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7日
距離事關上億保險消費者的
重疾險將正式「換擋」僅剩20餘天
2月1日起
《重大疾病保險的疾病定義使用規範(2020年修訂版)》
將正式實施
這是重疾險條款時隔13年迎來的大調整
屆時舊規範下的重疾險產品將停售
新規對投保人有哪些影響?
想投保的市民,是該搭上舊款「末班車」
還是該靜待新產品上市再購買呢?
重疾險下月上新,多家險企推擇優方案
據了解,新規範首次引入輕度疾病定義,將原有25種重疾定義完善擴展為28種重度疾病和3種輕度疾病。
新規下,有些治療手段可以獲賠了。比如冠狀動脈搭橋術、心臟瓣膜手術由「開胸」改為「切開心包」「切開心臟」,不再強制要求開胸。
《重大疾病保險的疾病定義使用規範(2020年修訂版)》,除了對定義進行調整外,還對重疾險產品設置了3個月的過渡期,即舊規範下的重疾險產品將在2021年2月1日前停售,2月1日起籤訂的重疾保險合同均應符合新規範。
三湘都市報記者了解到,「新舊交替」之際,包括平安人壽、中國人壽、泰康人壽等眾多保險公司都推出了「擇優理賠」方案,讓新規實施前購買了重疾險的消費者可以在新舊定義中挑選更加有利的理賠方案,讓當下有保險需求的客戶能更放心地購買保險。
比如,客戶罹患阿爾茲海默病,臨床痴呆評定量表評估結果為3分,若按2007版重疾定義申請理賠,因不滿足定義中「自主生活能力完全喪失」的條件,結果為不予理賠;而按2020版重疾定義理賠,則符合重大疾病定義,可賠付100%基本保額。擇優方案是依據2020版重疾定義理賠。
買「舊」還是等「新」,根據自身情況而定
「接下來的一個月,有可能是未來20年購買重疾險的最好時機。」「如果你考慮購買重疾險,請一定要在2021年1月31日前上車。」「重疾險新規倒計時,購買的最好機會就是現在。」記者注意到,最近不少保險經紀人都在朋友圈極力推薦舊版重疾險產品。
問
在新老產品迭代之際,由於新舊重疾定義變化而造成理賠上出現的差異,「魚與熊掌難以兼得」,消費者到底是該搭舊款「末班車」還是靜待新品上市呢?
業內人士表示,保險是一種極為特殊的商品,年齡越大,身體健康狀況越可能出問題,投保時越不容易通過,從這個角度來說,投保當然是越早越好。至於「買新」還是「買舊」,應根據自身的年齡、健康情況、保障情況、產品條款等諸多因素綜合考慮,選擇適合自己的產品。
答
值得一提的是,湖南地區甲狀腺癌的理賠佔比相當高。2020年,平安人壽湖南分公司甲狀腺癌理賠更是高達23.2%。平安人壽湖南分公司理賠專家關婉婧介紹,如果客戶罹患「I期甲狀腺癌」,若按2007版重疾定義進行理賠,符合「重大疾病」,賠付100%基本保額;而按2020版重疾定義,「I期甲狀腺癌」不符合「重大疾病」,僅符合「輕症」定義,對應賠付30%基本保額。根據擇優理賠方案,客戶可依據2007版重疾定義理賠。
2020版定義28種重度疾病和3種輕度疾病
1
新增3種重度疾病:
嚴重慢性呼吸衰竭、嚴重克羅恩病、嚴重潰瘍性結腸炎;
法律援助
惡性腫瘤、急性心肌梗死、腦中風後遺症:
2
按照嚴重程度分為重度疾病和輕度疾病兩級。
記者 潘顯璇 實習生 陳瑜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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