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宋時期,隨著政治、經濟重心的南移,浙東地區的商業迅速繁榮起來。在濃鬱的商業氛圍中,形成了以陳亮、葉適等人為代表的浙東事功學派,他們倡導務實事、求實功的事功倫理思想,特別是在繼承和發展唐代以來重商思潮的基礎上,倡導以農商並重、四民平等、藏富於民和保護富人為核心,極具事功色彩的經濟倫理思想,在理學大興的南宋思想界獨樹一幟。
一、農商並重的生產倫理
事功學派的重商思想得益於浙東地區商品經濟的繁榮,也是唐代以來重商思潮的延續和發展。然而,事功學派並沒有忽視農業的重要性,陳亮明確表達了農為國本的主張,他說:「國以農為本,民以農為重,教以農為先,墮農有罰,遊手末作有禁。」農業是國家經濟的基石,直接關係到百姓的衣食溫飽,也是國家收入的主要來源,是實現國家富裕的基本前提,必須「裕民力而俾之安於耕」,勸民農耕,保護農民的生產積極性,切實提高農業生產水平,才能實現國家穩定。
陳亮希望後世君主效法漢文帝與民休息、鼓勵農耕的政策,使農民過上富足安定的生活。葉適在《習學記言序目》中明確反對把農業看作「日用之粗事」,贊同周公視農業為「王業」的觀點,認為「此論治道者所當深體也。……古人未有不先知稼穡而能君其民,能君其民未有不能協其居者。」在葉適看來,農業是王道政治的根本,如果不重視農業,就談不上國家治理。
在重視農業的前提下,事功學派闡發了「農商並重」的思想。陳亮認為農業和商業均與社會經濟發展息息相關,並無高低、輕重、本末之分。「古者官民一家也,農商一事也。……商藉農而立,農賴商而行,求以相補,而非求以相病。」農業與商業在國民經濟中發揮的作用不同,二者不是矛盾對立,而是相互依賴、相互促進的關係。
農業是基礎,如果沒有農業的充分發展,商業繁榮就無從談起,所以說,「商籍農而立」;同樣,農業的發展也離不開商業,商業交換活動的活躍,將加速農業和手工業產品的流通,增強經濟的活力,在這個意義上說,「農賴商而行」,因此,農業與商業必須「有無相通」,「求以相補」,而不能「求以相病」。葉適批評了傳統的厚本抑末論,認為「抑末厚本,非正論也。」
他運用借古論今的方法,認為厚本抑末並不是古人之意,恰恰相反,在漢代之前,對工商業不但不加抑制,還給予鼓勵,他說:「春秋通商惠工,皆以國家之力扶持商賈,流通貨幣,……漢高祖始行困辱商人之策」。其實,在漢代之前,重商思想十分流行,但亦有重本抑末的思想,法家的韓非子就認為只有農業生產才是財富的真正源泉,工商業者並不直接創造社會財富,他們「不墾而食」,是國家的「五蠹」之一。
事功學者重視商業的同時,還特別強調提高商人的社會地位,主張四民平等。「四民」即士、農、工、商,這種職業劃分早在西周時就已出現,周文王說:「士大夫不雜於工商。」要求士、大夫與工、商等每個階層各司其職,各專其業,否則,商不厚、工不巧、農不力,都不可以成治。
秦漢之後,歷代統治者大都奉行重農抑商的政策,商人在社會生活中地位很低,常處於四民之末,甚至不可以入仕為官。從唐代中期開始,隨著商業的發展,商人的社會地位也逐漸有所改善。到了宋代,隨著生產力的發展和商業的繁榮,商業對人們的生活影響越來越大。
商人的社會地位隨之提高,官員經商和商人入仕成為一種較為普遍的現象,士、農、工、商之間的界限和尊卑關係開始逐漸被打破,範仲淹曾作《四民詩》:「周官有常籍,豈雲逐末人,上以利吾國,下以藩吾身,……吾商則何罪,君子恥為鄰。」(《范文正公文集》卷二,「四民詩」)陳亮、葉適等人認為「四民」在政治和社會地位上應當是平等的,經商並不是件羞恥的事。陳亮在科舉失意時,曾有經商的念頭,他說:「亮本欲從科舉冒一官,既不可得,方欲放開營生,又恐他時收拾不上」。
