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首案「自甘冒險」條款給出答案 學生體育運動損傷怎麼預防?

2021-01-19 騰訊網

2020年4月28日9時,74歲的北京男子宋先生和周先生與其他4人在北京朝陽區紅領巾公園進行羽毛球3V3比賽,宋先生被周先生擊出的羽毛球擊中,導致右眼受傷,後宋先生將周先生訴至法院,要求賠償醫療費、護理費等費用。2021年1月4日,此案在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公開審理並當庭宣判,法院一審判決宋先生從事羽毛球運動應認定為2021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規定的「自甘冒險」,周先生對宋先生受傷的結果不存在故意或重大過失,不應擔責,駁回其全部訴求。據悉,這也是北京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自甘冒險」條款的第一案。

《民法典》於2021年1月1日正式施行,自甘冒險是民法典侵權責任編中正式確立的新規則,並且嚴格限定了適用情形。由於在競技運動中,人員之間存在發生身體接觸並因此造成人身損害的客觀風險,所有人員都應當能夠認識到這種風險,參與比賽本身就視為自願承擔這種風險。只要不是惡意的故意行為所致,一般不承擔民事賠償責任,這已是一種約定俗成的社會公共習俗,也被認為是體育競賽中的慣例。因此自甘冒險這一條款的確立,對於文體活動的健康有序發展,都具有積極意義。

該條款對侵權責任的明確,為從根本上治理「校鬧」、給學校鬆綁提供了法律依據,也對學校開展文體活動起到極大的促進作用,進而為學生的自由全面發展提供更為有效的法律保障。

但如果是未成年人在學校體育課上受傷

責任劃分則與成年人不同

要分兩種情況來看

第一種情況

不滿八周歲的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受傷的情況。應根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條的規定,學校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但是如果學校能夠證明盡到教育、管理職責的,不承擔侵權責任;

第二種情況

八周歲以上、不滿十八周歲的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受傷的情況。根據《民法典》第一千二百條的規定,學校如果沒有盡到教育、管理職責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如果盡到了教育、管理責任,則不承擔責任。

例如:張三和李四是羊城大學大一學生,星期三下午,在上籃球課時,體育老師把籃球分發給學生後就去了旁邊奶茶店喝奶茶,張三在和李四搶籃板時將李四撞倒,導致李四腳踝粉碎性骨折,事後,李四父母可向哪些人要求賠償?

解析:李四父母可向張三及張三父母,學校要求賠償。其中,張三是直接侵權人,體育課老師未盡到教管責任,學校承擔補充責任。

體育運動損傷預防對策

(一)加強學生運動安全意識教育

提高學生運動安全意識是減少運動損傷的基礎。體育教師應在課上、課下多與學生溝通,加強運動安全教育,提醒學生任何運動都有可能造成損傷,一定要防患於未然,在思想上重視,讓學生養成運動安全意識,儘量減少運動損傷,有條件的高校可以定期給學生舉辦運動安全講座,擴大學生運動安全知識面。

(二)運動損傷的預防

運動損傷的兩個最好的預測指標是傷病史(比如曾經扭傷踝關節會增加未來的踝關節扭傷的可能性)和連續訓練的天數(連續天數越多,損傷發生率就越高)。許多運動損傷,不管是急性損傷(突然發生或者由突然創傷引起)還是慢性損傷(持續時間長或反覆出現)都是可以預防的。方法是在參與體育運動前經過適當的訓練,以及在初次受傷之後採取適當的護理措施。

1.預防策略

損傷預防在運動員走上運動場之前就應該開始了。預防措施之一就是嚴格遵守全面的體能訓練計劃,包括完整的熱身運動和放鬆運動、拉伸運動、有氧訓練和針對特定體育運動的力量訓練。這是創造平衡的、靈活的肌肉的方法。對許多體育運動而言,也必須提供適當和合適的體育器材或設備。最後,適當的飲食對預防體育損傷起到關鍵的作用;正確的飲食使運動員不易受傷,而且消炎飲食可以將損傷的影響和持續時間最小化。

2.創建一個平衡的計劃

為體育運動提供適當的體能訓練可以提升參與者的樂趣、技術發揮、安全性和運動表現。它可以降低受傷的風險,讓運動員發揮其最大的潛力。與人們普遍持有的觀念相反,獲得適當的體能並不一定需要廣泛的訓練。相反,所需的是有針對性的訓練計劃,即計劃應與運動員希望參與的活動的水平和類型相符合。

運動員的體能訓練計劃應該解決幾個方面的問題,包括每次訓練課要有適當的熱身運動和放鬆運動,以及力量和耐力訓練之間的平衡。雖然存在各種各樣的理念,但是體能訓練應該考慮兩個重要的訓練原則:負荷循序漸進和周期性安排。負荷循序漸進確保最初的計劃在強度和訓練量上是可以接受的,而且在整個計劃過程中適當地調整這些可變因素,直到達到預定目標。可以根據循序漸進的原則調整訓練的幾個可變因素的強度,以降低過度使用損傷的風險。首字母縮略詞FITT強調設計適應性訓練計劃的四個重要可變因素:頻率(frequency)、強度(intensity)、時間(time)和類型(type)。堅持負荷循序漸進計劃的兩個重要部分是:隨著訓練的增加要相應地延長休息時間,以及隨著體能的增強而相應地增加總體負荷。

