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自官方的數據:截止2019年底,我國失信人員1600多萬人,也就是說每90人當中,就有一個失信人。
如何定義老賴?法律釋義: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的;
1.以偽造證據、暴力、威脅等方法妨礙、抗拒執行的;
2.以虛假訴訟、虛假仲裁或者以隱匿、轉移財產等方法規避執行的;
3.違反財產報告制度的;
4.違反限制消費令的;
5.無正當理由拒不履行執行和解協議的。
創業失敗者
非常遺憾的社會上把「老賴」這個詞用爛了。隨意地將「老賴」的帽子戴在創業失敗的創業者頭上;而且失信人當中有大量的創業失敗者。這應該說是一種悲哀。
對於創業者,當初懷揣著夢想,曾經為社會做出過貢獻。近十幾年來社會經濟發展很多變化。產業結構調整,金融政策,市場變化等諸多方面的因素。有些創業者栽了大跟頭,可以說一夜回到解放前。造成這個結局是多方面的。
糾正司法執行中濫用「失信人」的做法
因為創業失敗而導致的失信被執行人,也就是俗稱的「老賴」;因為創業把所有資產都賠進去了,成了無產者,這類人不是不是真老賴。
創業失敗者,真正成了弱勢群體。社會懲戒無所不用,他們沒有財產、失去工作、不能坐高鐵、不能坐飛機,不能註冊公司,不能做高管,甚至連養老金也交不上。造成這種局面,老百姓心知肚明,要引起我們的反思!濫用失信人懲戒措施必須予以糾正!
對於創業失敗者,且成為失信人來說,我們應該如何對待?
首先,必須放下對他們的偏見!
當前社會上有多少創業者成為老賴?失敗只不過是暫時失敗,不論他們成功與失敗,他們的堅持、他們的拼搏精神都是難能可貴的。
深圳此前已通過我國首部個人破產法規;《浙江法院個人債務集中清理(類個人破產)工作指引(試行)》工作指引的發布,意味著浙江正式探索個人破產制度。最具經濟活力的省市已經走在前頭,在政策層面已經採取措施。
不久前《中華工商時報》報導"我們要像愛護自己的眼睛一樣愛護民營企業,像善待親人一樣善待民營企業家,善待民營企業家就是善待自己。"
創業失敗者,同樣也是社會財富。只要給他們機會,他們就會有東山再起那一天。當下社會應該關注創業失敗者這個群體,真正體現我們社會制度的優越性,幫助創業失敗者重新站起來,為社會經濟發展做出更大的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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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來源:創業耕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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