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漢代以來的古今兩千年,對於武王克商年的論證可謂眾說紛談,爭論不休,歷算家、史學家、文學家、政治家等等對此十分關心和熱衷,然何?古今之史學熱,長盛不衰!
國人對堯舜夏商可謂知之甚少,但對太平盛世的嚮往從來沒有改變過,讓我們引以自豪且耳熟能詳的鼎盛輝煌就是周、秦、漢、唐。
武王克商年的論定極為重要,該問題的確定能夠使夏、商的統年得到界定,再往上對五帝時代也有框定的標尺,有個合理的解釋和說法。
今天作者單單討論武王克商年為公元前1050年這個命題,從先秦的人文視角去深刻剖析,廣泛引據從先秦至兩漢時期的典籍,捨棄其以後的百家論點,不受其觀點左右影響。
謹按《今竹書》:武王滅殷,歲在庚寅。二十四年,歲在甲寅,定鼎洛邑,至幽王二百五十七年,共二百八十一年。自武王元年己卯至幽王庚午,二百九十二年。(《史記.周本紀》集解·南朝/宋·裴駰撰,引《紀年》:「自武王滅殷以至幽王,凡二百五十七年。」)
十二年辛卯,王率西夷諸侯伐殷,敗之於坶野。 (《水經·清水注》引《紀年》:「王率西夷諸侯伐殷,敗之於坶野。」)
王親禽受於南單之臺,遂分天之明。 (《水經.淇水注》引《紀年》:「王親禽帝受辛於南單之臺,遂分天之明。」
五十二年庚寅,周始伐殷。 (《唐書.歷志》引《紀年》:「武王十一年庚寅,周始伐商。 」)
南北朝劉宋時期裴駰撰《史記集解注》時,此時古《竹書》存,《水經注》是南北朝北魏時期酈道元(公元約470—527年)的著作,此時古《竹書》亦存,唐亡國於公元907年,而《舊唐書》成書於後晉開運二年(945年),此時古《竹書》亦存。
作者所引據這三條就是想證明無論是古本《紀年》還是今本《紀年》所載西周統年與武王伐殷(滅殷)之年和克殷之年統計是一致的,都源出於古本《紀年》,非後人所篡改。
很顯然其十一年庚寅,武王伐殷之年在公元前1051年,則武王克商年在其十二年辛卯,公元前1050年,則武王滅殷(伐殷)後明年為克商之年,自克商之年起算二十四年,歲在甲寅,定鼎洛邑(為周成王十八年事,在公元前1027年),成王定鼎至幽王庚午(公元前771年),共二百五十七年,自武王伐殷之歲(公元前1051年)至幽王庚午,共二百八十一年。自武王元年己卯(武王前元年,公元前1062年,該年暮春三月文王薨)至幽王庚午,共二百九十二年。
武王共有兩個元年,一個是前元年,在公元前1062年,一個是後元年,在公元前1061年,按前元年則紀武王之十三年春克商,按後元年則紀武王之十二年克商,其一是因為文王在該年薨逝的月份實在過早,其二是因為按照周人觀念此時殷帝辛受已失天命,故意不表其紀年,而自該年起始統計周紀年。
周人始祖源於后稷,發祥於戎狄之間(夏時之周祖不窋),在公劉之時,地在邠(古豳地),在太王時(周大王,指周公亶父)時常遭受昆夷(薰育,上古時葷粥)辱掠,所以去豳,度漆、沮,逾梁山,止於岐下而營城郭,是為岐邑(即指周原),始自號為周。
所以周人起於太王,興於文王,成於武王,周祖后稷在堯舜禹之時有世功,可謂是高門顯貴,所以太王聯姻於姜,是為太姜,王季(指周公季歷)聯姻於天邑商,是為太任,文王又聯姻於殷帝乙之妹(帝乙歸妹),又娶於夏後苗裔有莘氏女,是為太姒,武王娶呂尚(師尚父,堯時四嶽之苗裔)之女,是為邑姜。
帝乙所歸之妹是否為武王之母太姒,史雖不可考,亦不可否認,不排除帝乙之女,即帝辛的乾姐姐,很顯然太姒是以帝乙之女的高貴身份,殷周政治聯姻下嫁給周文王姬昌的,是為文王正妃,這種政治聯姻多見北周、隋、唐。
謹按《鬻子》:湯之治天下也,……,二十七世,積歲五百七十六歲至紂。
又按《詩經》:文王初載,天作之合。在洽之陽,在渭之涘。文王嘉止,大邦有子。大邦有子,俔天之妹。文定厥祥,親迎於渭。造舟為梁,不顯其光。有命自天,命此文王。於周於京,纘女維莘。長子維行,篤生武王。
又按《竹書》:帝辛名受。 元年己亥,王即位,居殷。 五十二年庚寅,周始伐殷。 冬十有二月,周師有事於上帝。庸、蜀、羌、髳、微、盧、彭、濮從周師伐殷。 十二年辛卯,王率西夷諸侯伐殷,敗之於坶野。 王親禽受於南單之臺,遂分天之明。
又按《漢書》:自伐桀至武王伐紂,凡殷世繼嗣三十一王,六百二十九歲,故《傳》:「桀有昏德,鼎遷於商,載祀六百」。
又按《孟子》:由湯至於文王,五百有餘歲。
商侯履元年至周文王受命九年,公元前1575~1062年,共514年,聖人事跡符合湯至文王五百有餘歲之說,文王薨年至孔子卒年,公元前1062~479年,共584年,聖人事跡符合文王至孔子五百有餘歲之說,帝堯元年丙子至成湯滅夏建商元年,公元前2145~1558年,共588年,聖人事跡符合由堯舜至於湯五百有餘歲之說,可以明確在先秦至兩漢時人的認知裡,殷商積年共629年,而殷紂獨在位53年!
