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過購物平臺最低團購5000元
能得到價值15000元的產品?
平臺收取20%管理及服務費,
剩下的80%的按周返現,
如果發展其他人加入
還能獲得3%到7%不等的獎勵?
商城裡的產品不僅免費而且還可以賺錢,
天上真的掉餡餅了嗎?
易商通公司的廣西一級代理
向2039名會員非法吸收資金1.3億餘元
2011年,高某(另案處理)成立北京易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易商通」),設立易訂商城網上交易平臺,以「訂單式消費」作為投資方式發展會員非法吸收公眾存款。
黃揚偉於2013年開始從事易商通公司的代理業務,參與組織和發展團購消費會員,並成立「大新縣瑞欣易通電子商務服務部」。2015年,黃揚偉成為易商通公司的廣西一級代理,按照易商通公司的運營模式向公眾進行宣傳,以投資後通過「易訂商城」平臺消費返利為幌子,僱傭李伯榮負責管理大新縣瑞欣易通電子商務服務部實體店,利用實體店向社會公眾宣傳發展會員,許諾高額回報,先後向2039名會員非法吸收資金1.3億餘元。
2018年9月19日,北京易商通科技有限公司因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被北京市公安局大興分局查封,該公司法定代表人高某某等20餘人被執行逮捕。
2018年10月11日,大新警方緊急發布通告:「易商通」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6名涉案嫌疑人被採取刑事強制措施,同時呼籲被害人儘快報案!
易商通是如何向公眾「吸錢」的呢?
1
投資新業態
投資者通過易商通公司推出的易訂商城購物平臺一次性投入5000元或者5000的倍數,成為易商通會員,可以得到15000元商品(商品價格一般高於市場價),會員可以在購物平臺上提取5000元商品,將剩餘的10000元商品放在購物平臺進行寄售,公司收取20%管理及服務費,剩餘80%的寄售收益按周結算給會員,並承諾10個月內收益8000元。
2
投資本地電商
投資者投資1000元,在購物平臺上提取1000元商品,隨後每周給投資者分期返還本金,6個月左右承諾收益1200元。
法院對黃揚偉、李伯榮公開宣判
近日,崇左市大新縣人民法院依法公開宣判被告人黃揚偉、李伯榮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對黃揚偉、李伯榮以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5年6個月、3年,並處罰金人民幣20萬元、10萬元,追繳沒收財產返還被害人。
法院判決
被告人黃揚偉、李伯榮未經有關部門批准,變相吸收公眾存款,擾亂金融秩序,數額巨大,其行為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條第一款的規定,構成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法院根據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實、性質、情節及對社會的危害程度,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提示
黃揚偉等人為實施非法集資活動,引誘群眾投資辦理會員,以「消費返利」為誘餌,通過按時兌付分紅,讓群眾徹底放鬆警惕,吸引群眾通過「口口相傳」的方式,加大投入資金數額,以騙取大量錢財。
由於易商通公司無實際生產經營活動,只是用後期集資投入資金歸還前期集資本息,以此維繫資金運轉,此種方式不可持續,必然導致資金鍊斷裂,造成公眾巨額財產損失。提醒廣大群眾:珍惜自己的血汗錢,守護父母的養老錢、守住子女的讀書錢。拒絕高利誘惑,遠離非法集資。
來源:廣西高院、大新縣人民法院、網絡綜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