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當地出臺了一個條例,餐館不得設置最低消費額,違者最高罰款一萬塊錢。
條例明確禁止餐飲商家設置最低消費額,或誤導、誘導消費者過量點餐,違者由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將面臨千元以上萬元以下的罰款。
條例還提出,餐飲服務經營者、單位、食堂等產生的餐廚垃圾,將按照誰產生誰付費、多產生、多負責的原則,逐步實施計量收費、分類計價等收費管理制度,通過末端倒逼前端,減少餐飲浪費。
禁止商家設置最低消費額。早在二零一三年十二月,在杭州便開始實施,杭州市市場調節價監督管理若干規定明確,經營者銷售商品、提供服務時不得設置最低消費金額。違者將處兩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款。此後的二零一四年,當地多家有包廂的連鎖餐廳均表示取消了包廂最低消費。
最低消費確實一度讓人頭疼,顧客是來盡興消費的,常常因為消費不到那個標準而選擇浪費消費,最低消費就像有門檻優惠券差不多,看似很高的優惠券,但必須達到那個額度才能使用,還好最低消費被取消了。對此你怎麼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