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華社電 (記者曾維)李宏專犧牲已經12年,當地幹部群眾一直沒有忘記這位英雄。
李宏專,彝族,生於1978年,雲南省蒙自人,2000年9月從紅河州人民警察學校畢業後到蒙自公安局交警大隊工作,2007年9月任蒙自公安局交警大隊芷村中隊中隊長。工作期間,他先後榮立集體三等功1次,獲市局嘉獎2次;他曾擔任負責人的紅河廣場崗亭被授予「全國青年文明號」。
2008年11月16日晚,李宏專與妻子付樹梅打算去給中隊民警們買些禦寒的衣被。19時30分左右,他們經過蒙自月牙塘附近的振興商場時,突然聽到一陣急切的呼救,李宏專定睛一看,發現一名男子正在搶劫一名女性的手鍊。
李宏專迅速衝上前,將嫌疑人摔翻在地,就在這時,嫌疑人的同夥從旁邊衝過來,用刀刺向李宏專胸部。劫匪的刀刺穿了他的心臟。李宏專的鮮血頓時噴湧而出,但身負重傷倒在血泊裡的他仍然緊緊抓著劫匪。
由於刺中要害部位失血過多,李宏專漸漸沒了力氣,劫匪趁機逃脫。付樹梅衝過去扶他,李宏專用微弱的聲音對她說:「不能讓他們跑了。」這是李宏專對妻子說的最後一句話。
李宏專被急救車送往醫院,最終因心臟貫穿傷引起失血性休克搶救無效,於2008年11月16日19時50分英勇犧牲,年僅30歲。
李宏專壯烈犧牲的噩耗傳開,當地幹部群眾以及他生前領導、同事們都沉浸在深深的悲痛中。2008年11月20日上午,上萬名群眾參加了李宏專英烈告別儀式,並自發向他年邁的父母捐款。
李宏專參加工作以來,創造了轄區事故高發路段交通糾紛處理「零投訴」的紀錄。僅2007年9月以來,他就帶領民警累計查驗機動車7000餘輛次,查處交通違法行為5000餘起,抓獲犯罪嫌疑人3名,查獲盜搶車輛4臺。
2009年7月,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公安部聯合發文,追授李宏專為「全國公安系統一級英雄模範」榮譽稱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