有學者認為,陳亮確實從事過商業活動,並以此改善了家庭經濟狀況。葉適也認為士、農、工、商四民都是社會的有機組成部分,各自的作用不同,但對於社會發展來說同樣重要,「四民交致其用而後治化興」,四民應當各司其職,發揮各自的作用。當然,葉適並不認為四民之間的界限是涇渭分明、不可逾越的,相反,他認為商人可以進入士人的行列,入仕為官,享有與其他人同樣的參政機會和權利。
客觀而言,在以農為國本的小農經濟時代,陳亮、葉適倡導四民平等說,旗幟鮮明地要求保護商人的合法權益,反對針對商人的各種限制措施和歧視,努力提高商人的社會地位,體現了對封建特權階層的抗爭精神,在某種程度上帶有個性自由和個體解放等近代思想的意蘊,其進步意義不容忽視。然而,中國古代的商人並沒有真正從封建制度的束縛下解放出來,完成向近代資本主義商人的轉變。
其原因十分複雜,如果從商人自身來看,儘管他們之中不乏一些掌握巨額財富的大商巨賈,卻並不把手中的資金投入到商品再生產領域,使其轉化為產業資本,而是將大部分的商業利潤用於購買土地、建造房屋,以保障財富的穩定性並滿足自己的享樂,或者投資政治、買官入仕,謀取政治權力。這樣一來,商人實質上依舊是依附於封建制度的地主或官僚,「不能形成獨立的階級力量,從而無法在政治上獲得西方社會市民階級那樣的自治權利」,因此,很難成為推動封建社會向近代資本主義轉型的主要力量。
二、富民為本的分配倫理
在小農經濟條件下,由於受自然條件和生產力水平等多方面的限制,農業生產提供給社會的財富總量有限,其增長速度也十分緩慢,財富的分配便顯得尤其重要。這一問題包含兩個層面:一是富國與富民的關係;二是不同階層或不同勞動者之間的財富分配問題。
兩宋時期,理財問題或者說富國與富民的關係問題,一直困擾著統治者。為了維持龐大的軍費開支、統治者的奢華生活和數額巨大的官俸,宋王朝不得不在如何理財上大費腦筋。葉適認為理財是歷代聖君賢臣的職責,如果認為「小人善理財而聖賢不為利」,將理財僅僅理解為普通百姓之事,就大錯特錯了。他進一步指出,要制訂正確的理財政策,必須認識到理財與聚斂的不同,樹立正確的理財觀,他說:「理財與聚斂異,今之言理財者,聚斂而已矣。
非獨今之言理財者也,自周衰而其義失,以為取諸民而供上用,故謂之理財。而其善者,則取之巧而民不知,上有餘而下不困,斯其為理財而已矣。故君子避理財之名,而小人執理財之權。」在葉適看來,真正的理財是理天下之財以供天下之用,取之於民而不使民貧,其實質是財富在君與民之間的合理分配,也即富國與富民的問題;聚斂則只考慮「供上用」,而不關心民之「用」,只求富國而不關心富民。前者是與天下為利,後者是君主的自利。
周衰之後,人們混淆了理財與聚斂,甚至把理財誤解為聚斂。從表面上看,聚斂的方法能夠迅速地將財富聚積於朝廷,可以實現富國,但這只是一種急功近利的行為,並非真正的理財之術和富國之道,必然造成災難性的後果。葉適指出,正確的理財方法不僅應當處理好斂與散的關係,有斂有散,還應當從「開源」做起,所謂「開源」,即發展生產,最大可能地增加社會財富總量,只有這樣,才能從根本上解決南宋的財政危機。
