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治十二年(1873年),葛品連與妻子小白菜租住在楊乃武家。其間楊乃武教過小白菜習字,兩人過往甚密,葛品連常在豆腐店幫工,不常回家,小白菜一人吃住在楊家,街坊鄰裡傳言兩人有私情。為避流言蜚語,葛品連攜妻搬出楊家,不再來往。同年十月初九日,葛品連「腳發流火舊疾」,服用湯藥調理後「嘔吐暴斃」,葛家認為死因蹊蹺,疑似被人投毒,於是報官到餘杭縣衙。此案件的審理曲折往復,在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以下簡稱「一史館」)館藏檔案中有著詳實的記載。
清朝定製,屬笞、杖刑的較輕刑事案件由州、縣審理,人命等徒刑以上(含徒刑)的刑事案件須根據律例擬罪後逐級向上申報,以此作為上一級審判的基礎。對刑事案件審理規定,州縣將不屬於管轄範圍內的案件逐級上報,徒刑報至督撫,流刑報至刑部,死刑則需報至皇帝,通過層層轉審,直至有權作出判決的審級批准後才終審,形成「逐級審轉覆核制」。
在清朝,當事人不服案件審理結果可按程序逐級申訴。清律嚴禁「越訴」行為,並規定「軍民人等遇有冤抑之事,應先赴州縣衙門具控;如審斷不公,再赴該管上司呈明;若再屈抑,方準來京呈訴。」楊乃武的姐姐楊菊貞(葉楊氏)認定楊乃武被冤枉,拿到弟弟被屈打成招的證詞後和楊乃武的妻子開始逐級申訴。即便上告到浙江巡撫,判決結果依舊沒有改變。
❖ 刑科掌印給事中王書瑞為重案存疑請派大員查辦事奏摺
楊家人對判決結果不服,第二次進京「告御狀」,此時案件在《申報》的報導下已天下皆知,在媒體輿論的推動下,終因案情重大而驚動慈禧太后,慈禧太后遂下旨將此案交刑部主審,都察院、大理寺會審。光緒二年(1876年),為防止證據人為滅失,刑部下令提集本案全部人證、物證材料,重啟勘驗核查,案件交由刑部尚書桑春榮主審,幾次會審後,冤案得以昭雪:楊乃武、小白菜的有罪供述皆為屈打成招,刑部開棺驗屍後發現葛品連確是由疾病引起的死亡,證實餘杭縣知府一審審理勘驗存在不實,浙江巡撫楊昌濬以下多名涉案官員受到革職等處分。❖ 刑部尚書皂保等為葛品連案相關各員處分事奏摺(局部)
楊乃武與小白菜案歷時3年,覆審6次終得昭雪,在司法審判程序的流轉中暴露了晚清官僚機構的腐朽。楊乃武與小白菜案在當時轟動全國,百餘年來歷久相傳,以此為藍本演繹出諸多版本的文藝作品,也讓這一段歷史增添了神秘色彩。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在2002年編輯出版了《楊乃武小白菜奇案御檔》一書,該書共兩冊,選取了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所藏與本案相關的檔案40件。檔案文種涉及內閣明發上諭、軍機處錄副奏摺、題本、諮呈、呈文等。較為全面的反映了楊乃武與小白菜案幾經覆審卻冤情難平,最終在朝廷的幹預下沉冤昭雪的艱辛歷程,通過檔案這一歷史記錄較為真實的還原了歷史的本來面貌。
版權聲明:本號文章、檔案插圖、音視頻等版權均歸「皇史宬」公眾號(ID:mingqingdangan)所有,未經授權禁止轉載!但歡迎讀者朋友們轉發分享!
☆ 夭折的清代「民法典」
☆ 清朝嚴懲考試作弊行為
責任編輯:海 鑫 美術編輯:丁 威
投稿信箱:HSC1925@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