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定家暴「目擊者」應報案,厚植反家暴社會土壤

2020-12-23 新京報網

▲動新聞視頻截圖。


看到家暴,淡定做吃瓜群眾?廣東的反家暴立法,要對此亮「紅牌」了。


據新京報報導,7月28日,《廣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辦法(草案修改二稿)》提請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二次會議審議。草案修改二稿明確,任何單位和個人對正在發生的家庭暴力行為有權勸阻,對受害人面臨人身安全威脅的應當向公安機關報案。


劃重點:「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勸阻,「應當」報案……這意味著,你目睹了家暴現場,你就有義務報案——即便你只是個「路人甲」。


在家暴動輒刺激公眾敏感神經,也成了大眾關切議題的語境中,此舉很難不引發輿論關注:這是首次有地方性法規擬對家暴行為「目擊者」的報案義務作出明確規定,相當於將「強制報告義務主體」進行了擴充。


明確家暴「目擊者」應報案,本質上也重申了一點:家暴不是家務事。在家暴面前,任何人都不該做袖手旁觀的看客,或者輕易轉過身去裝作沒看見。


這無疑是有的放矢:雖然「家暴不是家務事」在當下漸成社會共識,可這離轉化為「路見『家暴』,出手相助」的廣譜性行動自覺,仍有距離。現實中,面對家暴,很多人「嘴上說會制止,身體上卻很誠實」——「家事化」判斷和「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觀念,總是輕易「勸退」了他們的幹預念頭。而廣東擬立法規定家暴「目擊者」應報案,就是對此的矯枉與糾偏。


值得注意的是,把目擊者也納入「強制報告」責任主體之列,是反家暴地方立法層面的「創新」。


反家庭暴力法明確單位、個人對正在發生的家暴「有權及時勸阻」,但廣東這份草案中的表述口徑則是「任何單位和個人」;反家庭暴力法將應當報案的主體限定為學校、幼兒園、醫療機構、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社會工作服務機構、救助管理機構、福利機構及其工作人員,適用情形則是「發現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家庭暴力」,這份草案則往前邁出了一大步——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在「受害人面臨人身安全威脅」時都應當向公安機關報案。


明確家暴「目擊者」應報案,的確是對法律權利義務的調整。這拓寬了人們的義務區間,但無關道義綁架:不論是著眼於反家暴亟須的「社會共治結構」,還是從幹預成本、公民道德自覺等角度考慮,要求人們及時介入或舉報家暴行為,都談不上「過分要求」。


當某些肆無忌憚的家暴行為呈現出「外向化」特徵時,不只是那些與反家暴反虐待直接相關的受理、跟進和轉介人員,目擊者也有跟不法行為作鬥爭的義務。更何況,拍照存證和報案沒那麼高的現實風險,但To be or not to be,卻決定了行善和助惡的朝向,還可能改變受害者的遭遇乃至命運。


要求家暴「目擊者」應報案,是在反家庭暴力法基礎上的「更進一步」,但這不是將法律泛道德化的亂來,而是拿捏好了「善法」分寸:廣東草案修訂也是在研判基礎上,將「有權」報案修改為了「應當」報案,並非想當然。


頗耐人尋味的是,在出臺落實《反家庭暴力法》的地方性法規方面,已有山東、湖北、湖南、貴州、內蒙古、新疆等6地出臺地方法規,多地將制定本省反家暴實施辦法列入了立法計劃。這些地方法規亮點紛呈,如有的地方明確家暴受害者也包括男方,有的地方明確了違反家暴告誡制度會承擔什麼法律後果……


廣東的相關立法過程中更是亮點迭出:擬明確「凍餓、禁閉、性侵未成年人,都算家暴」 「未成年人目睹家暴也是受害者」「將網絡散布家人隱私等納入家暴範疇」「不得以『維持家庭關係』為由勸阻報案」等,都曾引發熱議,也收穫了正向的輿論反饋。


說到底,反家暴地方立法,家暴防治網絡織得越牢越好——只要嚴守法治框架,多些在反家庭暴力法基礎上的「更進一步」也無妨;對於其他地方立法中的好舉措,各地也宜見賢思齊、善於對標。像明確路人「見家暴得管」,就頗具範本價值,可資各地借鑑。


□仲鳴(媒體人)


