郎溪縣住建局行政審批科原科長童斌受賄案一審宣判

2021-01-07 澎湃新聞
郎溪縣住建局行政審批科原科長童斌受賄案一審宣判

2020-11-12 17:00 來源:澎湃新聞·澎湃號·政務

11月6日,郎溪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行政審批科原科長童斌犯受賄案一案,在郎溪縣人民法院第一法庭公開開庭審理並當庭宣判。

法院審理認為:2018年12月至2020年8月,被告人童斌在擔任郎溪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原郎溪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行政審批科科長期間,利用自己在安徽省建築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臺(原安徽省工程建設監管和信用管理平臺)的權限,為他人謀取利益;利用本人工作職權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他人謀取不正當利益,多次收受他人財物,共計人民幣85.3萬元(其中29萬元系未遂)。案發後,童斌在留置調查時,如實供述大部分違法犯罪事實,系坦白,依法可以從輕處罰;退繳了全部贓款,可以酌情從輕處罰;對指控的犯罪事實認罪認罰,可以從寬處理。

綜上,郎溪法院依法判決,被告人童斌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並處罰金二十八萬元;犯罪所得贓款予以追繳,上繳國庫。

縣紀委監委組織縣直各單位、各鄉鎮領導幹部200餘人到院旁聽庭審,集中開展深化「三個以案」警示教育。(史金竹 郭維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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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郎溪縣住建局行政審批科原科長童斌受賄案一審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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