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的細節︱我看天一案

2021-01-08 澎湃新聞

作為上世紀九十年代學法律的文學青年,在求學歲月裡可能都對一個話題產生過興趣:淫穢物品與言論自由。畢竟,尋求正當性是法律人骨子裡的追求。當咱們瀏覽一些小電影或者看一些小黃書的時候,能夠言之鑿鑿的援引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就頗為心安理得。

如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所言,國會不得制定限制公民言論自由或者出版自由的法律。但是,嚴格地說,這第一修正案保護的是人民發表政治性言論和批評政府的自由,淫穢言論的保護則相對較少。按照美國聯邦最高法院既往的判決意見,淫穢言論是指沒有任何社會、藝術或者教育價值,僅僅為了迎合人類性本能而進行的言論表達,政府有權禁止其傳播。

既然言論自由不熱衷於保護淫穢物品,那犯事者就只能申辯:我這根本不是淫穢物品啊,這是有價值的文學、藝術創作啊!草民無罪啊!所以法官又多了一個任務,判斷什麼是淫穢物品。這就見仁見智了。因為淫穢是主觀想像的產物,不存在一個準確、統一的定義。況且從遠古到當下,淫穢物品受時代影響不斷在發生變化。某個時期內遭到查禁的淫穢書刊,可能在另一個時代就被奉為經典之作。

20世紀著名心理學家克隆豪森夫婦通過區分淫穢物品與現實主義作品之間的不同,總結出淫穢物品所包含的特徵。他們認為,淫穢物品是「以淫為淫」創作的作品,旨在激發讀者的性慾;與之相比,現實主義作品出現的性愛描寫,只是給讀者留下悲傷或者反感的印象,而非催情的影響,這就是兩種作品最大的不同。各位從事寫作創作的人要謹記這個不同。

在我看來,這個標準還是不好操作,畢竟甲之熊掌,乙之砒霜。到了1990年代,美國學者不再專門界定淫穢物品的含義,開始在具體的問題中進行考察。他們比較傾向於美國最高法院大法官斯圖爾特的經驗方法,即「我不知道這是否是淫穢物品,除非我看到它」。

斯圖爾特法官在1964年「雅各布伯利斯訴俄亥俄」 案中,坦言自己無法給淫穢物品下一個準確的定義,而是試圖採用觀察的方式進行界定,說到「當我看到時我就知曉它」。於是該大法官獨自進了放映室,鄭重其事的觀看了法國導演路易•馬勒執導的《情人》。想想這一幕,有真名士自風流的即視感。

看完電影的大法官認為,該案涉及的電影不能算是淫穢物品。斯圖爾特法官敢於這麼說,是由於他在二戰期間摩洛哥海濱卡薩布蘭卡服役時,曾經看過太多當地出版的色情刊物。注意「太多」一詞。他自詡用「卡薩布蘭卡檢驗法能夠分辨極端赤裸裸的性描寫,以及許多被送到最高法院的色情刊物有何不同。」當然斯圖爾特法官的方法很有說服力,也有很大的局限性,畢竟其他人未必有他的豐富的「理論基礎」和「火眼金睛」。

既然說到「當我看到時我就知曉」的標準,就不得不提到最近熱議的天一案了。據媒體報導,安徽蕪湖的耽美文學作者天一(化名)因犯製作、販賣淫穢物品牟利罪,一審獲刑十年零六個月。天一對判決不服,正在向蕪湖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由於此案我才知道天一,才有機會拜讀天一的涉案作品。據說天一是腐女圈的著名寫手,她涉案作品描述的並不是普通男男情愛,而是涉及大量性行為的黃文。必須很認真的解釋一下,我閱讀作品是為了寫這篇文章,也為了實踐斯圖爾特法官的「我看到我就知曉」。客觀講,看完一遍之後,立刻會想起我國刑法第367條對淫穢物品做出的定義,「本法所稱淫穢物品,是指具體描繪性行為或者露骨宣揚色情的誨淫性的書刊、影片、錄像帶、錄音帶、圖片及其他淫穢物品。」

天一作為女性寫手,文筆倒是很流暢,但通篇都是男男性行為的細緻刻畫,並且第一章如此,第二章如此,第三章亦如此,看得我甚是失望。作為女性,我倒是很喜歡看比如白居易跟元微之的曖昧纏綿,「人生幾何,離闊如此?況以膠漆之心,置於胡越之身,進不得相合,退不能相忘,牽攣乖隔,各欲白首。微之微之,如何如何!」照這個調調寫一個男男故事,那不是更帶感?性行為的描寫不是不可以有,但是自始至終都是,跟島國的愛情動作片也沒有差別了。實話實說,腐女寫作任重道遠啊。