編輯 陳靜   校對 劉軍

相關焦點

  • 厚植反家庭暴力的法治土壤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將「禁止家庭暴力」規定為婚姻家庭編的重要內容,再次向全社會表明:家庭暴力侵犯家庭成員的人權,是危害社會、違背社會公序良俗的違法行為。近年來,隨著反家庭暴力法的深入實施,相關法律和制度的不斷完善,依法保護家庭成員合法權益的法治意識正在不斷提升。不久前,最高人民法院聯合全國婦聯、中國女法官協會召開發布會,發布人身安全保護令十大典型案例。
  • 厚植反家庭暴力的法治土壤(人民時評)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將「禁止家庭暴力」規定為婚姻家庭編的重要內容,再次向全社會表明:家庭暴力侵犯家庭成員的人權,是危害社會、違背社會公序良俗的違法行為。近年來,隨著反家庭暴力法的深入實施,相關法律和制度的不斷完善,依法保護家庭成員合法權益的法治意識正在不斷提升。不久前,最高人民法院聯合全國婦聯、中國女法官協會召開發布會,發布人身安全保護令十大典型案例。
  • 反家暴小課堂:你眼中的「家暴」就是法律定義的「家暴」嗎?
    為預防和制止家庭暴力,進一步增強廣大婦女和家庭的反家暴意識,保護婦女兒童在婚姻家庭中的合法權益,貴州省婦聯開設了「黔妹妹」反家暴小課堂。今天,由省婦聯公職律師、《貴州省反家庭暴力條例》起草組成員王曉翠以《你眼中的「家暴」就是法律定義的「家暴」?》為題,為您理清家暴認知中的誤區。
  • 《反家暴法》實施四年多項措施實踐中遇冷
    「應反思對於方洋洋這種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監護人對他們實施暴力、實施侵害的時候,國家怎樣有效地介入。」北京市振邦律師事務所合伙人李瑩說。  據其分析,強制報告制度被束之高閣的原因在於《反家暴法》的第三十五條。該條表示,上述責任主體未依照本法第十四條規定向公安機關報案,造成嚴重後果的,由上級主管部門或者本單位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呂孝權認為,剛性監督問責機制才是有威懾力的,法條中「處分」二字「輕描淡寫」。  「處分指的是什麼?批評教育算處分吧?警告算處分吧?
  • 反家暴不再是私事 發現家暴要強制報告
    山西晚報訊(記者 李飛飛)家庭暴力一直備受社會關注。1月15日,《山西省家庭暴力預防和處置辦法》(以下簡稱《辦法》)經山西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二次會議審議通過。《辦法》提出,我省要建立家庭暴力強制報告制度。
  • 【國際反家暴日】關於反家庭暴力,你應該知道的... ...
    02遭遇家暴怎麼辦? 一、提升自我保護意識和能力家暴往往具有突發性,受害人第一時間應做好自我保護。如將家中利器藏起、不與出現憤怒情緒的加害人正面衝突,隨身攜帶手機、鑰匙、身份證等重要物品,給自己規劃最短的逃生路線等。
  • 馬志達:厚植愛國主義精神,共同發展粵港澳大灣區
    那是因為,在這20年裡,澳門在社會、經濟、民生方面都有很大的進步,在『一國兩制』方針下,澳門人過得一天比一天幸福。」廣東政協委員、澳門中華總商會青年委員會主任馬志達在廣東省政協十二屆三次會議第二場委員通道上這樣說。「『一國兩制』在澳門的成功,關鍵在於澳門人的愛國之心。」馬志達表示,當前是發展粵港澳大灣區的最好時機,唯有厚植愛國主義精神,才能共同發展粵港澳大灣區。
  • 「黑龍江省反家暴條例」已納入立法進程,反家暴:「一定要從反第一...
    另外,高珊提醒道,受害者應注意留存和固定包括人證、物證、書證、視聽資料等多種證據,各證據之間互相證明並形成證據鏈共同指向家暴事實。「無論遭受家暴後是否打算離婚,這些證據都應保存。」有人衝動之下「以暴制暴」「反家庭暴力,一定要從反第一巴掌開始。」
  • 國際反家暴日 | 對家庭暴力勇敢說「不」
    國際反家暴日 | 對家庭暴力勇敢說「不」 2020-11-27 17:03 來源:澎湃新聞 政務
  • 方洋洋案:在「反家暴上」我們還能做什麼?
    03法律的無奈2016年,《反家暴法》正式實施,可是實施以後,卻並沒有起到明顯的嚇阻家暴的作用。《反家暴法》中加入了告誡制度、人身安全保護令、緊急庇護等措施,讓公權力可以依法介入阻斷家暴,可是方洋洋、拉姆悲劇發生時,為什麼公權力沒有能夠早介入、早預防呢?
