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裝修的過程中,許多人覺得房子是自己的,想要按照自己的意願進行改裝,那麼這樣做是正確的嗎?不過,也有人認為私自改建房屋是犯法的,那麼住宅樓私自改建房屋犯法嗎?下面就和小編一起來文中了解一下,順便來說說房屋私自改建歸哪個部門管以及改建房屋需要什麼手續。
一、住宅樓私自改建房屋犯法嗎
1、住宅樓私自改建房屋犯法嗎?一般來說,住宅樓私自改建房屋是犯法。根據城鄉規劃法,開工建設必須取得規劃部門的審批後才能進行,否則會被認定為違法建築。可向綜合執行舉報,要求拆除違章建築。
2、根據《物權法》的有關規定,業主對其建築物專有部分享有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業主行使權利不得危及建築物的安全,不得損害其他業主的合法權益。
3、根據此規定,業主在物業範圍內,不得擅自改變房屋結構、外貌、設計用途、功能和布局,不得對房屋內外承重牆、梁、柱、板、陽臺進行違章鑿、拆、搭、建等等。
4、《物權法》也同時規定,房屋的一方所有人或使用人有造成房屋危險行為的,應當及時排除危險;他方有權採取必要措施,防止危險發生;造成損失的,責任方應當負責賠償。
二、房屋私自改建歸哪個部門管
1、房屋私自改建歸哪個部門管?一般來說,私自改變房屋用途是違法的,可以向當地城管部門反映情況,城管可以上門執法要求恢復原狀。也可以去規劃部門反映情況。或者直接以相鄰權受到侵害為由向法院提起訴訟。
2、《物權法》第七十一條規定,業主對其建築物專有部分享有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業主行使權利不得危及建築物的安全,不得損害其他業主的合法權益。
3、《物業管理條例》第四十八條,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及時處理業主、業主委員會、物業使用人和物業服務企業在物業管理活動中的投訴。
第五十條,業主、物業服務企業不得擅自佔用、挖掘物業管理區域內的道路、場地,損害業主的共同利益。
因維修物業或者公共利益,業主確需臨時佔用、挖掘道路、場地的,應當徵得業主委員會和物業服務企業的同意;物業服務企業確需臨時佔用、挖掘道路、場地的,應當徵得業主委員會的同意。
業主、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將臨時佔用、挖掘的道路、場地,在約定期限內恢復原狀。
第五十二條,業主需要裝飾裝修房屋的,應當事先告知物業服務企業。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將房屋裝飾裝修中的禁止行為和注意事項告知業主。
三、改建房屋需要什麼手續
1、改建房屋需要什麼手續?房屋改建或擴建的審批程序包括受理、初審、覆審、審批和發證五個環節。
2、根據《建築裝飾裝修管理規定》,若對原有房屋裝飾裝修時,凡涉及拆改主體結構和明顯加大荷載的,應當按照下列辦法辦理:
(1)房屋所有權人、使用人必須向房屋所在地的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申請,並由房屋安全鑑定單位對裝飾裝修方案的使用安全進行審定。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應當自受理房屋裝飾裝修申請之日起20日內決定是否予以批准。
(2)房屋裝飾裝修申請人持批准書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辦理報建手續,並領取施工許可證。
(3)建設單位按照工程建設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的有關規定,到工程所在地的質量安全監督部門辦理建築裝飾裝修工程質量安全監督手續。
(4)對於未辦理報建和質量安全監督手續的裝飾裝修工程,有關主管部門不得為建設單位辦理招標投標手續和發放施工許可證;設計、施工單位不得承接該裝飾裝修工程的設計和施工。
3、改建房屋申報材料
(1)房屋變更登記申請書;
(2)房屋所有權證;
(3)土地使用權證或用地證明文件;
(4)房屋變更的有關證明文件;
(5)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6)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7)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或開工報告;
(8)建設單位關於房屋竣工驗收合格的證明;
(9)營業執照或機構組織代碼證複印件;
(10)法定代表人或個人身份證明;
(11)房屋測繪成果報告及房屋平面圖
(12)委託書及代理人身份證複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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