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美團互助關停!相互寶怎麼辦?網絡互助必然走向末路
網絡互助的末路到了?
1月15日,美團互助發布關停公告:「因業務調整,美團互助將於2021年1月31日24點正式關停。關停後,美團還將全額返還所有會員的分攤費用。
美團說,之後將聚焦主要業務。網絡互助這個業務的錢,美團不賺了。
所謂網絡互助,是一種原始的保險形態與網際網路的結合,簡單說來就是「一人生病,眾人均攤」的模式,通常為「小額保障+即收即付」制。
在監管部門眼中,實質上這就是保險業務。
目前除了美團互助外,支付寶、360、京東、滴滴、蘇寧等公司均涉足了大病互助業務,其中螞蟻的相互寶名氣最大,用戶也最多。
2020年全年,相互寶的人均分攤金額達到了91元,而2019年則為29元左右,價格不斷上漲。
隨著相互寶分攤費用越來越高,相互寶的用戶數就開始下滑,越來越多的用戶選擇退出。馬雲曾說過,做公益不是證明你多了不起,而是你做的這件事情有多了不起。
目前來看,無論是美團互助還是支付寶的相互寶,並沒有做了很了不起的事,錢收了,但這個模式出現了越來越多的bug,也許是時候退出這個市場了。
01
下架的命運
美團的離場並不令人意外。
今年1月15日,銀保監正式發布通知:支付寶等平臺統統下架網際網路存款產品。
網際網路存款這個由網際網路平臺和中小銀行一起炮製出來的金融類產品走到了末路。而在這背後所顯露的一大趨勢,便是針對涉及金融業務的網際網路巨頭的監管,正變得越來越嚴格。
這其中,螞蟻、美團們,都是要管的對象。
這些變化,隱約中有一種山雨欲來風滿樓的氣氛。
在此之前,網際網路平臺們已經憑藉著手中掌握的巨大流量,在金融領域一路攻城略地。但另一面,他們又常常遊走在法律的邊緣。在過去,這些網際網路公司的金融嘗試,往往被看作是業務上的創新,如網絡互助,就被當作是保險業的一種補充,彌補了很多商業保險無法覆蓋的群體獲得保障的困難。
但是,人們往往忘記了,這些公司也是商業公司,本質上,是需要賺錢的。而他們曾經的一些所謂創新,從根本上來說,或許在法律上就無據可循。
例如此次美團所關停的網絡互助業務,在中國從來就沒有得到法律的承認。
這個曾被認為是創新的業務,也帶著灰色生意的色彩。
早在2020年9月,銀保監會打非局就發表了理論研究文章《非法商業保險活動分析及對策建議研究》,文中直言,網絡互助平臺本質上具有商業保險的特徵,但目前沒有明確的監管主體和監管標準,處於無人監管的尷尬境地。
如果以保險業的標準來對待,那這些網際網路巨頭都必然面對一個問題:牌照。
國內的正規保險機構均為持牌經營,換句話說,沒有牌照,就不能從事有關保險的業務。
然而,目前的一個尷尬境地就是,在監管制度中還沒有針對這些行為的明確規定。
這就導致一個問題:這些業務帶有了非法商業保險活動的特質,但是法律卻很難給他們定性。
試想一下,在監管體系之外,有一個上億人參與的大盤,每個月有數億資金流動,如果這在其他中小國家是難以想像的,很多國家都會把這定義為非法集資。
這些體量龐大,牽涉到巨量的社會公共資源,並且通過信用推動項目運轉,這樣的產品如果沒有公權力監管,很容易就遍身都是雷區。
在銀保監會的文章中,就直接點名了相互寶、水滴互助等網絡互助平臺,「會員數量龐大,屬於非持牌經營,涉眾風險不容忽視。互助平臺的部分前置收費模式平臺形成沉澱資金,存在跑路風險,如果處理不當、管理不到位還可能引發社會風險。」
可能引發社會風險幾個字,將網絡互助平臺泛濫的後果寫得明明白白。
相當於直接了當的告訴大家:這種互助平颱風險很高,不靠譜。
而文中的另一個重點就是提出了解決的建議,包括「建立健全打擊非法商業保險活動工作聯繫機制」。
這就預示著,網絡互助產品的下架命運,幾乎是必然的。
要知道,在一個法律的真空地帶,發生什麼古怪的事情都不足為奇。
尤其是,這個模式持續走下去,幾乎註定了將面臨分攤成本越來越高,甚至入不敷出的命運。
由此而帶來的用戶權益風險,誰能保障?
02
用戶權益在裸奔
一批有著保險內核的公司,做著類似保險公司才能做的業務,但是卻沒有相應的監管,將會造成什麼後果?