所以,

容我評價,天一的作品僅僅是普通的小黃書而已。不能因為所涉題材是男男就被拔高文學性或者社會價值,當然也不能因為小眾異類就痛下殺手從重處罰

。這一點需要跟我的同仁中國政法大學的羅老師探討。我們討論此案時,他旁徵博引說,天一的文章體現了女權立場,所以這就是除罪化的根據。按照羅老師的理論,讓我們來發揮一下,這篇小說表現了「某種」政治意識:

第一種可以是這樣的,作品描述了上流社會貴族子弟的真實面目,暴露其荒淫和偽善,體現了男性權力的剝削與自我剝削。

還有第二種,她可能是這樣的——由於作者憎恨現代教育體系,所以構建出一個學生與老師之間的情慾徵服,表現出她對教育體系的虛偽性的批評。

好了,我們有了兩個天一,一個勇敢的天一,一個反叛的天一,我們一定還有第三個、第四個天一。他們有的政治正確,有的站在對立面。總之,天一是有價值的,所以她的作品不是淫穢作品。

然而,這並不是天一小說自己的政治。天一的作品就是純粹的性幻想消費。根據腐女圈內人的介紹,對腐女來說,看這種小說,靠想像帶來的愉悅很多時候比現實的愉悅要多得多,看完就爽了,犯不上看完耽美之後還在現實裡施行什麼。另外,腐女對這一愛好有嚴重的羞恥感,愛好者一般內部互相交流,圈地自爽,也不會大肆傳播。因此,此類文章傳播導致的社會危害性是有限的,這才構成了對天一案從輕處罰的正當理由。畢竟,女人看了男男的同人文章也幹不了什麼,而直男看了只會徒增厭惡。

這引出了另一個話題,如果某種淫穢言論只能引發某一小部分人的性慾,而不會引發社會公眾的性慾,那是否應該區別對待呢?

1966年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審理了米什金訴紐約案。此案涉及紐約城一家書店的老闆愛德華•米什金,他向性虐待、異裝癖、戀物癖的愛好者出售一系列相關題材的書籍。在本案中,如何判斷這些面向所謂的「變態者」發行的刊物是否淫穢,給法官提出新的挑戰。布倫南法官在判決書中指出,「如果此物品專門提供給一個明確定義的性變態群體,而非普遍的公眾,但它整體上吸引那個群體成員的色慾,即可滿足羅斯標準中吸引色慾的必要條件」。最高法院基於這種理由,否決了被告基於羅斯標準提出的無法吸引普通人的色慾不能算是淫穢物品的抗辯理由。

布倫南法官的意見從另一個方面反映出六零年代美國社會對性變態者的看法發生改變,不再把他們視為異類,而是把他們視為普通人群的一員。這樣的話,即便這些雜誌吸引的主要是性變態者的性慾,依然可以使用羅斯標準進行判斷,這無疑也是與時俱進地擴大羅斯標準的適用對象。

回到天一案,從作品性質看,淫穢物品無疑,但從社會危害性上,僅能喚起特定少數人的性慾,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寬嚴相濟刑事政策的若干意見》第14條的規定,二審似乎可以從輕、減輕處罰

實際上,無論在美國還是中國,法院都很難在淫穢物品的案件做出令人滿意的判決,因為這類案件需要權衡群體的言論自由權利和構建文明社會的價值排序,一端是維護社會道德的需要,一端是保護公民表達性事自由的需要。一想到這個,我對天一案的二審判決結果竟然充滿期待。

作者陳碧,系中國政法大學副教授。法治中國,不在宏大的敘事,而在細節的雕琢。在「法治的細節」中,讓我們超越結果而明晰法治的脈絡。本專欄由法律法學界專業人士為您特供。

(本文來自澎湃新聞,更多原創資訊請下載「澎湃新聞」APP)