周公季歷困死是謂文丁殺季歷,文王即周公位而後帝乙即天子位,其年歲相去不遠,帝乙對季歷之死表達歉意,所以歸妹太姒於周西伯文王,殷紂帝辛受自元年己亥至辛卯克商亡國,歷算確為53年,帝乙要歸妹於周,必在文王在位之初,而文王在位50年,算武王四年克殷,則文王在位至武王克商54年或53年,而殷帝乙在位斷不可能僅一年或無年,若武王在文王受命第十二年或第十三年春克商,則帝文丁、帝乙、帝辛無法進行合理的排譜,說明武王必有自己獨立的紀年,而非承襲受命。
謹按《楚辭·天問》:師望在肆,昌何識?鼓刀揚聲,後何喜?武發殺殷,何所悒?載屍集戰,何所急?
又按《史記》:九年,武王上祭於畢。東觀兵,至於盟津。為文王木主,載以車,中軍。武王自稱太子發,言奉文王以伐,不敢自專。
伯夷、叔齊聞西伯昌善養老,盍往歸焉。及至,西伯卒,武王載木主,號為文王,東伐紂。伯夷、叔齊叩馬而諫曰:「父死不葬,爰及幹戈,可謂孝乎?以臣弒君,可謂仁乎?」左右欲兵之。文王病死,載屍以行。太子發代將,號為武王。
伯夷、叔齊是清風亮志的高士,為孔子所推崇,且戰國時期屈原作天問也提到了該事,所以其叩馬諫武王的故事被太史公載入史冊,由此得出武王承受命紀年的論點,不僅太史公引據於此,劉歆也引據於此,以為文王受命九年而崩,崩後四年而武王克殷,又以為文王十五而生武王,克殷之歲武王八十六矣,後七歲而崩。故《禮記·文王世子》曰:「文王九十七乃終,武王九十三而終。」
若克殷之歲武王八十六歲,則帝乙歸妹太姒必在武王克殷八十九年之前,其時文王初年,當在文王十三歲當年或之前,那麼文王在位之年超長,進一步說明了文王不可能享壽97年則武王亦不可能享壽93歲,則武王四年克殷之說甚為荒誕,無稽不經,如此伯夷、叔齊叩馬諫王之事純屬坊間傳聞故事,絕非史實。
一般認為文王在位整50年,而《竹書》認為文王在受命九年而崩,其在位第52年,該年文王崩,武王即立,稱王元祀,明年改元,稱王一祀,文王實算在位51年。
謹按《史記》:諸侯聞之,曰「西伯蓋受命之君」。西伯蓋即位五十年。詩人道西伯,蓋受命之年稱王而斷虞芮之訟。
蓋受命之君意指當時西伯昌雖承諸侯之名,實當天子之份,此蓋為勝過、超出之意。
蓋即位五十年意指推測(蓋聞/聽說)西伯昌大概、大約在位五十年,是個疑辭話術。
蓋受命之年斷虞芮之訟而有主宰之風,其年對內稱王號,對外仍稱西伯,此蓋作因為講。
司馬遷的蓋聞聽說而收錄於史冊,各種「蓋」雖不可取,確在情理之中,《史記》雖是太史公所作,然非官史,多揉雜合篇,而主觀臆斷居多,其究天人之際,通古今之變,成一家之言,唯心主義甚重,無法苛求其客觀,白玉且有微瑕,史記偶有失誤,因為其確實局限於時代觀念,有些史料觀念在當時是對的,或存疑惑但廣為流傳,也不可記載缺漏,這點疑問留待後世再去探討,但不可以把史記全部整體的推翻,若無史記,後人於古史必定茫然。
史記所載,偶有歧誤,這種情況不能完全怪罪太史公司馬遷,因為史學對錯本就是個觀念問題,往往一世之人爭一時而已!
