陌生領導從天而降,直接給你下了一道「免職令」,當你據理力爭,依法索要賠償時,她又玩起了架空把戲......宛如電視劇的情節,竟然就在我們身邊發生了。
沒錯,這正是一位員工在職業論壇上陳述的個人經歷。
事發之前,他在微盟任職,已經工作了一年。結果新上任的領導突然以「溝通能力缺失」為由,試圖直接辭退這位員工。要知道,正常情況下,任何公司都不能突然辭退內部職員。正式職員通知時限為一個月,試用期的也至少需要半個月。公司如若違反此項規定,就必須向被辭退的員工支付相應賠償。
作為已經踏入職場的成年人,他對相關規定有一定的了解,於是要求公司向他支付N+1賠償。然而,本來氣勢洶洶的領導在聽到「賠償」兩字後,立刻京劇大變臉,答應給他時間與決定去留的權利。
事情卻不如想像中那麼簡單,事實上,他絕大部分的工作內容都被新領導分配給其他員工了。領導明面上和和氣氣,背地裡早就做好打算,逼他主動提出辭職。這樣一來,公司就不必再支付賠償。
在職場上,這種事情其實並不是第一次發生,很多網友看到帖子後,立刻想起了自己的類似經歷,紛紛吐出苦水。也有很多人從不同的視角給出了品評。其中有苦心勸誡的,提醒發帖人發揮自己的個人價值,讓別人替代不了自己,領導也就不敢隨便動公司「大將」了。
也有境界頗高的,表示自己不與此類領導置氣。既然被架空了還有工資,何不大大方方地呆下去。又悠閒,又能拿工資,還能反過來惹她不痛快,何樂而不為呢?當然,也有法律意識強的,提醒他留好證據,以備之後使用。
期待大家對此留下自己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