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春節稱為「年」。把過春節叫做過年,這種稱呼在民間具有悠久的歷史。自古以來,對年的由來說法不一而足,有一種說法,認為年是一種怪獸,人們過年放煙花爆竹,是為了闢邪驅兇嚇走怪獸,以保佑家人的平安,但實際上放煙花爆竹的習俗始於漢代,而年的來歷卻十分遙遠的。
原始社會時期就有了對「年」的不同叫法。據古書記將「年」叫做「載」,是萬象更新的意思。夏代叫做「歲」
表示新年一到春天就來了,商代叫做「祀」表示四時已盡,該到編入史冊的時候了。「年」的正式叫法始於周代。傳說「五穀大熟」為大年。《爾雅釋天》說「年」者禾熟之名,每歲一熟,故以為歲名。甲骨文中的「年」字是果實豐收的形象,金文中的原是預祝豐收喜慶的日子。為慶賀豐收,迎接新的一年的生產。人們就在立春前後的舊曆年正月初一這一天歡聚在一起過年
古人過年總是和祭祀活動分不開的,人們用自己的勞動換來肉食穀物等來祭祀祖先和鬼神。飲酒宴樂,祈求幸福。後來佛教,道教的思想影響漸漸滲透進來,給過年的儀式又增添了許多內容。例如貼春聯放煙花爆竹、吃年糕等。時至今日,過年仍是我國最為隆重的節日習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