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節,即農曆新年,一年之歲首,傳統上的「年節」。俗稱新春、新歲、新年、新禧、年禧、大年等,口頭上又稱度歲、慶歲、過年、過大年。春節歷史悠久,由上古時代歲首祈年祭祀演變而來。
在春節期間,全國各地均有舉行各種慶賀新春活動,熱鬧喜慶氣氛洋溢;這些活動均以除舊布新、迎禧接福、拜神祭祖、祈求豐年為主要內容,形式豐富多彩,帶有濃鬱的各地域特色。
在古代民間,人們從臘月的臘祭或臘月二十三或二十四的祭灶便開始「忙年」了,新年到正月十九日才結束。
在現代,人們把春節定於農曆正月初一,但一般至少要到農曆正月十五(元宵節)新年才算結束。
百節年為首,春節是中華民族最隆重的傳統佳節,它不僅集中體現了中華民族的思想信仰、理想願望、生活娛樂和文化心理,而且還是祈福、飲食和娛樂活動的狂歡式展示。
受到中華文化的影響,屬於漢字文化圈的一些國家和民族也有慶賀新春的習俗。春節與清明節、端午節、中秋節並稱為中國四大傳統節日。春節民俗經國務院批准列入第一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
早期的節日文化,反映的是古人自然崇拜、天人合一、慎終追遠、固本思源的人文精神;一系列的祭祀活動,則蘊含著禮樂文明深邃文化內涵。
「年」的概念,來自上古曆法,《盤古王表》與《三命通會》均有載:「天皇氏始制幹支之名,以定歲之所在」。
天地定位,幹支以定時空,十天幹與十二地支的組合,形成了六十甲子,用以闡述天地人事。幹支紀年法,以立春為歲首,交節日為月首。
古代的祭儀情形雖渺茫難曉,但還是可以從後世的節儀中尋找到一些古俗遺蹟;如嶺南部分地區沿承有在歲首(新年初一)拜歲的習俗,新年期間隆重盛大的拜神祭祖節儀活動,由此可見上古時代歲首祭祀的蛛絲馬跡。
春節的起源和發展是一個逐漸形成,潛移默化地完善與普及的過程。
年節文化作為中華傳統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反映了博大精深的中華文化內涵,也記錄著古代人們豐富多彩的社會生活文化內容。
「春節」這一概念是在民國時期逐漸被提起。民國時期,公曆被引進,而農曆成為了進行農事的標準。
1914年民國政府在內務部呈文中提到「擬請定陰曆元旦為春節「。故,春節這一說法才逐漸流傳開來。
辛亥革命後,1912年中華民國北洋政府時期採用公曆,但用「民國」紀年,1月1日為公曆歲首;1914年起把夏曆正月初一(即農曆正月初一)作「春節」,視為農曆年的開始,即為歲首。
1949年9月27日,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屆全體會議決定採用「公元紀年法」,將公曆1月1日稱為「元旦」,夏曆正月初一仍稱「春節」。
春節期間的慶祝活動極為豐富多樣,有舞獅、飄色、耍龍、遊神、押舟、年例、逛廟會、逛花街、賞花燈、燒煙花,也有踩高蹺、跑旱船、扭秧歌等等。
春節期間多地有舉行隆重盛大的報祭天地神恩、迎禧祈福等祭祝祈年活動,內容豐富,熱鬧喜慶,年味濃鬱。
春節期間貼春聯、守歲、吃團年飯、拜年等各地皆有之,但因風土人情的不同,細微處又各有其特色。
從臘月二十三(或二十四日)小年起,人們便開始「忙年」:祭灶、掃塵、購置年貨、貼年紅、洗頭沐浴、張燈結彩等等,所有這些活動,有一個共同的主題,即「辭舊迎新」。
過春節前,別井離鄉的人們都儘可能地回到家裡和親人團聚,共享天倫之樂。除夕,全家歡聚一堂,吃罷「團年飯」,長輩給孩子們分發「壓歲錢」,一家人團坐「守歲」。年節期間,親朋好友之間相互走訪拜年,表達對親朋間的情懷以及對新一年生活的美好祝福。
春節也是敦親祀祖、祭祝祈年的日子。祭祀是一種信仰活動,是人類在遠古生存活動而創造出來的期望與天地自然和諧共生的信仰活動。
年初一早上各家焚香致禮,敬天地、祭列祖,然後依次給尊長拜年,繼而同族親友互致祝賀。
這期間花燈滿城,遊人滿街,熱鬧非凡,盛況空前,直要鬧到正月十五元宵節過後,春節才算真正結束。
傳統節日儀式與相關習俗活動,是節日元素的重要內容,承載著豐富多彩的節日文化內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