  • 首批9名「律政佳人」成天河「反家暴大使」
    11月25日,天河區「反對家庭暴力,守護家園平安——11.25國際消除家庭暴力日」活動在天河公園舉行,來自羊城律政佳人志願者服務隊的9名律師獲授旗和綬帶,成為天河首批「反家暴大使」。活動分三個部分進行,第一部分是主會場活動;第二部分是反家暴宣傳展覽,反家暴法典型案例展示,反家暴維權指引等;第三部分是反家暴遊戲及法律諮詢體驗。活動通過節目表演、宣傳展覽、服務體驗等形式進行反家暴宣傳。
  • 「自錄視頻家暴案」中暴打妻子的丈夫被批捕!
    家暴只有零次和無數次!請對家暴零容忍!廣東鶴山被妻子視頻取證的家暴男子被批捕。5月25日,記者從廣東省鶴山市檢察院獲悉,該院以涉嫌故意傷害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陳某文。經查,2019年5月17日凌晨,犯罪嫌疑人陳某文因生活瑣事與其妻子姚某發生口角,後用拳腳對姚某實施毆打。經法醫鑑定,被害人姚某傷情達到輕傷一級。
  • 閒林街道婦聯開展多方議事破解家暴難題
    老師們的分享多方議事:1、律師蘇迪亞:反家暴工作的對策和建議維權幹部隊伍的建設:壯大維權隊伍、加強專業性培訓, 擴大普法覆蓋面:提高女性反家暴意識的同時,增加對男性的普法教育,將反家暴納入家庭教育範疇:關注家暴目擊者尤其是青少年的影響。
  • 從拉姆案到女子不孕被虐致死案,家暴的難題是什麼?
    拉姆案和山東女子不孕被虐致死案讓「家暴」話題成為今年公眾議題的一個痛點。《反家暴法》的出臺和家暴的屢禁不止,讓人不禁思考,家庭暴力在社會生活中為何易發難解? 為此,中國新聞周刊採訪了多位婚姻家事律師、刑事律師、前民事法官以及警察轉型的民間公益組織負責人,試圖從他們的視角和工作經歷中釐清當一場家暴發生前後,哪些系統性問題是始終存在的。
  • 廣東省反家庭暴力法辦法即將實施,請大聲對家暴說「不」!
    在堅決反家暴的道路上廣東省一項新舉措的出臺再為家暴受害者「加碼」大大增強了反家暴的法律後盾 2020年7月29日,《廣東省實施辦法》(以下簡稱《辦法》)經廣東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22次會議全票表決通過,將於2020年10月1日起實施。
  • 來論|反家暴「庇護所」大量閒置,何以保護受害者
    11年來,南京反家暴庇護中心總共入住2人;北京順義,三年僅接收2例庇護救助案例;上海兩家庇護所7年服務對象合計19人……反家暴庇護所站點多、知曉率低、庇護少,的確不該。因為據上述報導披露,與庇護所閒置形成對比的,是中國嚴峻的家暴事實——2017年,公安部新聞中心官方微博援引的一則數據顯示,我國2.7億個家庭中,約30%的婦女遭受過家暴,每年有15.7萬婦女自殺,60%是因為家庭暴力。可見,不是遭受家暴者不需要一個「避風港」,而是他們在遭受家暴時得不到庇護所的及時庇護與救助。反家暴庇護所為何普遍閒置?
  • 厚植土壤 靜待花開
    在藝術體操項目上,廣西有人才資源上的優勢,有過光榮的歷史,如今新的培養梯隊也在逐漸搭建完善,現在需要做的仍是厚植土壤靜待花開。期待廣西藝術體操能出現新的領軍人物,帶領廣西藝體運動走向新的輝煌。
  • 家暴離婚怎麼判?《民法典》規定:家暴不適用離婚冷靜期制度
    家暴不適用離婚冷靜期制度】家暴的婚姻不需要苦苦維繫,都說只有零次和無數次。因此,家暴一旦出現,就需要果斷離婚,這樣的婚姻繼續持續下去,後果可能是你想像不到的。但是一般遭遇家暴,法院會怎麼判?民政部二級巡視員楊宗濤4日在民政部發布會上表示,《民法典》關於離婚冷靜期制度的規定只適用於協議離婚。
  • 夫妻性暴力到底算不算家暴?
    「孩子怎麼打都是家務事」、「配偶怎麼打婚都不能離」——從今以後,請把這條新聞甩到這些愚昧者的臉上:我國首部反家暴法將於明年3月1日起施行。同居、離婚不離家等人群之間實施的暴力行為,參照本法規定執行,反家暴從此有法可依!
  • 日本反家暴法小史:「馴化」公權救濟者而非受害者
    法律實施之初,日本社會家庭暴力的發生率仍舊居高不下,家暴受害者因情感、精神上受到控制,或因社會地位、經濟和子女及長輩方面的顧慮,往往沒有能力在家暴中對抗或及時撤離,以及提出「有效」的救助需求。針對上述狀況,該法在2004年的修訂中新增了禁止加害人接近未成年子女的保護命令,並致力於構建一套完整的「女性獨立支援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