葉適等人寬民、利民、富民以及民富而國自富思想的最終目的是為了維護封建君主專制制度,帶有明顯的階級局限性。但是,在當時的政治、經濟環境中,這種呼聲對於減輕統治階層對普通民眾利益的侵害和盤剝,有十分積極的作用。事實上,民富與國富是互為基礎,相輔相成的。人民富裕了,生產的積極性提高了,必然為國家繁榮富強所做的貢獻就多。同樣,國家富強了,具備了雄厚的財力,才能更好地為人民謀福利。
財富在不同階層或不同勞動者之間的分配問題也歷來受到重視。如果大量的財富積聚於少數富人之手,必然增加貧困人口的數量,拉大貧富差距,不利於社會穩定,所以孔子提出「不患寡而患不均,不患貧而患不安」的分配原則。這種平均主義思想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富人群體的產生和壯大。
唐宋時期,商品經濟的發展和商業的繁榮使得商人數量迅速增加,富人群體不斷擴大,同時伴隨著商人社會地位的提高,富人也越來越受到人們的羨慕和讚美,特別是在商品經濟發達的浙東地區,經商致富為榮的觀念已經得到普遍認同。陳亮在《東陽郭德麟哀辭》和《何夫人杜氏墓志銘》中稱讚家資巨萬的富豪郭彥明、何堅才有過人之智,何堅才「善為家,積資至巨萬,鄉之長者皆自以為才智莫能及。」
陳亮不贊成財富的平均分配,他認為,人的地位有高卑之分,能力有大小之別,所以財富分配不可能也不應該平均。陳亮還進一步指出,富人的存在不僅是合理的,還應當成為人們效仿的榜樣,如果抑富扶貧,就會挫傷人們致富的積極性,使那些能力低、不努力的人分享別人的勞動財富,社會便會失去前進的動力。
葉適跟陳亮一樣,明確主張保護富人,反對抑制土地兼併。自北宋開始,由於奉行「不抑兼併」的土地政策,導致土地買賣成風,土地分配不均現象日益突出,為改變這種狀況,一些人提出抑制土地兼併,恢復井田制的主張。葉適不贊成這種做法,認為其意圖雖好卻不可行,因為富商大賈在社會經濟發展和國家治理中佔有舉足輕重的地位。
他將富人在社會生活中的作用概括為兩個方面:一是替政府養小民,富人不僅向窮人出租土地,借給窮人耕種所需的勞動資料,還借錢給窮人救急或提供就業機會。二是供上用,富人是國家稅收的重要來源,不但養小民,還養天子、官吏,因此,葉適認為通過抑制兼併來掠奪富人財富,並不是明智之舉。當然,對於那些為富不仁、違法亂紀的富人,葉適認為應當由官吏加以懲處,但對於所有的富人來說,如果「豫置疾惡於其心」,一概施以懲抑之策,則有違富國利民之道,必然導致社會的混亂。
葉適等人站在富人的立場上,極力美化富人,為富人辯護,扮演了一個工商業階層代言人的角色。客觀而言,葉適對富人作用的認識在一定程度上是符合事實的,保護富人的思想對於鼓勵人們致富,發展私有經濟,促進工商業發展有十分積極的意義。
然而,這一思想的局限性甚至謬誤也是十分明顯的,比如窮人被迫向富人租地、借錢,甚至不得不淪為富人的奴僕,受富人的剝削,葉適卻認為這是富人在替政府「養」窮人,明顯歪曲了富人與窮人關係的本來面目,掩蓋了富人與窮人之間的剝削關係。
三、事功經濟倫理對浙東精神的浸染
事功學派經濟倫理思想中的重利富民傾向在浙東地區產生了深遠的影響。宋以後,這種重利、重商和富民觀念在浙東地區得到廣泛傳播,從明清之際的黃宗羲到晚清時期的孫詒讓、宋恕等永嘉學者,都繼承和發揚了這種觀念,經過數代浙東學人的努力,重利富民觀念逐漸深入到浙東文化的方方面面,成為浙東精神的重要組成部分,不斷推動著浙江的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
