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反殺正在施暴的丈夫被判刑7年,律師:有三點說不過去
隨著法治的進步,人們不再逆來順受,在遭受外來侵害時,勇敢地進行反擊,是「正當防衛」保護了受害人的合法權益。
然而,近日宣判的這起案件,卻被判為防衛過當,妻子反殺正在施暴的丈夫被判刑7年。受委託的律師表示:這樣判有三點說不過去。
湖南省懷化市辰谿縣,62歲的李小娟多年來婚姻生活並不幸福,因為丈夫的懷疑,她時常遭到毆打。丈夫王軍懷疑李小娟有男女作風問題,經常對李小娟實施家暴。2019年王軍甚至將李小娟趕出家門,直到2020年春節前李小娟才被子女接回家。
今年3月的一個晚上,因為一個小小的誤會,丈夫再一次對李小娟動手,辱罵、掐脖子,甚至拿起刀砍向李小娟。多年來遭受家暴的委屈一湧而上,李小娟決定報復,在廚房將辣椒摻水裝在水杯裡,拿著水杯和拖把木棒來到堂屋實施了「反抗」。丈夫被打倒在地後,在恐懼和憤怒的驅使下,李小娟繼續敲向了丈夫的後腦勺。
為此,辰谿縣法院一審審理認為,李小娟被其丈夫王軍掐脖子、用西瓜刀砍打時,持木棒打擊王軍的頭部,其行為具有防衛性質,但其持械打擊王軍身體要害部位,造成王軍當場死亡的嚴重後果,防衛程度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其行為構成故意傷害罪。
李小娟的代理律師認為:
一、李小娟屬於對正在實施的行為進行反擊。在婚姻裡,丈夫的家暴已經成了家常便飯。這一次,丈夫拿起西瓜刀對她進行砍打,李小娟用雙手阻擋,羽絨服袖子被砍爛,雙臂被砍傷。如果再不反擊,極有可能被丈夫砍死。
二、李小娟有自首情節。事發後,李小娟電話通知兒子和親屬。親人、鄰居等聞訊趕來,王軍躺在地上一動不動,頭部下有血跡,李小娟則坐在堂屋,沒有逃跑。當時,李小娟外套損壞,額頭腫著,手臂上還有幾處淤青。
三、兒女們有諒解。判決書顯示,李小娟的兒女選擇諒解了母親。
李小娟的代理律師稱:李小娟具有正當防衛性質,歸案後如實供述犯罪事實,且認罪認罰,並且取得親屬的諒解,可以從寬處罰。
下一步,上訴與否將徵求李小娟及其子女的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