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公布2019年第二批典型環境違法案件

2021-01-19 新華網江蘇頻道

  近日,江蘇省生態環境廳發布了2019年全省典型環境違法案件(第二批),接受社會監督。公布的20件典型環境違法案件涉及全省13個設區市,有近一半問題涉及大氣汙染。(王天翊)

  附:2019年第二批典型環境違法案件

  1.南京中南融創置業有限公司汙染環境案

  2019年8月22日,南京市高淳生態環境局對南京中南融創置業有限公司開發建設的「NO.2017G02、NO.2017G03地塊」項目工地進行現場檢查,發現該項目施工現場大面積裸土未覆蓋,車輛出入道路未硬化,路面積塵、泥塊較多,土方施工未採取溼法作業。經調查,該公司未履行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及環評批覆中提出的環境保護對策措施。2019年9月29日,南京市生態環境局下達行政處罰決定,對該公司處罰款24.64萬元,並責令立即改正違法行為。

  2.南京聚新鋒新材料有限公司汙染環境案

  2019年9月23日,南京市江寧生態環境局對南京聚新鋒新材料有限公司進行現場檢查,發現該公司分篩作業露天進行,作業產生的粉塵未經處理直接排放,現場粉塵汙染較重,環境較差。2019年9月29日,南京市生態環境局下達查封決定,對該公司破碎車間配電箱實施查封。2019年11月13日,南京市生態環境局下達行政處罰決定,責令該公司立即改正環境違法行為,處罰款6.1萬元。

  3.住理工橡塑(無錫)有限公司超標排汙案

  2019年6月3日,無錫市新吳生態環境局對住理工橡塑(無錫)有限公司進行現場檢查,監測結果顯示,該公司FQ01噴塗及塗膠廢氣排放口白天、夜間排放甲苯+二甲苯濃度分別為16.7mg/m³(超標0.11倍)、23.4mg/m³(超標0.56倍)、31.9mg/m³(超標1.13倍)、47.4mg/m³(超標2.16倍)。2019年6月14日,下達責令改正違法行為決定,責令該公司立即停止超標排放的環境違法行為。2019年7月26日,無錫市生態環境局下達限產決定,責令該公司噴膠工段限產30%。2019年8月26日,無錫市生態環境局下達行政處罰決定,對該公司處罰款30萬元。

  4.無錫金邦科技有限公司汙染環境案

  2019年8月28日,無錫市錫山生態環境局對無錫金邦科技有限公司進行現場檢查,發現該公司電動車鞍座項目地點發生重大變動,未重新報批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報告表,需要配套建設的環境保護設施未建成,主體工程投入生產。2019年10月14日,無錫市生態環境局下達責令改正違法行為決定,責令該單位改正環境違法行為。2019年11月12日,無錫市生態環境局下達行政處罰決定,對該公司處罰款25.15萬元,對建設項目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處罰款6萬元。

  5.徐州泰發特鋼科技有限公司汙染環境案

  2019年7月25日,徐州市生態環境局對徐州泰發特鋼科技有限公司進行現場檢查,發現該公司2號750立方米高爐出鐵場封閉不完全,鐵水溝、渣溝煙塵未經收集直接無組織排放至外環境,熱風工段大量粉塵無組織排放,石灰窯東側焦沫大棚未按要求採取密閉措施,石灰窯東南側露天堆場大量物料未採取覆蓋等防塵抑塵措施;2號燒結機部分脫硫煙氣未經處理由廢棄的脫硫塔煙囪外排。2019年10月8日,徐州市生態環境局下達行政處罰決定,對該公司處罰款50萬元,並責令停產整治。2019年10月24日,徐州市生態環境局將案件移送公安機關。

  6.徐州天安化工有限公司超標排汙案

  2019年4月24日,徐州市生態環境局對徐州天安化工有限公司進行現場檢查,監測結果顯示,該公司油庫工段排氣洗淨塔出口苯排放濃度為174mg/m³,非甲烷總烴排放濃度為216mg/m³,超過該公司排汙許可證規定的標準(苯≤6mg/m³、非甲烷總烴≤50mg/m³)排放大氣汙染物。2019年4月29日,徐州市生態環境局下達責令改正違法行為決定,責令該公司立即停止環境違法行為。2019年8月27日,徐州市生態環境局下達行政處罰決定,對該公司處罰款70萬元。