即使今天出土了春秋戰國時代的文獻,又能怎麼樣?試想如果有一天,出土簡牘有楚辭天問篇,釋文曰:文王病死,載屍以行。太子發代將,號為武王。該事實明顯不符邏輯,可以取信嗎?今人又何以自處?司馬遷以前的春秋戰國材料都全然可信嗎?如今看來不見得,所以史實必須用緊密的邏輯,時代的人文觀念去證明材料的真偽,一不能惟出土論,二不能惟文獻論!互佐、人文、邏輯,缺一不可。
五帝三代之事,春秋戰國時代的人各從其說,各說其是,當時真偽已然混淆,先秦史學論述是非觀念比較常見,這就影響了太史公作史記的材料取向,而今人更多要求的是事實與否,所以觀念和事實必須要嚴格區分開來。
文王初載,天作之合,大邦有子,俔天之妹。文定厥祥,親迎於渭。造舟為梁,不顯其光。
說的就是文王在位初年,殷帝乙歸妹(大姒來嫁)於周文王之事,少年姬昌親至渭水邊,迎娶身份尊貴相當於皇室公主的大邦之女。
按武王十三年克商,該年紂王自焚死,以紂王在位53年計,則殷帝辛受餘40年,則當在文王受命之八年,其在位之51年,其明年三月文王薨,武王即位稱前元年,惟王元祀。
按《竹書》帝乙在位9年,殷帝乙元年當文王初在位第3年,該年帝乙歸妹,文王迎娶太姒,該年起算49年,正當文王在位51年。
由此可見,《竹書》所載帝乙在位9年為真,符合《詩經》:文王初載,天作之合!
帝乙歸妹這件史實的重要性在於解釋說明文王、武王的紀年問題,又解釋了帝文丁、帝乙、帝辛三代的在位年數問題,由此,我們知道了帝乙在位9年,其元年歸妹的事實,又知道了殷帝辛受在位53年的事實,又知道了文王在位51年,薨於第52年暮春三月的事實,又知道了武王確有獨立紀年而並不承襲受命紀年的事實,為我們解開了千頭萬緒。
謹按《逸周書》:武王以伐紂,夷定天下,既克紂六年,而武王崩。武王既歸,乃歲十二月,崩,鎬肂於岐周。元年夏六月,葬武王於畢。
又按《竹書》:十二年辛卯,王率西夷諸侯伐殷,敗之於坶野。十七年,命王世子誦於東宮。冬十有二月,王陟,年九十四。成王元年丁酉夏六月,葬武王於畢。
又按《管子》:昔者大王賢,王季賢,文王賢,武王賢;武王伐殷克之,七年而崩,周公旦輔成王而治天下,僅能制於四海之內矣。
又按《史記》:武王克殷二年,天下未寧而崩。武王克殷二年,天下未集,武王有疾,不豫,群臣懼,太公、召公乃繆卜。明日,武王有瘳。其後武王既崩,成王少,在強葆之中。武王已克殷,後二年,問箕子殷所以亡。箕子不忍言殷惡,以存亡國宜告。武王亦醜,故問以天道。武王病。天下未集,群公懼,穆卜,周公乃祓齋,自為質,欲代武王,武王有瘳。後而崩,太子誦代立,是為成王。
又按《漢書》:文王受命九年而崩,崩後四年而武王克殷。後七歲而武王崩。凡武王即位十一年,周公攝政五年,正月丁巳朔旦冬至。
很明顯太史公司馬遷以為武王克殷後二年有疾後愈,其後武王崩於該年,時天下未寧。
與太史公觀點不同的是,從更多的先秦材料說法中,我們得出一個觀點,武王克商後最有可能在位是六年或七年,以伐殷之歲起算為七年,以克殷之歲起算則是六年,因為伐殷之歲與克殷之年相隔有一年。後人不能理解,即以克殷之明年起算為七年,若以武王克殷之後的明年起算,武王十一年之時當周公攝政之五年,那麼武王七年之時當周公攝政元年,而武王崩於冬十二月,豈不該年武王未崩而周公已然攝政,甚為荒誕。若以武王七年確為周公攝政元年,則暗含指向武王克殷之後在位實有六年,只不過是劉歆自己為了符合文王世子中的錯誤說法,使武王紀年起算推後克商之年的一歲,則以克商之年起算則武王在位八年,以周公攝政元年之前一年倒推至武王克商年,則以克商之年起算則武王在位七年,然而實際情況是什麼呢?後人常常混淆不清的是武王伐殷之年和克商之年實際不在一年,事實是兩個概念,現實是以伐殷之年起算為七年或以克殷之年起算為六年,得出的都是正確且一致的。
