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都聽說過四兩撥千斤,認為四兩撥千斤指的是一種技巧,在掌握了這種技巧之後就可以用很小的力量來對付千斤之力。那麼這種說法是正確的嗎?其實牛頓第二定律F=ma就已經把四兩撥千斤的可能性表達出來了。
請看下面的例子:一人站立在地面上,由受力分析可知此人受到三個力的影響,分別是重力P、支持力N、腳底摩擦力f。通常情況下,我們只討論人在x軸的運動,並且重力P和支持力N大小相同,方向相反,所以P和N無須考慮。假設現在有一水平推力向人推去(推力比較小,不足以使人騰空飛出),要維持人的靜止狀態必須讓摩擦力f等於推力F。
由於摩擦力的作用點在腳底,推力的作用點在身體上部,這裡可以把人體看做剛體,因此人會做定軸轉動。一旦人體產生轉動,人體的重心就會移出支撐面外,為了保持平衡,人會自然地把腳向後移動以便讓重心重新落回支撐面內。在移動的過程中腳底會不斷地受到地面的摩擦力,直到摩擦力把推力消耗掉,人體才又恢復到平衡狀態。
在這個過程中可以看到,推力和摩擦力的作用讓人先做了一個定軸轉動,然後人的調整能力又讓人做出了平移。如果推力太大導致人的調節能力無法在短時間內反應,那麼人就會騰空飛出,直到重力把它拉回地面然後摩擦力消耗掉推力為止。
從上面這個例子中我們可以看到:第一種情況,腳底的摩擦力只作用在腳底這個位置,而在推力的作用點上可以認為沒有受到任何阻力的作用,因此推力全部轉換為對人體的加速度。這樣推力可以造成人體運動的最大效果。
第二種情況,如果我們把推力的作用部位改在腳尖的地方,讓推力和腳底摩擦力在一條直線上,這時如果還想讓人體運動,其推力就必須大於摩擦力。設摩擦力為一定值,則推力首先要被摩擦力抵消一部分,剩下的一部分推力才能轉化成人體運動的加速度。
上面第一種情況是四兩撥千斤的力學原型;第二種則是頂牛對抗。
在實際的推手當中,我們沒有辦法讓對方的推力正好與腳底摩擦力處於一條直線上,但我們可以儘量縮短推力的作用點和摩擦力作用點之間的距離,以減少身體產生轉動的可能性;並且通過身體姿勢的調整,儘量消除掉這個轉動力矩的影響,以保持自身的平衡狀態。
以上講的是推力在人處於靜止狀態時的四兩撥千斤;如果人體已經處於運動的狀態,比如重心移出支撐面外的時候,那麼只需要順著人的運動方向再施加一個推力,人的運動速度就會被疊加而增加得更大,這可以說是借力情況下的四兩撥千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