羈押必要性審查案件規定(試行)》第十七條規定的經羈押必要性審查,應當向辦案機關提出釋放或者變更強制措施的建議的情形,可以儘快提交申請;對於屬於兩可之間的情形,應當在充分論述取保的事實和理由的基礎上,避免因為未超過前述一個月期限的規定而被不予立案。

江蘇永衡昭輝律師事務所

南京市珠江路222號長發科技大廈13樓

江蘇永衡昭輝(鹽城)律師事務所

鹽城市金融城1號樓17樓

相關焦點

  • 怎麼申請取保候審?
    一、申請取保候審的基本問題首先,取保候審要向哪個部門申請。按照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公檢法三家都可以做出取保候審的決定,所以理論上,案件在哪家手上,就可以向哪家申請取保候審。除了偵查階段之外,審查起訴階段還有一個申請取保的非常好的時間點。我之前說過,逮捕之後取保的可能性比較小,但認罪認罰從寬制度的推廣給這個可能性撕開了一個口子。根據兩高三部《關於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的指導意見》第二十一條的規定:21、逮捕的變更。
  • 取保候審辦理程序是什麼,取保候審辦理有哪些程序?
    但是能不能辦理取保也是有條件的,並非取決於律師能力大不大、關係硬不硬,或者家屬財力是否雄厚。那麼取保候審辦理程序是什麼,取保候審辦理有哪些程序?網友諮詢:取保候審辦理程序是什麼,取保候審辦理有哪些程序?廣東一粵律師事務所梁敏河律師解答:辦理取保候審的流程是:1、取保候審的申請。
  • 濰坊取保候審律師
    濰坊取保候審律師,」15年來,楊律師始終堅守「昌誠信重事實據理力爭,申權益促和諧法治天下」的理念,秉承「昌法申權,永遠在路上」的精神,充分維護當事人的權益,為法治社會的建設貢獻著自己的力量。濰坊取保候審律師, 嬰兒出生後一個月以內,由戶主、親屬、撫養人或者鄰居向嬰兒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
  • 取保候審後多長時間結案、還會判刑嗎……取保候審必知的7個問題
    取保候審便是其中最為常見、廣受歡迎的一項強制措施,因為它對於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人身自由限制比較輕。一、申請取保候審的條件有哪些?◆ 保證金標準《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國家安全部關於取保候審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五條規定,保證金的起點數額為一千元。
  • 因打架鬥毆被刑拘,可以取保候審嗎?
    取保候審是一種相對自由的強制措施,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採取取保候審的,雖然人身自由是會受到限制但是仍然是可以正常進行活動的。網友諮詢:您好,男朋友因打架鬥毆現在看守所,正常可以取保候審嗎?之前有底案。
  • 「2020」檢察院取保候審後如何處理?起訴?不起訴?
    大家好,我是胡偉憲律師。案件被取保候審之後,檢察院對案件會怎麼處理呢?本文正文分三部分解答這個問題。我們先看下法律怎麼規定,然後再分析法律規定,最後談一談實踐經驗。文章末端我會附上最近辦理的檢察院決定取保候審決定書。
  • 深圳詐騙罪被抓做取保候審處理案例。普羅米修律師事務所
    爭吵完後,曾X林假裝上廁所,曾X明就以用金元寶押在兩個老人身上為由借錢,說等以後有錢便會來贖回金元寶並付給兩位老人2000元利息。陳X妹湊到11500元現金給曾X明,曾X明則把金元寶押給陳X妹後就與曾建林逃離現場,在逃跑的路上曾能明分給曾建林贓款5200元,曾能明自己分得贓款6300元。案發後,贓款已被追回。
  • 韶關取保候審律師-上海瑞美克律師事務所
    韶關取保候審律師為了使謝邦友名正言順承擔責任,通過訴訟手段向提起訴訟。當職務幹預了司法,同一案件三次立案,公平缺席被金錢腐蝕的權利到底是打破了天平的平衡,權大過於法邦友公司、謝邦友對此不服,就本案提起上訴。在本案二審過程中,王明瑞也是使盡手段,找到鄭州市中級人民副院長,終維持原判。王明瑞等十人作為國家,頂著人民公僕的名義,卻處處以權謀私,惡意謀取他人財產。
  • 杭州刑事律師葉斌:故意傷害輕傷一級判幾年?能夠取保候審嗎?
    能夠取保候審【葉斌律師提示】王某某故意傷害他人,刑事拘留一般14天,之後公安會提請檢察院審查逮捕,檢察院會作出逮捕的決定或者取保候審的決定。故意傷害他人,根據傷害的嚴重程度不同,可能涉嫌行政處罰或者刑事處罰。
  • 「觀點碰撞」取保成功是「瞎貓碰到死耗子」還是「取保有道」?
    關於取保候審,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看法。當事人委託律師,第一願望即希望儘早取保;有些江湖律師,則以能取保候審作為噱頭,忽悠委託人騙財;而有些刑辯大咖,則認為取保候審不應該是技術派律師的最終目標······辯護律師介入案件的第一時間,需不需要提出取保候審申請?
  • 泊頭行政訴訟諮詢講解訴訟中取保候審什麼意思