武王在位年正確的定位起算方法是:1、文王薨於受命之九年暮春三月,同年武王繼西伯周公位,該年為武王元年。2、文王雖薨於受命之九年暮春三月,但必須參照傳統,以其明年改元之後,稱為武王之元年。3、以十一年伐殷之年起算為武王之元年。4、以克殷之年起算為武王元年。而克殷之明年起算的這種方法,不合事宜邏輯,可以說從來沒有哪個王朝或政權不以其建國開元之年起算國祚的。
方法1論證出了惟王元祀和惟王一祀不在同一年的特殊紀年,又說明了武王十二年克商和武王十三年克商是在其同一年發生的。方法2論證出了武王元年至武王十二年克商的紀年次序是合理可信的。方法3論證出了以伐殷之歲起算武王在位七年是可取的。方法4論證出了以克商之年起算武王在位六年是準確的。
由此可見,武王克殷前在西伯周公位11年,克商之年及其後在天子位6年,從武王即位元年至武王崩年,共17年,加算文王薨年的武王元祀之年,武王實際在君位共18年。
天子爵號有皇號、帝號、王號,如三皇、五帝、三王、五伯,首先說三皇,上古之君在伏羲氏、神農氏之時皆襲皇號,三皇之政典是為三墳,順天法地之事,言大道也,中華文化最根基的痕跡,就產生於三皇政典的古三墳之中,當然上古之皇很多,而功業最著者有三人,其一:太昊伏羲氏,是為羲皇;其二:神農氏,是為農皇,所指並非炎帝:其三:黃帝有熊氏,是為軒皇,指軒轅氏,黃帝其為末世之皇。黃帝之後無皇號,天子之尊號為帝,所以黃帝既為末世之皇,又為創始之帝,其後世之人追尊上古之皇以帝號之稱,這就是帝太昊、炎帝的由來,實際其生前並沒有帝號之稱而已!五帝之分其有二,一為司天佐昊天的先天五方上帝,二為五代人王之主,司佐昊天的五方天帝有:青(蒼)帝太昊(大浩)主木,在東方,炎(赤)帝主火,在南方,黃帝軒轅主土,在中央,白帝少昊主金,在西方,黑(玄)帝顓頊主水,在北方,其職責所在於五行、五方、五色!先天五帝之佐丞是為後天五帝,其有:句芒,其神上為太歲木星、朱明(祝融/祝庸),其神上為熒惑火星、后土,其神上為填土之星(鎮星)、蓐收,其神上為太白金星、玄冥,其神上為辰水之星,見《五星佔》。
人王五帝又有其二分,其一:黃帝、帝顓頊、帝嚳、帝堯、帝舜,其二:帝少昊、帝顓頊、帝嚳、帝堯、帝舜,因為入黃帝於三皇,有三墳政典之書,所以人主五帝從其二說,起於帝少昊,止於帝舜。
三王指夏商周的開創之君,實有四人:禹、湯、文武。五伯指春秋五霸,為:齊桓公、晉文公、秦穆(繆)公、楚莊王、吳王夫差(與晉爭長而先之,為吳伯,是諸侯之長)或越王勾踐,宋國弱,襄公未能霸於眾諸侯之上。
黃帝及其後五帝、夏、商之世,凡天子爵號尊為帝,周貶殷帝號,天子稱王號,所以眾諸侯稱周天子為天王,明確的說凡有周一代,天子稱王號,戰國時諸侯卑鄙周王室,七雄各僭越爵號,自尊為王,其有齊侯、楚子、燕侯、韓子為侯、趙子為侯、魏子為侯、秦伯,降天子爵以封君之號,為周君,王赧謂成君。秦貶天子王號稱皇帝,漢襲秦號稱皇帝,降王號以諸侯,爵號二等為王或列侯。
說明西伯周公蓋受命之君,雖然對內改號稱王,然對外仍是周公,接受殷帝的所授封號,是為西伯,所以公亶父、公季歷,指的是周公,實際為周侯,西伯意指西方諸侯之伯主,周西伯昌之時天下三分其有二,故改號自尊為王,是為周文王,周西伯發自尊為周武王,追尊公季歷為王季或曰王季歷,追尊公亶父為大王,字意通太王,是為周大王或周太王。
周武王克商,底定天下,改天子之爵為王號,封聖賢之後、襄佐王室之大冢宰為公爵,眾諸侯為侯伯爵、小國之君為子男爵,卿大夫為天子或諸侯之附庸。
所以在克商之前,天子之號為帝並非王,西伯昌、西伯發僭越諸侯之號,自尊為文王、武王,並追尊王季、大王是絕對合理的!
