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經理人雜誌
作為一種新型健康風險分散機制,網絡互助具有門檻低、成本低等特點,在「事前無須預存+事後分攤」等模式下,加入的成員患病時可獲得其他成員分攤形成的一筆比較大額的醫療金。不過,無論是從保額還是保障年齡等因素上看,網絡互助只能是商保的補充。
來源| 經理人傳媒旗下《中國保險家》
文/王一峰*
網絡互助是由網絡互助平臺組織的,利用網際網路的信息撮合功能實現會員之間承擔彼此風險損失的創新型互助模式。網絡互助平臺的設立不需要保險經營牌照,準入門檻低,且商業模式也與相互保險組織有區別,居民通過網絡互助可以獲得醫療健康支出方面的保障。
網絡互助不受銀保監會監管,給付沒有強制性。網絡互助不同於商業保險,在經營模式、運營角色、費用構成、爭議解決等方面兩者存在差異(見表1)。網絡互助與相互保險字面上均有「互助」,但雙方在發起方、資金管理和風險防範等三方面存在較大差異(見表2)。
行業格局:兩大巨頭領跑2011年「互保公社」成立,2014年10月獲得第一筆天使輪融資後擴大團隊並正式改名為「康愛公社」,標誌著中國第一家網際網路互助平臺誕生。
目前,中國現存的主流網絡互助平臺主要有相互寶、水滴互助、輕鬆互助、康愛公社、e互助、壁虎互助、誇客聯盟、眾託幫、點滴守護、360互助、燈火互助、美團互助、寧互保等10餘家,主要分為兩類:一類是以水滴互助為代表一直深耕網絡互助行業的第三方中介平臺,另一類是以相互寶為代表新加入行業的網際網路巨頭平臺。
總體而言,目前網絡互助計劃產品在內容上具有明顯的同質性,絕大部分互助計劃均指向受助人人身,尤以大病醫療互助、人身意外互助最為常見。「事前無須預存+事後分攤」模式佔據主流,「事前預存+事後分攤」模式也有一定市場。兩種模式的差異在於會員加入某項互助計劃是否需要預繳一定數量的金錢作為參與事後分攤的保障。
在賠付模式上,相護寶和e互助是給付型,水滴互助和輕鬆互助是報銷型。
從融資角度看,水滴互助最受投資人青睞,目前已獲D輪融資,估值達數幾十億美元,遠超同業。
從獲客數上,水滴互助和相互寶兩大巨頭處於第一梯隊,目前獲客數量均超過1億(水滴互助分攤用戶數遠遠小於會員數),2019年客戶數市場佔有率分別為31%與34.49%,領跑網絡互助平臺。輕鬆互助、美團互助、眾託幫跟隨其後處於第二梯隊,會員數達千萬級別,市佔率合計29.89%;其餘網絡互助平臺體量較小,競爭實力不強。
新入局的網際網路公司美團互助憑藉自身場景優勢迎頭趕上,未來很有可能超過水滴互助和輕鬆互助。由於互助賽道擁擠、部分互助平臺與發起人的商業基因不匹配和加入門檻過高,比如加入會員程序過於繁瑣等,導致部分互助平臺的會員人數未達規定下限而關閉,例如百度燈火互助。
無法取代商業保險只能作為補充與傳統的保險公司相比,網絡互助平臺具有門檻低、成本低等特點,具有四大優勢。
一是加入門檻低,惠及更多低收入人群,從而更好地滿足大數法則要求,實現風險分散、穩健經營。傳統保險模式需要用戶現行繳納一定數額的保費,再根據用戶情況動用資金池中資金理賠。而網絡互助計劃更多採取「事前無須預存+事後分攤」模式,會員在加入互助計劃時無須繳納任何費用,待互助公示後再進行分攤,大大降低了進入門檻。
二是在一定時間內將出資、賠付、理賠等信息及時告知,實現公開透明、流量轉化。傳統保險模式用戶與保險公司間的理賠情況無需公開,用戶無法得知他人理賠情況,信息不對稱致使對保險公司信任度降低。網絡互助計劃則將每期互助情況進行公示,大大減少了固有的信息不對稱難題,提昇平臺的信任度和健康度。每月數期的分攤公示一定程度上對參與用戶形成教育警示,高頻互動促使流量轉化至其他保險產品,增加用戶粘性。
三是線上+線下風險控制機制。傳統保險公司網際網路平臺利用自身大數據與區塊鏈等科技優勢,可以消除信息不對稱,提升保險公司風險管理能力,從而降低賠付率。在線上,以相互寶為例,其加入條件為螞蟻信用650分以上,相較傳統險企,螞蟻集團擁有大量用戶信用行為數據,數據優勢明顯,能夠實現從入口端篩除逆向選擇。在理賠端,各家互助平臺均結合專業第三方調查平臺進行線下實地調查。相較傳統保險完全線下的模式,線上線下結合更能控制風險。
四是管理費用與營銷費用低,產品更具價格優勢。傳統保險公司銷售方式多為線下主動推介,代理人成本較高,而網絡互助為用戶主動參與,管理費用基本來源於線下理賠調查費用,節省了網點成本與代理人成本。目前各互助平臺管理費在8%左右,相較高於12%的保險行業管理費率有一定下降,可以降低平臺產品價格,提升獲客優勢。
不過,網絡互助產品聚焦於大病互助和意外互助,產品類型單一。大病保險(重疾險)和意外傷害保險都屬於定額給付型險種(即發生保險責任約定的保險事故後,保險人按照規定保額給付保險金),此類險種的保險責任單一,保險事故是否符合保險責任容易被鑑定,相比於複雜的報銷型醫療險容易被普通用戶所理解,產品設計較為簡單,運營難度較低。
截至目前,大病互助和意外互助計劃適合目前尚處於探索階段的網絡互助平臺。例如:相互寶主要運營大病互助計劃和老年防癌計劃,2020年5月新增慢性病人群防癌互助計劃,2020年8月新增公共運輸意外互助計劃;水滴互助計劃主要為健康人群大病互助計劃、綜合意外互助計劃。
基於目前互助產品的特點,其對商業重疾險替代有限。首先從保額看,相互寶對於40歲以上的惡性腫瘤高發人群最高互助金額僅為10萬元,以2020年6月最新一期相互寶公示數據為例,發病率最高的肺癌治療費用平均為50萬元,保額覆蓋程度低,而重疾險的保障額度在50-80萬元不等,較相互寶保障更有力。
其次在保障時間方面,相互寶大病互助計劃用戶60歲自動退出相互寶,而據保監會發布的《中國人身保險業重大疾病經驗發生率表(2006-2010)》顯示,55歲居民重疾經驗發生率男女分別為1.28%、0.81%,65歲居民重疾經驗發生率男女分別為2.53%、1.70%,重疾發病率提升近2倍。相互寶用戶60歲後風險概率極大提升。
第三,在不確定性方面,相互寶每期人均分攤金額高度不確定,用戶在公示前無法得知扣除金額,尤其是2020年老年防癌計劃無分攤上限,未來費率存在進一步走高可能。同時相互寶的保障規則可以不斷改變,用戶權益存在受損可能,而重疾險保險條款一經籤訂無法更改,用戶權益有保障。
總而言之,相互寶並不能替代重疾險在長期保險保障上的作用,二者存在較大差異,由於網絡互助平臺的保障周期和保險責任並不明確,其對傳統保險公司影響有限,網絡互助平臺更多作用於保險體系外的保障補充。
*作者系光大證券分析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