  7.常州市嘉諾有機矽有限公司汙染環境案

  2019年7月5日,常州市生態環境局經開區分局對常州市嘉諾有機矽有限公司進行現場檢查,發現該公司於7月2日將廢水處理設施中間池內的廢水通過自吸泵及其連接的管道直接泵入在線監控設施後的排放溝,進入排放池並排入城鎮汙水管網。2019年7月11日,常州市生態環境局下達扣押決定,對該公司中間水池架設的泵及管道予以扣押30天。2019年7月22日,常州市生態環境局責令該公司停產整治。2019年7月29日,常州市生態環境局下達行政處罰決定,對該公司處罰款80萬元,並將案件移送公安機關。

  8.常州市鴻程聯鋼異型材有限公司汙染環境案

  2019年5月15日,常州市武進生態環境局對常州市鴻程聯鋼異型材有限公司進行現場檢查,發現該公司鋁型材加工項目擅自新增鹼洗工段,鹼洗工段生產過程中有廢氣和廢水產生,項目需配套建設的環境保護設施未建成,建設項目即投入生產。2019年7月17日,常州市生態環境局下達行政處罰決定,對該公司處罰款30萬元,責令其3個月內完成項目驗收,並對建設項目責任人處罰款5萬元。

  9.太倉市高橋牧場汙染環境案

  2019年6月25日,蘇州市太倉生態環境局對太倉市高橋牧場進行現場檢查,發現該單位汙水站沉澱池汙水通過管道排放至廠區西側雨水口後排入河道,監測結果顯示,雨水口排放管道汙水懸浮物134mg/L,化學需氧量1730mg/L,氨氮409mg/L,總磷8.39mg/L。2019年9月11日,蘇州市生態環境局下達行政處罰決定,責令該公司立即改正違法行為,處罰款10萬元。2019年10月11日,蘇州市生態環境局將該案件移送公安機關。

  10.崑山旭發電子有限公司按日計罰案

  2019年6月11日,蘇州市崑山生態環境局對崑山旭發電子有限公司進行現場檢查,監測結果顯示,該公司排放汙水氨氮42.8mg/L(超標0.71倍),銅1.57mg/L(超標4.2倍)。2019年6月25日,下達責令改正違法行為決定,責令該公司停止違法行為。2019年7月22日,蘇州市崑山生態環境局進行複查,監測結果顯示,該公司排放汙水銅0.41mg/L(超標0.37倍)。2019年9月18日,蘇州市生態環境局下達行政處罰決定,對該公司汙水超標排放違法行為處罰款30萬元。2019年11月7日,蘇州市生態環境局下達行政處罰決定,對該公司6月26日—7月22日汙水超標排放行為實施按日連續處罰,共計處罰款810萬元。

  11.南通市張某涉嫌汙染環境罪案

  2019年3月5日,原南通市通州區環境保護局聯合南通市通州區公安局檢查發現,張某在未取得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的情況下,收購部分企業產生的危險廢物並進行沉澱、過濾,將沉澱過的廢油傾倒在周圍場地及水井中,現場查獲疑似危險廢物9.5噸。根據相關筆錄、企業環評、溯源結果分析,確定其回收的廢液主要是企業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廢礦物油和含廢礦物油廢物等液態危險廢物(HW08)。2019年3月6日,南通市通州區公安局對張某採取刑事強制措施。2019年7月13日,南通市通州生態環境局將該案件移送公安機關。張某及相關涉案企業共計繳納生態損害賠償金326725.02元。

  12.江蘇正泰醫藥化工有限公司超標排汙案

  2019年9月6日,南通市生態環境局對江蘇正泰醫藥化工有限公司進行現場檢查,監測結果顯示,該公司廠界無組織廢氣甲醇濃度2.8mg/m³(超標1.8倍),臭氣濃度33(超標0.65倍)。2019年9月18日,南通市生態環境局下達責令改正違法行為決定,責令其立即停止超標排放的環境違法行為。2019年12月13日,南通市生態環境局下達行政處罰決定,對該公司處罰款54萬元,並限制生產一個月。