在這種精神的影響下,陳亮家鄉——永康的手工業非常發達,以五金製造最為有名,在元末明初就有了「百工之鄉」的美譽。時至今日,五金製造業仍是永康的特色產業,永康也因此被稱為「五金之都」。浙江經濟的另一個重鎮——溫州,近些年經濟迅速崛起,也受益於浙東地區長期以來形成的商業精神。溫州人不僅善於經商,有「中國的猶太人」之稱,還特別勤奮,他們的足跡遍及世界各地。
溫州經濟以富民為核心,被人稱為「民營經濟」或「老百姓經濟」,這與永嘉事功派「藏富於民」的富民思想一脈相承。作為經濟活動的管理者,溫州政府部門特別重視對「民利」的保護,「從承認『商戶』到扶植『兩戶』,從保護『掛戶』再到支持『聯戶』等形式的股分合作制,在溫州經濟前進的每個關節上都甘為民僕,保駕護航,充分展示了溫州政府執政為民的現代風範。
也弘揚了溫州本土永嘉學術以民為本、德政雙修的傳統官德。」為鼓勵民營經濟的發展,保護個體經營者的合法權益和生產積極性,早在上世紀八十年代,溫州市委、市政府就出臺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如《溫州市掛戶經營管理暫行規定》、《關於鼓勵個體和私營經濟進一步發展的決定》等等,這在改革開放初期,無疑是十分大膽和超前的。
當然,重利富民的事功經濟倫理也是一把雙刃劍,它帶給浙東地區的並不全是積極影響,由於自身的理論局限性,事功學派的經濟倫理思想對浙東經濟和社會發展也產生了一些消極影響。儘管事功學派力圖將道德與事功統一起來,把事功標準納入到道德評價中,在理論上是合理的,但是,當重實事、求實功的事功經濟落實到社會實踐中時,容易使人在追求利益時忽視道義原則。
一旦將事功追求凌駕於道德原則之上,為求一己私利而損害社會公共利益時,便會引發社會衝突,最終使個人的正當利益也無法實現。以溫州為例,在溫州經濟迅速崛起的同時,也有少數溫州商人急功近利,生產假冒偽劣產品,或者偷稅漏稅,或者利用政策和制度上的不完善,投機鑽營,獲取不義之財。近些年來,更有一些企業不顧社會責任,為了最大限度地獲取利潤,違反國家的環境保護政策,將生產過程中的汙水、廢氣違規排放,嚴重破壞了生態環境。
在一定意義上說,這些行為與事功經濟倫理存在著某種聯繫,也可以說是這一倫理觀念帶來的負面效應。但是,如果將這些行為完全歸咎於事功經濟倫理,也是不恰當的,因為事功學派並不是教人追逐個人私利,也不是教人見利忘義,損人利己,他們提倡的事功是指國家的事功、社會的事功,實質是一種公利主義倫理。所以,對於事功倫理的實際影響應當給予客觀公正的評價,既不能過分抬高它的現實價值,也不能因為一些負面效應而否認其對現實社會的積極意義。
四、事功經濟倫理對韋伯命題的回應
馬克斯·韋伯在《新教倫理與資本主義精神》一書中,將資本主義市場經濟形成和發展背後的文化動因歸於基督教新教倫理。他從資本主義市場經濟首先產生於西歐這一事實著眼,在系統分析和比較了猶太教、基督教新教、儒教、道教、印度教和佛教的基礎上,認為只有基督教新教的倫理觀念才能為市場經濟的發展提供精神動力,其它宗教則做不到這一點。
在他看來,儒教的內聖之學是完美的,但由於缺乏一種實用有效的工作倫理,導致內聖的理性主義無法對現實生活的理性化發生作用,內聖和外王之間缺乏有效的連接。韋伯視儒家為儒教的觀點正確與否姑且不論,因為學界一直有不同的觀點。從他對儒家倫理的分析來看,還是很有見的的,在一定程度上觸及到了儒家倫理的實質,但由此得出儒家倫理阻礙市場經濟形成和發展的結論,卻是值得懷疑的。