    泊頭行政訴訟諮詢講解訴訟中取保候審什麼意思    泊頭行政訴訟諮詢講解訴訟中取保候審什麼意思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行為方式已經可以構成一個犯罪的前提下,辯護律師根據相關案件情況發生的時間、地點、背景、手段、情節、後果、主觀惡性、一貫表現等因素,提出應當及時予以有效減輕
  • 偷外賣大學生被取保候審,知名律師願提供法律援助
    徐昕和助理都願意提供援助7月19日晚,北京乾成律師事務所刑事部執行主任肖之娥在微信公眾號上預告說:大學生偷外賣被抓,徐昕老師願法律援助並資助其讀書。徐昕在文章後面留言稱:「肖大律師愛幫我做主,接不接案子也主要是她說了算,這次完全聽她的。」7月20日一早,徐昕又在微信朋友圈談到此事時寫道:「據說事實有出入,需要再核實。」
  • 刑事律師:被刑拘,委託律師會見有什麼好處?到底有沒有用?
    最好儘快委託律師會見,而且一定要委託刑事律師會見! 正如上面所說,一旦家人涉嫌犯罪被刑事拘留,家人不能見、派出所什麼都不會跟您說,因此您什麼消息都了解不到。 這時候,只能委託律師才能會見,也只有律師才能見到您的家人!
  • 刑事律師為什麼總講刑事拘留黃金37天?
    對於需要繼續偵查,並且符合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條件的,依法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申請變更強制措施為取保候審辯護律師在了解案情、會見當事人以後,根據案件情況和專業的判斷,制定刑事辯護方案,申請變更強制措施向偵查機關申請取保候審。通過申請取保候審,使當事人解除羈押狀態,減輕其心理和生理壓力,同時通過申請取保候審,反映案件情況有利於當事人的理由和依據,提供給偵查機關多角度地了解該案,避免造成冤案。
  • 對部分涉案民營企業家取保候審,是對他們故意放水嗎?
    現在只要提起民營企業這四個字,很多人都會豎起大拇指,表示由衷的佩服!為什麼大家對民營企業家這個群體會這麼尊重呢?那是因為民營企業為我國的國民經濟的發展做出了巨大貢獻。因此,我國的民營經濟現在可以說是腹背受敵啊!民營企業的處境總體來說並不樂觀啊!在這種情況下,國家為了幫助民營企業度過眼前的難關,可以說是多管齊下,付出了太多的努力!可以說只要能對民營經濟的發展有所幫助的,國家都大力的支持!比如對涉民營企業錯案的糾錯行動,對亂查封亂扣押亂凍結企業財產行為的嚴厲打擊,這些對拯救民營企業有幫助的事情,國家全部都在馬不停蹄的進行著!
  • 杭州刑事葉斌律師:用手錘錘傷婆婆怎麼定性?能夠取保候審嗎?
    故意傷害罪【葉斌律師提示】故意傷害他人,根據傷害的嚴重程度不同,可能涉嫌行政處罰或者刑事處罰。三、造成他人重傷的,通常在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內量刑。一般也不適用緩刑。四、造成他人死亡的(或者特別殘忍手段致人嚴重殘疾)的,則量刑在10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特別殘忍手段」指故意造成他人嚴重傷害而採取的毀容、挖眼、剁手,或者打擊身體要害部位(如頭部、胸部、生殖器等),或者水淹、火燒、窒息、凍餓等特別殘酷的手段。
  • 河南17歲男生打傷猥褻少女者被取保候審:幫助她我沒有錯
    1月5日晚,焦作市檢察院變更了對被批捕男生王勇(化名)的強制措施,警方對其取保候審。猥褻女生的和某豪已被警方認定毆打他人和猥褻,處以行政拘留。王勇母親告訴揚子晚報紫牛新聞記者,焦作市公安局解放分局成立了專案組,對王勇進行了三次訊問,王勇的父親兩次在現場陪同。律師王豔濤主動向他們提供了法律援助,律師提交的撤案申請書,目前正在等待警方的最終結果。
  • 烏魯木齊市刑事附近律師
    烏魯木齊市刑事附近律師  基於以上理由,申請人認為,對犯罪嫌疑人何某採取取保候審是「合法理、合事理和合情理」,敬請機關依法批准對何某變更強制措施為「取保候審」。  如果偵查機關批准了對何某變更強制措施為「取保候審」,本律師也將督促何某隨傳隨到,積極配合偵查機關偵辦該案,不礙機的偵查活動。  此致  xxx局  申請人:xxx律師事務所
  • 海利生物(603718.SH):監事周裕生收到取保候審決定書
    格隆匯 12 月 1日丨海利生物(603718.SH)公布,公司於2020年11月21日披露了《關於實際控制人、董事長及監事被採取強制措施的公告》(公告編號:2020-082號),監事周裕生因涉嫌職務侵佔於2020年1月31日被上海市公安局靜安分局刑事拘留。
  • 三明一男子醉駕被抓,取保候審期間再次醉駕
    三明一男子竟在醉駕被抓 取保候審期間再次醉駕, 如此麻木, 法律絕不輕饒!被告人鄭某因涉嫌犯危險駕駛罪在取保候審期間,又於2020年6月10日20時40分許,酒後無證駕駛兩輪摩託車沿三明市三元區新市南路由芙蓉新村路口往海關路口方向行駛,當行駛至海關路口地段時被執勤民警當場查獲。當日21時11分許,鄭某被送往醫院進行血樣提取。2020年6月12日,經鑑定,鄭某血液中檢出乙醇,含量為194.63mg /100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