  13.珩星電子(連雲港)股份有限公司汙染環境案

  2019年4月19日,連雲港市生態環境局對珩星電子(連雲港)股份有限公司進行現場檢查,發現該公司年產45億隻集成電路封裝與測試項目發生重大變動未重新報批環境影響評價文件,需要配套建設的環境保護設施未經驗收擅自投入生產;未按規定建設貯存的設施、場所安全分類存放固體廢物、未設置危險廢物識別標誌。2019年4月24日,連雲港市生態環境局下達責令改正違法行為決定,責令該公司改正環境違法行為。2019年7月19日,連雲港市生態環境局下達行政處罰決定,對該公司處罰款42.898萬元,對直接負責主管人員王某某處罰款5萬元。

  14.盱眙國聯汙水處理有限公司按日計罰案

  2019年10月9日,淮安市生態環境局對盱眙國聯汙水處理有限公司進行現場檢查,監測結果顯示,該公司排放汙水總氮84.5mg/L(超標4.63倍)。2019年10月11日,淮安市生態環境局下達責令改正違法行為決定,責令該公司停止違法行為。2019年10月15日,淮安市生態環境局進行複查,監測結果顯示,該公司排放汙水總氮250mg/L(超標15.67倍)。2019年10月31日,淮安市生態環境局下達行政處罰決定,對該公司汙水超標排放違法行為處罰款10萬元。2019年11月29日,淮安市生態環境局下達行政處罰決定,對該公司2019年10月12日—15日汙水超標排放行為實施按日連續處罰,共計處罰款40萬元。

  15.鹽城市雅特建材有限公司涉嫌汙染環境罪案

  2019年4月15日,鹽城市濱海生態環境局對鹽城市雅特建材有限公司進行現場檢查,發現該公司院內堆放有約600桶不明黑色液體,部分液體外溢至地面。2019年8月15日,江蘇環保產業技術研究院股份公司出具危險特性鑑定技術報告,堆放在鹽城市雅特建材有限公司院內的桶裝物質為具有毒性的危險廢物。2019年10月17日,鹽城市生態環境局將該案件移送公安機關。2020年3月2日,經濱海縣人民檢察院批准,濱海縣公安局對非法轉移危險廢物的王某1、王某2執行逮捕。

  16.揚州福輝不鏽鋼製品廠涉嫌汙染環境罪案

  2019年8月27日,揚州市高郵生態環境局對揚州福輝不鏽鋼製品廠進行現場檢查,發現該企業生產汙水未經處理,使用軟管直接排放至車間外下水道,監測結果顯示,外排汙水中總鉻4.74mg/L(超標2.16倍)、總鎳1.41mg/L(超標0.41倍)。2019年9月11日,揚州市高郵生態環境局將該案件移送公安機關。2020年1月6日,高郵市公安局將案件移送檢察機關。

  17.江蘇柳工機械有限公司汙染環境案

  2019年11月9日,鎮江市生態環境局對江蘇柳工機械有限公司進行現場檢查,發現該公司前車架總成焊接工段焊接機械手正在作業,配套的廢氣汙染防治設施未運行。2019年11月11日,鎮江市生態環境局下達責令改正違法行為決定,責令該公司立即停止環境違法行為。2019年11月20日,鎮江市生態環境局下達查封決定,對該公司前車架焊接機器人實施查封。2019年12月31日,鎮江市生態環境局下達行政處罰決定,對該公司處罰款40萬元。

  18.泰州市鑫星鋼製品有限公司汙染環境案

  2019年7月28日,泰州市高港生態環境局對泰州市鑫星鋼製品有限公司進行現場檢查,發現該公司未經批准擅自建設船舶分段製造項目並投入生產,焊接及切割過程中有廢氣產生,配套的環境保護設施未建成,未辦理項目竣工環保驗收手續。2019年7月29日,泰州市生態環境局下達查封決定,對該公司相關設備設施的電力控制裝置進行查封,並責令改正違法行為。2019年9月3日,泰州市生態環境局下達行政處罰決定,對該公司處罰款30萬元,對該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某處罰款5萬元。

