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一名職場人,有很多事情是需要知道的,職場禮儀和一些法律意識這是必備的。特別是勞動者,在就業的時候一定要懂得去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當你進入一個公司的時候,無論何時何地,都一定要有勞動法意識。我們都知道企業在辭退員工的時候是要注意很多事情的,如果是正式員工那就必須要提前一個月通知,試用期就是要提前三天,否則企業是要賠付相應的代通知金,所以勞動者一定要有維權意識。
不過企業的做法通常都不會按照規定去做的,有一位小夥子就在某一個論壇上向大家講述了自己的親身經歷,領導硬生生把公司辭退演變成讓員工主動離職的事態。
原來這位年輕人所在的公司突然空降一位女領導,這位女領導一來到他們公司就開始擺出一副「新官上任三把火」的姿態,把部門裡的一些骨幹人員都叫去一一談話。輪到他的時候,這位女領導直接開門見山,說他在業務上的溝通能力有問題,字句裡就是要辭退他。這位小夥子心裡很不平衡,明明自己已經到公司一年多了,業績方面也不是墊底的,覺得這個領導就是故意找茬。
明白領導的意思之後,小夥子也沒有拖泥帶水,直接說這種情形公司是要賠他大概是8萬的賠償金,上司聽到之後就馬上否認是要辭退他,說是給他機會成長,讓他自己想以後發展的路,覺得公司太局限了,沒有機會給他大展拳腳。
年輕人聽完甚是無語,之後這個領導的做法就真的很讓人氣憤,使用「冷暴力」的方式對待他,將他手上的工作都架空了,讓他自己無所事事,然後主動出錯或者是自己離職,這樣公司就不用支付賠償金了。
網友們看到這種做法之後都站在打工人的立場上說,小夥子實在太慘了,有些人說他可以一直呆在那裡,噁心一下這個領導,讓她無計可施。有些人也說如果這樣,留在那個公司也沒有什麼價值了,自己的事業也會因此受到影響還不如早點走,不跟小人計較。其實我們在職場上經常會遇到這麼噁心的事情,主要還是看我們怎麼去規劃自己的職業發展,你們覺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