負荷循序漸進的一個重要搭檔是周期性安排,也就是隨著時間的推移而有計劃地改變訓練計劃。研究表明,這種周期性安排對優化和安全地進行身體訓練至關重要。要安排周期性訓練計劃需要將一個賽季的總體訓練時間(稱為大周期)劃分成更小的時間段(稱為小周期),每個小周期都有一個特定的目標。

小周期目標的一個例子是構建堅實的基礎或發展專項運動技能。周期性訓練的最終目標是為比賽做好準備。在為小周期設置目標時,要在計劃中加入休息時間,可以讓運動員得到恢復並降低受傷風險。

(三)提高學生運動自我保護能力

提高學生運動自我保護能力是減少運動損傷的有效方法。一是學生在參加體育運動前應了解自己的身體情況,掌握身體所能承受的強度,堅決不能逞強。二是在運動前,了解運動場地情況,做到心中有數,在危險發生時如何保護自己。三是掌握一定的自我保護方法,在日常鍛鍊中加強對易傷部位如大腿、腕關節、膝關節、腰部和肩關節等部位的練習,提高防禦能力。

內容參考《運動損傷的預防、治療與恢復》、央視社會與法等。

相關焦點

  • 「典」亮生活——評析「自甘冒險」條款
    「典」亮生活——評析「自甘冒險」條款 2021-01-14 17:18 來源:澎湃新聞·澎湃號·政務
  • 玩羽毛球被打瞎是"自甘冒險" 新法判例讓一行業獲利好
    劉博士認為——從以往類似案件的判決來看,法院普遍認為羽毛球作為一項高強度對抗性競技體育運動,參與者自願加入比賽應視為願意承擔運動風險所造成的損害,即「自甘冒險」。在沒有惡意犯規的情況下,法院一般不會認定傷人者存在過錯。但是,即便如此,基於公平責任原則,也會判定傷人者分擔部分損失。
  • 你需要弄懂《民法典》「自甘冒險」條款
    而對於運動愛好者來說,也有一則條款十分值得關注,那就是「自甘冒險」條款。什麼是「自甘冒險」?它將產生什麼影響?記者聯繫到浙江天冊律師事務所資深律師阮梅珍,她對「自甘冒險」條款在老百姓日常文體活動中可能遇到的情況,進行了專業解讀。
  • 北京首例適用民法典「自甘冒險...
    責任怎麼劃分?賠償由誰承擔?1月4日,這起北京首例適用民法典「自甘冒險」條款的案件在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並當庭宣判。打羽毛球被擊中 右眼受傷70多歲的宋先生是一名羽毛球業餘愛好者,自2015年起,他便自發參加羽毛球比賽。
  • 7旬男子被羽毛球擊傷眼睛,索賠被駁:屬自甘冒險
    這是北京首例適用《民法典》「自甘冒險」條款的民事案件,一審判決駁回了宋先生的全部訴訟請求。 74歲的北京男子宋先生在羽毛球比賽中被一球友擊出的羽毛球擊中,導致右眼受傷,後宋先生將該球友訴至法院,要求賠償醫療費、護理費等費用。
  • 《民法典》「自甘風險」條款解讀
    《民法典》「自甘風險」條款解讀 2020-12-06 23:16 來源:澎湃新聞·澎湃號·政務
  • 運動傷害與自甘冒險:從比較法路徑探索構建裁判標準|審判研究ilawtalk
    再者,自甘冒險理論的新進發展亦應納入考察範圍。本文擬通過上述研究,嘗試為我國實務界構建出更為具體、明確、合理的裁判規則。法諺有雲「同意不生違法」、「同意不生損害」(Violentinon  fit injuria)。[3]民法上,如明知某具體危險狀態的存在,而甘願冒險為之,即為「自甘冒險」,為阻卻違法性事由之一。[4]自甘冒險理論不僅適用於民事領域,其阻卻違法性效力亦可共通於刑事範疇。
  • 首例適用民法典「自甘冒險」條款案判了!
    2020年4月,家住北京的宋先生在打羽毛球時,被對方擊出的羽毛球打中右眼受傷,事後他將對方周先生訴至法院,索要醫療費等賠償。昨天(1月4日)上午,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了這起糾紛,並依據最新實施的民法典作出了判決。這是原告宋先生向法庭提交的事發時的視頻資料。公共場所視頻畫面顯示,這名穿粉紅色上衣的是原告宋先生,黑色上衣的是被告周先生。
  • 羽毛球比賽中眼睛被打成重傷,法院判決:自甘冒險,被告不賠!
    1月4日,這起北京首例適用民法典「自甘冒險」條款的案件在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並當庭宣判。70多歲的宋先生是一名羽毛球業餘愛好者,自2015年起,他便自發參加羽毛球比賽。在後續的羽毛球比賽中,宋先生「結交」了同樣為羽毛球業餘愛好者的周先生。2020年4月28日上午9時,宋先生、周先生以及四位「球友」約好在朝陽區某公園舉行一場羽毛球3V3的比賽。