  19.靖江南洋船舶製造有限公司汙染環境案

  2019年6月3日和6月6日,泰州市靖江生態環境局對靖江南洋船舶製造有限公司進行檢查,發現該公司年造船4.8萬載重噸、鋼結構體生產銷售、船舶修理、改造項目、新建舾裝碼頭一座並年修理1萬噸級船舶40艘的生產設施項目違反環評審批意見汙水回用不得外排要求,分別在食堂、浴室、自備水廠設置三根管道,汙水未經處理直接外排,排放汙水懸浮物114mg/L(超標0.6倍)。2019年7月12日,泰州市生態環境局下達行政處罰決定,責令該公司立即改正環境違法行為,處罰款30萬元。2019年8月1日,泰州市生態環境局將該案件移送公安機關。

  20.宿遷興邦工程機械有限公司按日計罰案

  2019年8月27日,宿遷市宿城生態環境局對宿遷興邦工程機械有限公司進行現場檢查,發現該公司正在露天敞開式彩鋼大棚內進行噴漆作業,未配套建設揮發性有機物廢氣收集與處理設施。2019年8月29日,宿遷市生態環境局下達責令改正違法行為決定,責令該公司停止違法行為。2019年9月2日,宿遷市宿城生態環境局進行複查,發現該公司仍在露天敞開式大棚內進行噴漆作業。2019年9月20日,宿遷市生態環境局下達行政處罰決定,對該公司未在密閉空間或設備中進行產生揮發性有機物的生產經營活動違法行為處罰款2萬元。2019年11月8日,宿遷市生態環境局下達行政處罰決定,對該公司8月30日—9月2日未在密閉空間或設備中進行產生揮發性有機物的生產經營活動違法行為實施按日連續處罰,共計處罰款8萬元。