相關焦點

  • 耽美作者「天一」案中的罪與罰
    2018年12月17日,耽美作者「天一」因寫黃文獲刑案二審開庭。這場長達兩小時的庭審直播,已在中國庭審公開網上播放超過265萬次。控辯雙方圍繞書籍數量、獲利金額、證據合法性及自首認定等細節展開辯論。回歸案件本身,這是一個由隱藏在退貨包裹中的追蹤器引出,涉及蘇、皖、粵、川四地的網絡書籍涉黃案。
  • 網文作者天一案7000餘本黃書一審獲刑十年,今天二審網友熱議減刑
    網文作者「狗娃子天一」因編寫銷售淫穢書籍,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年六個月並處罰金。有網友認為量刑過重,法院負責人回應,判決基於法律規定。有律師稱,宣判結果有法可依,但依據的是20年的司法解釋,「司法解釋要與時俱進」。在當時,超過5000冊,是要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
  • 記者手記 | 「天一案」採訪手記:司法判決VS公眾情感,差距如何粘合
    (視覺中國/圖)(相關報導見2018年12月23日南方周末《寫黃文賣黃書,判十年——「天一案」的司法困境》)最初注意到「天一案」是「寫小黃文判十年」上了微博熱搜,點進去看了看,是一名叫「天一」的耽美文字作者獲刑十年半
  • 天一案一審十年刑期過重嗎 ?我們離讀物分級還有多遠
    ▍「天一案」量刑是否過重?在蕪湖縣人民法院一審判決中,天一因犯製作、販賣淫穢物品牟利罪而被判處十年六個月的刑期和罰金。其中「製作、販賣淫穢物品牟利罪」,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2015)》中的主要判罰依據為第三百六十三條第一款。
  • 「天一案」二審未宣判 涉案書籍數量成爭議焦點
    「天一案」二審第二次開庭現場   此次庭審中,關於天一販賣淫穢書籍獲利的數量成為爭議焦點。公訴機關認為一審判決中認定的7000冊的數量由天一本人供述、淘寶訂單數量及警方查獲數量組成,天一辯護律師認為公訴機關所稱的7000冊不應採信,因為2018年5月天一歸案時,警方曾作出情況說明證實涉案書籍為4876冊,並且淘寶網店存在刷單、退貨等情況。天一辯護律師認為涉案的書籍數量應當以警方第一次偵查時的數量為準,而不是公訴機關審查的7000冊。
  • 寫黃文賣黃書,判十年——「天一案」的司法困境
    12月17日上午十點,劉婷婷等人製作、販賣淫穢物品牟利案二審在蕪湖市中院第十三法庭開庭審理(中國庭審公開網視頻截圖/圖)「耽美作者天一寫小黃文被判十年」的消息在微博廣泛傳播。作為「天一太太」,劉婷婷在耽美文學圈小有名氣。但這個圈子裡,沒人關心誰是「劉婷婷」,只關心那個叫「天一」的作者。活躍在貼吧、特定網站,耽美文學圈像是日常生活之外的平行世界,以寫作和傳閱男性同性戀間的故事為樂趣。按照有無性描寫,故事分為「清水文」和「肉文」。劉婷婷就是一位「肉文」作者。
  • 【法治嘉祥】以案釋法 | 店外經營被處罰
    【法治嘉祥】以案釋法 | 店外經營被處罰 2020-12-12 09:39 來源:澎湃新聞·澎湃號·政務
  • 檢察官以案說法宣講法治受青睞
    檢察官以案說法宣講法治受青睞(何敬彬 攝)檢察官以案說法宣講法治受青睞(何敬彬 攝)為充分發揮檢察職能,提高機關幹部的風險防控能力和法制意識,近日,昆明市西山區人民檢察院檢察官來到雲南省防控辦公室的培訓班開展法制宣講和交流座談
  • 執行一線︱看輝法「冬季風暴」第四季精彩瞬間
    執行一線︱看輝法「冬季風暴」第四季精彩瞬間 2020-12-09 17:32 來源:澎湃新聞·澎湃號·政務
  • 聚焦︱百日攻堅創效,看我「小財」大用!
    聚焦︱百日攻堅創效,看我「小財」大用!聽我「小財」一一道來~盯緊油罐子 靈活定價疏通堵點今年以來,面對國際油價暴漲暴跌的複雜形勢,財務部克服疫情影響,對原油期貨價格做到全天候盯盤、機動性預警,除了每天定時發布主要商品價格信息外,在原油價格出現較大波動時,每天不定時發布一到兩次盤中交易信息,跟蹤油價波動脈搏,及時調整定價策略。