  • 學生「自甘風險」,體育課受傷後,學校就不用賠償?
    學校有教育學生注意安全的責任。根據《未成年人保護法》以及《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等文件的有關規定,學生在學校受傷,特別是體育課受傷,學校應當承擔相應的責任。因為擔心學生在體育課上受傷,學校已經全部取消了三級跳、鉛球、跳馬等帶有危險性的項目。
  • 北京民法典首案今天判了
    今天上午,朝陽法院開庭審理了民法典施行後的首案,適用民法典「自甘風險」的條款當庭判決駁回宋老先生的全部訴訟請求。宋老先生今年74歲。2020年4月28日上午9點多,宋老先生和朋友們在朝陽區紅領巾公園進行羽毛球3對3的比賽。期間,作為對手的50歲的周先生擊打出的羽毛球正中宋老先生的右眼。
  • 全國首部《學生體育運動安全手冊》 小學版圖文並茂
    ­  中新網北京9月15日電 意外受傷是困擾中小學生運動安全的「攔路虎」,如何讓孩子們健康快樂地進行體育運動,是父母、校方乃至全社會一直在思考的問題。近日,全國首部學生體育運動安全手冊在上海面世,為當地中小學生提供了全面的預防處理體育運動傷害的科學方法。《學生體育運動安全手冊》封面。
  • 《民法典》北京首案:打羽毛球傷到眼後索賠球友,法院為何以「自甘...
    法院:原告應知此項運動危險,仍自願參加系自甘冒險行為朝陽區法院審理後認定,羽毛球運動是典型的對抗性體育運動項目。宋先生作為多年參與羽毛球運動的愛好者,對於自身和其他參賽者的能力以及此項運動的危險,應當有所認知和預見,但仍自願參加比賽,應認定為自甘冒險的行為。在此情況下,只有被告存在故意或重大過失時,才需承擔侵權損害賠償責任。
  • 聚焦民法典 以案說法 給出答案
    遇到確實需要幫助的人,明明可以讓他人搭乘自己的車,但是又怕出事故承擔賠償責任而拒絕他人搭乘。民法典增設『好意同乘』條款,鼓勵人們助人為樂,符合公序良俗及公平原則。」  02 繼承編有哪些新規?  民法典「自甘風險」條款來了,該條款和相關條款對文體活動中出現意外的各方責任加以界定,由於戳中校園體育「痛點」,引發熱議。那麼校園體育「傷不起」,還會繼續嗎?  專家怎麼看?  「這次立法將自甘風險納入是一次極大的進展。」
  • 什麼是自甘冒險,《民法典》第1176條這樣規定?!
    為此,宋先生要求對方賠償8500元,結果被認定為自甘冒險,對方無需任何賠償。什麼是自甘冒險呢?《民法典》第1176條規定,自願參加具有一定風險的文體活動,因其他參加者的行為受到損害的,受害人不得請求其他參加者承擔侵權責任;但是,其他參加者對損害的發生有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的除外。
  • 民法典重點法條類案裁判規則系列⑧:關於自甘風險的相關裁判規則7條
    法信· 類案裁判規則1.參與風險性體育運動應當視為自甘風險,在非故意侵權情形下應當減輕體育活動中侵權方的民事責任——殷傑賓、楊麗威訴吉日嘎拉圖、北京克來務養殖有限責任公司侵權責任糾紛案案例要旨:體育運動固有的特點是帶有一定的風險性,參與風險性體育運動應當視為自甘風險,在非故意侵權情形下應當減輕體育活動中侵權方的民事責任
  • 揭秘全國首部學生體育運動安全手冊 你的孩子需要嗎?
    中新網北京9月15日電(張一凡) 意外受傷是困擾中小學生運動安全的「攔路虎」,如何讓孩子們健康快樂地進行體育運動,是父母、校方乃至全社會一直在思考的問題。近日,全國首部學生體育運動安全手冊在上海面世,為當地中小學生提供了全面的預防處理體育運動傷害的科學方法。
  • 學生在競技體育運動中意外受傷歸責的認定
    堅持司法應為振興校園足球等競技體育運動健康發展護航的理念,對於鼓勵、支持教育機構依法積極開展有益於未成年學生身心健康成長的校園足球等競技體育運動、增強運動員採取相應的自我保護和防範措施、化解運動風險的能力、推動校園競技體育運動向更高水平發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1、學校等教育機構組織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開展校園足球等競技體育運動具有正當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