相關焦點

  • 蘭州新區公布2020年第二批重大勞動保障違法案件
    6 月 30 日,記者從蘭州新區民政司法和社會保障局獲悉,新區近日公布了 2020 年第二批重大勞動保障違法案件。據新區民政司法和社會保障局相關負責人介紹,今年公布的第二批重大勞動保障違法案件中,甘肅鴻豐偉業電子科技有限公司拖欠 36 名勞動者工資 78.81 萬元,西岔園區勞動保障監察部門責令其限期支付,到期仍拒不支付,涉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目前已移交蘭州新區公安局偵辦。尤忠兵拖欠 7 名勞動者工資 88254 元,目前已移交蘭州新區公安局偵辦。
  • 我省公布2019年1-7月十起環境違法典型案例!
    三、案件啟示 (一)本案是2019年以來,西安市環境監察支隊辦理的第一起涉嫌刑事犯罪的環境案件,檢察院對企業法人批准逮捕,具有極大的震懾作用和教育意義。但企業片面追求經濟利益,不履行環保主體責任,屢查屢犯,責令整改仍拒不執行,頂風違法,理應嚴懲。 (二)鐵腕執法不是兒戲,違法行為整改不能有僥倖心理。該案件從2018年11月查處,至2019年6月上繳罰款,前後經歷半年多時間。在此期間,執法人員多次約談企業,但仍加班加點違法生產,整改緩慢,僥倖心理嚴重,導致向公安機關進行移送。
  • 生態環境部公布打擊危險廢物環境違法犯罪典型案件辦理進展情況(第...
    為遏制非法排放、傾倒、處置危險廢物案件頻發態勢,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2020年7月至11月,生態環境部、公安部、最高人民檢察院在全國範圍內聯合組織開展嚴厲打擊危險廢物環境違法犯罪行為的活動。
  • 河北公布第六批疫情防控期間違法典型案件
    2月3日,河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公布第六批疫情防控期間違法典型案件。消費者如發現市場監管領域違法違規問題,請撥打12315投訴舉報,各級市場監管部門將從嚴從快查處。此外,河北3市公布疫情防控期間違法典型案例↓↓↓邯鄲
  • 2019年盤錦市打擊環境違法部分典型案例通報
    2019年部分典型案例 盤錦市加大對環境違法行為的打擊力度,開展水汙染專項、企業環境風險排查等10餘項執法行動,全年共出動執法人員3400人次,檢查企業1450家次,行政處罰立案98起,財政入庫罰沒款1403萬元。
  • 大連公布2020年虛假違法廣告典型案件
    2020年,大連市市場監管部門圍繞藥品、保健食品、醫療、房地產、金融投資理財、教育培訓等事關人民群眾健康財產安全的重點領域,加大廣告監測監管力度,依法查處了一批虛假違法廣告案件。12月9日,大連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公布了2020年虛假違法廣告典型案件。
  • 儋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關於公布2020年第二批重大勞動保障...
    儋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於公布2020年第二批重大勞動保障違法案件的公告 為加大對重大勞動保障違法行為的懲戒力度,強化社會監督,促進用人單位自覺遵守勞動保障法律法規規章,維護廣大勞動者勞動保障權益,維護社會公平正義,依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重大勞動保障違法行為社會公布辦法》、《海南省用人單位重大勞動保障違法行為社會公布暫行辦法》的規定,現將儋州市查處的第二批重大勞動保障違法案件予以公布。
  • 我市公布一批環境違法大案要案
    為震懾環境違法行為,擴大環境執法警示效應,現將一批嚴重環境違法犯罪典型案例予以公開曝光,接受社會監督。依據《關於辦理環境汙染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徐州市生態環境局已將該涉嫌環境犯罪案件移送公安機關。03涉嫌篡改、偽造監測數據排放汙染物案2020年9月,江蘇貝斯康藥業有限公司利用化學需氧量自動監測設備分析儀採集塑料瓶內固定液體,並將固定液體的監測分析數據作為排放汙水在線監控數據上傳。
  • 市場監管總局公布2020年第一批虛假違法廣告典型案件
    市場監管總局日前公開曝光2020年第一批虛假違法廣告典型案件。  一、天津市津南區金軒寶貝孕嬰用品商店發布虛假廣告案  當事人通過網際網路發布含有「激活自身免疫細胞」「對抗新型冠狀病毒新發現」「能阻止冠狀病毒對宿主呼吸道上皮細胞的侵入」等內容的食品、保健食品、口腔噴劑廣告。
  • 浙江公布虛假違法廣告典型案件 金吉列留學等被罰款
    7月21日訊 浙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日前公布了今年上半年虛假違法廣告典型案件。其中,金吉列出國留學諮詢服務有限公司(簡稱「金吉列留學」)浙江分公司因發布教育培訓違法廣告被罰款20萬元。2020年上半年虛假違法廣告典型案件  今年來,全省各級市場監管部門加大執法監管力度,依法查處了一批虛假違法廣告案件,有力維護了我省良好的廣告市場秩序。
  • 湖南省市場監管局公布一批典型虛假違法廣告案件
    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2020年1至9月,湖南省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圍繞維護市場秩序嚴格監管,圍繞保護消費權益嚴肅執法,圍繞淨化市場環境嚴厲懲治,聚焦導向問題、「長江禁捕、打非斷鏈」專項行動、網際網路和醫藥醫療、房地產、投融資、旅遊服務等重點民生敏感問題,積極作為,重拳出擊,依法依規查處了一批虛假違法廣告,成效明顯。