  • 【視頻】CCTV13[法治在線]直擊湖口歐陽平等人涉黑案
    【視頻】CCTV13[法治在線]直擊湖口歐陽平等人涉黑案 2020-08-07 18:30 來源:澎湃新聞·澎湃號·政務
  • 官方回應張玉環案追責情況 曾當庭講述被刑訊逼供的細節,並報出了...
    【官方回應張玉環案追責情況】江西進賢縣張玉環案近日持續引發關注。1993年,張玉環被指殺害同村兩孩童,後來被判死緩。被羈押9778天後,他於8月4日獲改判無罪,面對媒體採訪,他多次陳述自己當年遭刑訊逼供。
  • 奇女子︱12. 翁靜晶:55歲二嫁豪門,悍女的威水史
    她說:全行傳我同劉師傅拍過拖,我從無承認過。愈避忌反而愈被人講,我避忌,因為他老婆我惹唔起。你問家輝(劉家良誼弟劉家輝),他都怕了她,變成大家在邵氏停產後便甚少來往。但我永遠是劉家班的人。"章小蕙:從紅玫瑰到爛玫瑰,肆意綻放20年奇女子︱5. 邱瓈寬(上):我和惡魔做交易,用美麗換才華奇女子︱5. 邱瓈寬(中):美麗皮囊易得,有趣靈魂難求奇女子︱5. 邱瓈寬(下):如果這世界有俠女,便是她的模樣奇女子︱4. 大S(上):那些站在雲端的日子奇女子︱4.
  • 少先隊 | 我是法治中國小公民
    ——我們相信,今天種下一顆法治的種子,明天它必將生根發芽、茁壯成長!法治理念教育從娃娃抓起,培育心懷法治信仰的新時代公民,法治中國,將會走向更加美好的明天!
  • 黃若與「百年天一」
    上星期偶然得知,黃若的小說「百年天一」由作家出版社出版。我很是興趣,特意通過朋友約見了這位自稱有「 士大夫情節」的人。 我好像一下子還沒有把心目中電商長老,投資大咖的標籤,與這位遞過來一本籤名本的小說作家連貫起來。 雙方落座,我直接問道:「從管理者到小說作者,這個跨度太大了,怎麼想到做這事?」 「現在比較自由,也沒有太多生活壓力,就想做這個吃力不討好,很自虐苦逼又不來錢的寫作活。年輕時當過記者,深知筆耕的苦和樂。」
  • 法治丨重審呼格吉勒圖案,守護法治的生命線
    回看一些報導,1996年呼格吉勒圖施救被姦殺女子卻被認定為兇手,證據上存在不足;2005年,內蒙古系列強姦殺人案兇手趙志紅親口承認該案系他所為,一案出現「兩兇」;2006年案件得到時任最高法院院長肖揚的批示
  • 猜猜看︱戲曲妝,真漂亮,美麗的女星她是誰?
    猜猜看︱戲曲妝,真漂亮,美麗的女星她是誰?影迷朋友們,讓咱們一起來猜猜看。自從我們開辦了「猜猜看」這個欄目之後,大家都很喜歡,結果很多人紛紛模仿。好吧,我們總是被抄襲和模仿,但卻從未被超越。既然他們喜歡跟風,那便由著他們去。我們只做好領頭羊。咱們先來公布上一期「猜猜看」的答案。上一期的「猜猜看」,我們請大家看劇照,猜演員。
  • 猜猜看︱這張人物肖像照,實在太美了,她是誰?
    猜猜看︱這張人物肖像照,實在太美了,她是誰?影迷朋友們,讓咱們一起來猜猜看。自從我們開辦了「猜猜看」這個欄目之後,大家都很喜歡,結果很多人紛紛模仿。好吧,我們總是被抄襲和模仿,但卻從未被超越。既然他們喜歡跟風,那便由著他們去。我們只做好領頭羊。咱們先來公布上一期「猜猜看」的答案。昨天的「猜猜看」,我們請大家猜一位男明星。
  • 女子寫淫穢小說被判10年6個月,「天一案」二審開庭
    「天一」是劉某某在網上的筆名,最近「天一」在網絡上可以說是非常火了,原因是「天一」寫了一部 「耽美」的淫穢小說被判刑10年半。喜歡看「耽美」小說的可能對「天一」這個名字比較了解,「天一」在「耽美」這個圈子裡的名稱還是比較響亮的,她寫的不是普通男性之間的愛情故事,而是非常重口味的淫穢內容。
  • 從《人民的正義》看不一樣的檢察官 | 法治文化
    書中的案中案、局中局有的已經發生,有的正在進行中,交織形成一個複雜的立體結構,使情節更加撲朔迷離,其中還有諸多反轉。而在生動的案件故事背後,隱含著作者深刻的現實思考和濃厚的人文關懷。這些法治不公現象引人深思。對此,作者給出了自己的答案,「人民的正義」並不簡單等同於道義,只有將存乎人心的道義,上升為國家意義上的法律,才能維護社會安定,彰顯正義的靈魂和本質。這並不是作者閉門造車得出的結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