從中國古代資本主義萌芽的發生和成長來看,中國很早就出現了具有資本主義萌芽性質的作坊和僱傭勞動,但中國的確沒有形成像西歐那樣的資本主義經濟形態。如果從倫理觀念和資本主義之間的關係上尋找原因的話,不可否認,宋儒過於強調成聖成德的內聖之學,以為專心於內聖工夫就可以開出外王事業,特別是朱熹理學將傳統儒家的德性倫理推到了極致,視義利關係為「儒者第一義」,告誡人們專向義邊作。
這種重義輕利的德性倫理在某種程度上制約了人們的求利行為,對市場經濟的發展產生了十分消極的影響,儘管陳亮、葉適試圖以事功倫理補理學德性倫理的偏失與不足,同時為人們的商業活動的正當性提供倫理支持,這對於萌芽期的資本主義經濟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然而,不幸的是,事功倫理終究沒能上升為官方的意識形態,對國家的政治、經濟政策的制訂發揮更大的影響,很快便被理學的德性倫理所湮沒了,這也是資本主義沒有在中國發生的原因之一,就此而言,韋伯關於儒家倫理與資本主義經濟之間關係的觀點確有合理之處。
總結
如果將儒家倫理分為兩派的話,一派是德性倫理,另一派則是事功倫理。韋伯對儒家倫理的認定,無疑是將儒家倫理等同於德性倫理,忽視了事功倫理。其實,德性與事功的分離、對峙彰顯於朱熹與陳亮的「王霸義利之辨」,在孔子那裡,二者是綜合在一起的,並沒有輕重之分。
孔子重視德性修養,但並不否定事功的重要性;重視農業,但從不貶抑商業,也不輕視商人,善於經商的子貢,是孔子弟子中的七十二賢之一。從商品經濟的發展過程來看,春秋戰國時期,商業不但沒受抑制,反而一度十分興盛,人們發現從事商業活動比從事農業生產的獲利要豐厚得多,於是在社會上形成一種競相逐利的風氣,進而導致了貧富分化的加劇,也凸顯出道德與利益之間的緊張關係。「
十分具有諷刺意味的是,對這樣一種『逐利』之風感受至深並給予莫大關注的既不是道德至上的儒家,也不是代表小生產者利益的墨家,而是主張對商品貨幣關係進行大刀闊斧的消滅的法家。……眾所周知,韓非是『重本抑末』思想最為徹底的闡發者,而且他的重農抑商思想也發展成為現實國策,一次又一次以各種形式出現在後世封建社會的發展中,對中國歷史產生了深遠的影響。」
由此可見,先秦儒家的「義以為上」、「見利思義」的德性倫理與抑商思想之間並不存在因果性的必然聯繫。反倒是法家成為最激進的重農抑商派。到了漢代,儒學被「定於一尊」之後,許多儒家學者將先秦法家的重農抑商思想奉為治世良方,使重農抑商思想在社會生活中佔據主導地位。
然而,以韓愈、李覯、蘇軾等人為代表的一些儒者仍然堅持重商思想,二者之間的爭論長期存在,所以,儒家倫理與商品經濟之間的關係十分複雜,不能簡單地判定儒家倫理阻抑了商品經濟的發展,特別是南宋事功學派興起之後,儒家倫理思想中注重事功的一面彰顯出來,以陳亮、葉適等人為代表的事功派學者公開為商人辯護,鼓勵人們追求財富,發展商業,以實現富國強兵。這種事功經濟倫理無疑成為商品經濟發展的精神動力。
當然,事功倫理與商品經濟發展之間的關係是雙向的,互相促進的,陳亮、葉適等人倡導的事功倫理為浙東地區的商品經濟發展注入了活力,提供了重要的倫理支持,同時,事功倫理之所以能夠在南宋浙東地區興起,而沒有在其它地區產生,也得益於南宋浙東地區商品經濟的發達。由此而言,儒家德性倫理是否對商品經濟發展有促進作用不易確證,但事功學派的事功倫理與商品經濟發展之間的某種契合關係是顯而易見的。
參考文獻:《陳亮集》《東陽郭德麟哀辭》《何夫人杜氏墓志銘》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