當用戶的權益也沒有國家法律的保障,最後只剩下用戶赤手空拳與相互寶博弈。
2017年11月23日,福建莆田一名張女士,在一家網絡互助平臺的「中青年大病互助行動」項目中,充值10元,註冊成為了平臺會員。當日又先後充值50元、100元。
經過180天「觀察期」後,張女士的行動互助資格於2018年5月22日生效。未曾想到,此後沒多久,張女士被查出癌症,並住院治療。
此時,張女士想到了當時參與的網絡互助計劃。
但是,網絡互助平臺拒絕了。
運營平臺的公司認為,根據病歷中張女士的陳述,從2018年6月19日往前推一個月,可知張女士於2018年5月20日患病,與生效日期相差兩天,尚在觀察期,遂以不符合條件為由予以駁回。
庭審中,法院認為,張女士與北京某網絡科技公司在法律關係上,雙方形成消費者與經營者的關係;在合同性質上,雙方形成與保險類同的關係,因締約雙方負有相互給付的義務,屬於雙務合同的範疇。
所謂的雙務合同,指的是雙方當事人互相承擔義務和享有權利的合同。
因此,法院最後判決,平臺應向張女士支付互助金。
由此可見,雖然銀保監會在此前未將網絡互助認定為保險,但在司法實踐之中,法院通過分析網絡互助的行業特徵與資金控制情況,都較為一致得將互助金的支付責任交給了平臺方,其實質是否認了合同中約定的平臺信息中介的地位。
但張女士的幸運只是少數,更多的人,在面對龐大的網絡互助平臺時,處於絕對的弱勢地位。
此前,公眾號呦呦鹿鳴的《親歷:「相互寶」四宗罪,支付寶知情嗎?》文章裡面,一名用戶描述了她被拒賠後投訴無門的經歷:「中間我打了保監會投訴電話,保監會說不屬於商業保險,讓打銀監會電話,銀監會又讓打上海銀監會電話,投訴的結果就是,轉到支付寶。」
這也是現在網絡互助平臺面臨的問題,由於缺少法律和制度的監管,最後監管這些平臺的,就變成了平臺們自己。
諸如相互寶、美團互助、點滴互助等平臺,其運營規則、監管條款、風控幾乎都由自己決定的,發生糾紛時,便如莆田的張女士一般,用戶的權益很難得到保障。
而且,自己編制條款,自己監管自己,就像一個人運動員,同時是教練、運動員、裁判員。最終,事情的發展、走向、評判結果,全有同一個人說了算。
對於一個涉及數億人的龐大行業來說,這背後的風險不可想像。
早在去年10月,馬雲在外灘金融峰會上「暢所欲言」,說銀行是當鋪思想,說說巴塞爾協議是「老人俱樂部」,懟銀行懟監管,在金融行業引發巨大爭議。
但隨著這起風波的蔓延,整個網際網路金融行業帶來的系統性風險,也越來越受到監管乃至全社會的矚目。
所謂的網絡互助,究竟是不是一種可以持續發展的模式?它能否承擔幫助整個社會向著更好方向發展的使命?
03
無法持續的模式
參加網絡互助的人,或許不會每一個人都有機會使用互助金,但無一例外的是,所有人都有分攤互助金的那一天。
如果這個互助金一直在上漲,甚至漲得超過了人們的預期,人們還會繼續參與嗎?
事實上,所有的網絡互助平臺都面臨著這個嚴峻的問題。
當參與人數越來越少,這個由流量思維支撐起來的業務,或許難以為繼。
因為隨著時間越長,生病申請賠付人數越來越多,分攤金額會越來越高。
根據相互寶公示信息顯示,2019年,相互寶的人均總分攤金額為29元。到了2020年,相互寶」大病互助計劃的全年分攤金額全年總計為人均91元。
雖然低於年初預測的188元最高線,但比起2019年的金額來看,仍然是大幅攀升了62元,翻了2倍有餘。
美團互助的分攤金額也有經歷過上漲。
2020年8月6日,美團互助8月第一期公示顯示,當期分攤金額由此前的1分錢增加到了2分錢。直接翻倍。
可以看到的是,網絡互助平臺們的分攤金額一直在大幅上漲。但這種上漲,對於整個網絡互助模式來說,傷害可能是致命的。
因為人們選擇網絡互助的一大理由,就是價格便宜。
在艾媒網2019年發布的報告中指出,網絡互助參與者中,近六成家庭月收入在1萬元以下,同時47.8%的受訪參與者來自於三四線及以下城市。
這部分群體對於價格的敏感,使得網絡互助在漲價時,面臨著被拋棄的風險。
從而,網絡互助平臺陷入一個惡性循環:分攤金額越高,萌生退意的人就越多,用戶減少,分攤費就越高......
這幾乎是網絡互助的無解之題。
更糟糕的是,隨著早期加入用戶的年齡增加,患病的風險越來越高,需要賠付的案例會越來越多。相互寶用戶分攤的費用今後只會越來越高。
要想降低分攤費用,只有一個辦法——讓新增的分攤用戶的速度永遠大於賠付案例增加的速度。
但這已經幾乎是不可能的事情。
因為人們已經開始逃離網絡互助平臺。
相互寶2020年11月第一期的分攤人數是1.058億人,可僅僅過了2個月,2021年1月第一期的分攤人數則變成了1.01億人。換句話說,這兩個月中相互寶的用戶流失480萬人。
人越來越少,能分擔互助金的人也就越來越少。長此以往,網絡互助模式的核心邏輯就不復存在。
尤其是每年分攤費用高到接近一份商業保險的成本時,人們為什麼不去選擇一份更正規的保險?畢竟,很多人一開始加入網絡互助,就是因為便宜。
如果因為分攤價格太高,直接退出了,那分攤過的錢呢?
在相互寶與用戶的協議上顯示,成員分攤互助金屬于贈與行為,已經完成分攤的金額無法撤銷。
「贈與」的意思就是,這錢算你白送的。
這一點上,美團互助倒是開了另一個先河。
在關停之後,美團承諾將全額返還所有會員的分攤費用,另外在1月31日前的出現的大病,費用是由平臺方承擔的。
當然,美團互助目前為止分攤了18期,僅僅救助了382名患者,由此來看,需要返還的資金或許並不多。
另一邊的相互寶,至今已經累計救助88866人,募集的互助金超過129.24億元。
如果像美團互助一樣全額退款,可不是一筆小數目。
相互寶會如何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