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安徽省合肥市的楊先生在自家宅基地上擁有一間合法的房屋,除了房屋以外,楊先生還有一百多平米的院落空地,房屋的土地證等手續也都非常齊全。
去年,楊先生的房子被劃入了合肥市土地徵收範圍,前期的徵收流程一切正常,但當楊先生要與被徵收方籤訂補償協議的時候,徵收方卻拒絕了楊先生提出的院落空地的補償申請,雙方因此產生了巨大的分歧。楊先生也因此遲遲未與徵收方籤訂拆遷補償協議。楊先生認為,院落空地屬於自己家的合法財產,應該按規定獲得應有補償。
為了維護自己的權利,楊先生找到了專業的法律團隊,並委託專業的律師向當地法院提起了訴訟,律師向法院提供了徵收方對楊先生院落空地不予以補償的違法證據。最終,通過法院的調解,徵收方同意在補償協議中增加對楊先生院落的補償。通過楊先生的維權之路,我們可以看到院落空地也是有相應補償的,那麼具體的補償辦法和補償標準是什麼?今天的冠領說法就來跟您說說,徵收拆遷過程中庭院空地究竟該如何補償。
庭院空地按照土地的性質劃分為農村集體土地和城市國有土地。針對不同的庭院空地性質,有關部門制定的庭院空地補償標準也各有不同。
1. 農村集體土地上院落空地的補償標準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徵收土地的,按照被徵收土地的原用途給予補償。因此集體土地上的院落空地是有權申請補償的。集體土地院落空地主要涉及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兩個補償項目。
由於土地徵收補償費用是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自行制定的,每兩到三年補償標準也都要根據各地實際進行調整,因此各地的補償標準都不同。另外,除了土地補償費用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的規定,省、自治區、直轄市也應該參照各地徵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的標準,對被徵收人進行安置補助。被徵收人應該提前對當地房價、土地價格做一個了解,爭取最合理的徵地拆遷補償。
2. 城市國有土地上的院落空地補償標準
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評估辦法》第11條規定,被徵收房屋價值是指被徵收房屋及其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在正常交易下,由熟悉情況的交易雙方以公平交易方式在評估時自願進行交易的金額,但不考慮被徵收房屋租賃、抵押、查封等因素的影響。
所以, 法律對佔用土地使用權是有明確的補償的。因此,城市國有土地上的院落空地應該享有一定補償。對於有院落的房屋進行補償的時候,徵收人應該對被徵收人的院落空地面積進行測量、評估,並按照徵收時的房地產市場價格,一併進行合理的補償。
因此,在房屋拆遷的過程中,對院落空地是應該進行補償的,如果徵收方拒絕了對院落空地的補償申請,被徵收人有權通過法律途徑進行維權。如果您在院落空地補償中遇到任何法律問題,都歡迎諮詢北京冠領律師事務所,我們將為您提供最專業、全面的法律諮詢服務,為您的維權之路保駕護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