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年底還有這幾筆錢能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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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薪」
是指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職工取得的年終第十三個月獎勵性工資。但企業如果沒有明文規定,此前也沒有慣例,勞動者不能強求單位必須發年底雙薪。
年終獎
是用人單位根據自身的經營狀況,通過其內部規章制度規定、勞動合同約定方式或其他方式,在年終給予勞動者的一次性獎金。法律對單位發放年終獎無強制性統一規定。
未休帶薪年假補償
《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規定:「對職工應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數,單位應當按照該職工日工資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資報酬。」
失業補助金
2020年5月,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發布《關於擴大失業保險保障範圍的通知》規定,2020年3月至12月,領取失業保險金期滿仍未就業的失業人員、不符合領取失業保險金條件的參保失業人員,可以申領6個月的失業補助金,標準不超過當地失業保險金的80%。
公益性崗位補貼
2020年4月,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發布「就業補貼類政策清單」顯示,公益性崗位安置的就業困難人員、建檔立卡貧困勞動力,以及臨時性公益崗位安置的人員可領公益性崗位補貼,受理截止期限為2020年12月31日。公益性崗位補貼標準參照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執行。
來源:中新經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