  • 2019年全省環境資源十大典型案例
    2019年全省法院環境資源審判工作堅持以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為指導,貫徹落實長江大保護國家戰略、保障助力汙染防治攻堅戰,全面推進環境資源審判「9+1」機制改革,依法辦理各類環境資源案件,全面有效促進生態環境的整體改善、自然資源的合法利用。
  • 2019年以來公安機關偵破的十起侵犯公民個人信息違法犯罪典型案件
    近日,我局公布了2019年以來公安機關偵破的十起侵犯公民個人信息違法犯罪典型案件:江蘇南通公安機關偵破「1023」暗網侵犯公民個人信息案2019年10月,江蘇南通市公安局網安部門工作發現,網民「wolinxuwei」多次在「暗網」交易平臺出售銀行開戶、手機註冊等公民個人信息,數量高達
  • 昆明公布2019年文化旅遊市場查處的九大典型案件
    昆明市文化市場綜合行政執法支隊通報了2019年度文化市場綜合執法的典型案件,希望提高群眾的知曉面,使文化市場舉報電話——12318受到更廣泛的關注,同時讓群眾感知文化執法,提高對文化執法的認知度。案件四:雲南某娛樂有限公司提供以營利為目的的陪侍昆明市西山區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大隊接西山區公安分局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公安提示函,稱某娛樂場所多次因違法、違規經營被處罰,建議吊銷娛樂經營許可證。
  • 證監會公布2019年20起典型違法案例 財務造假等成監管執法重點
    5月9日,證監會官網發布2019年證監稽查20起典型違法案例,包括財務造假、操縱市場、內幕交易、中介機構未勤勉盡責等類型,體現出證監會強化監管、重拳打擊財務造假等違法行為態勢始終未變。  撫順特鋼財務造假案系一起國有上市企業長期系統性造假的典型案件。2010年至2017年9月,撫順特殊鋼股份有限公司(簡稱撫順特鋼)濫用特殊鋼原料投爐廢料可作普通鋼原料的特點,偽造「返回鋼」入庫憑證虛增庫存,虛增利潤約19億元。2019年5月,撫順特鋼未按期披露2017年年度報告和2018年季報被行政處罰。
  • 又一省公布2020年虛假違法廣告十大典型案件
    加大廣告監測監管力度依法查處了一批虛假違法廣告案件12月23日湖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公布了2020年虛假違法廣告十大典型案件∨一、團風縣某置業有限公司發布違法廣告案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三條、第九條第(七)項的規定,構成了發布的廣告使用違背社會良好風尚用語的違法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廣告法》第五十七條第(一)項的規定,2020年9月8日,團風縣市場監管局對當事人作出行政處罰:責令停止發布違法廣告,罰款7萬元。
  • 質量違法典型案件曝光
    質量違法典型案件曝光 2018年09月30日 06:39:09來源:浙江在線記者 白麗媛 通訊員 沈志堅   浙江在線杭州9月29日訊(浙江在線記者 白麗媛 通訊員 沈志堅
  • 青島公布食藥違法典型案例 修和堂被罰1萬
    自開展落實食品藥品安全「四個最嚴」專項行動以來,青島市市場監管系統強化食品藥品安全監管,對違法行為堅持「零容忍」,做到露頭就打、重拳出擊、絕不手軟,從嚴從重從快查處違法案件。現公布第二批典型案例。金大寶超市銷售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的口罩案2020年1月份,嶗山區市場監管局連續收到5起針對嶗山區金大寶超市銷售的口罩的投訴。執法人員於2020年1月28日,到該超市進行現場檢查。現場發現在售的假冒3M防護口罩和「飄安」口罩。
  • 河北省市場監管局公布第24批疫情防控期間違法典型案件
    河北新聞網訊(張欣媛)新冠肺炎疫情發生以來,河北省各級市場監管部門堅決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精神和黨中央國務院、河北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查辦了一批案件,維護了市場秩序。現公布第二十四批典型案件:案例一、元氏縣昱卓勞保用品加工廠違法生產假冒醫用口罩案根據群眾舉報,元氏縣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對元氏縣昱卓勞保用品加工廠開展調查。經查,該加工廠存在生產假冒醫用口罩違法行為。因涉嫌刑事犯罪,元氏縣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移交公安機關。
  • 浙江公布虛假違法廣告典型案件 金吉列留學等被「點名」並罰款
    中國網財經7月21日訊 浙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日前公布了今年上半年虛假違法廣告典型案件。其中,金吉列出國留學諮詢服務有限公司(簡稱「金吉列留學」)浙江分公司因發布教育培訓違法廣告被罰款2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