《呂氏春秋·慎大覽/貴因》:武王至鮪水,殷使膠鬲候周師,武王見之。膠鬲曰:「西伯將何之?無欺我也!」武王曰:「不子欺,將之殷也。」膠鬲曰:「曷至?」武王曰:「將以甲子至殷郊,子以是報矣!」膠鬲行。天雨,日夜不休,武王疾行不輟。軍師皆諫曰:「卒病,請休之。」武王曰:「吾已令膠鬲以甲子之期報其主矣,今甲子不至,是令膠鬲不信也。膠鬲不信也,其主必殺之。吾疾行,以救膠鬲之死也。」武王果以甲子至殷郊,殷已先陳矣。至殷,因戰,大克之。
《竹書紀年》:四十一年春三月,西伯昌薨。
四十二年,西伯發受丹書於呂尚。 四十四年,西伯發伐黎。
其時在克殷前,姬發雖名為諸侯號稱西伯,是西伯發,實自尊稱王,是為周武王,那麼其父西伯昌對內自稱周文王也是極為可能的,並追尊其父公季歷為周王季,其祖為周太王。
文王即位在周公西伯位51年(實際52年),武王即位在殷西伯位11年(實際12年),克商在天子位6年,成王在位37年(含周公攝位7年),康王26年,昭王在位19年,穆王在位55年,共王在位12年,懿王在位25年,孝王在位9年,夷王在位8年,厲王在位26年(含共和行政14年),宣王在位46年,幽王在位11年,東周(平王至隱王)515年,東周文君在位7年,東周靖(竫)公在位2年,秦莊襄王崩,秦王政即立,其年周國祚絕,宗廟不祀。
周文王元年至周竫公,公元前1113~247年,有周之君凡享國共867年。
太王是有周奠基之主,王季是守成之主,文王是興霸之主,武王是成功之主,所以周祚歷算起於文王,止於竫公,宗廟絕祀,國除。
周武王惟王元祀至周赧王,公元前1062~256年,共807年。
因為武王其建統開國,至赧王卒,主宰國家社稷之王統絕,有周之天命革除,歸於秦。
先秦之時,遵循一條重要傳統,即雖滅人社稷之國,而不絕人宗廟之祀,有周一代,起自后稷,終於竫公,國號三易:有邰之國、有邠(豳)之國、有周之國,其先帝嚳之子,自堯舜唐虞之際,受封於有邰,太康失國,周祖不窋西奔於戎狄之間,公劉居戎狄間,始建古豳之國,至古公亶父(大王),常受辱於昆夷燻育,遂去豳,逾越梁山,止於岐下,營邑作周,季歷勤勞於大邦天邑商而困死,自此殷周結忿,西伯文王為諸侯好行仁德,萬邦諸侯慕而歸心,受商錫命,得專徵伐事,儼然受命之君,有天子之位份,受命九年,大統未集而身崩,西伯武王寐夜思伐,兩伐殷商,終大勳克成,得天子之位,尊隆於四海八荒,眾建親戚,以藩屏周,念使周天下永存不覆,後歲月悠長,其一二兄弟之國,各懷異德示不相親,天下匈匈無寧歲,為帝高陽之苗裔,伯益之後嬴姓趙氏之秦所蠶食鯨吞,後天下大統,終定於一。
謹按《竹書》:湯滅夏以至於受,二十九王,用歲四百九十六年(始癸亥,終戊寅)。
殷商有帝號之主凡17世,31王,商湯太子是為太丁,其未及正位,先湯而崩,商人哀念,追尊其為帝,所以殷商有31王,而《竹書》言29王,除太丁實際不在帝位,其殷紂失德,比於夏桀,周人大惡之,或故意剔除帝辛受,載其王年而不算其為王,始商湯癸亥年,終帝辛戊寅年,即公元前1558~1063年,凡496年,殷祚僅算至帝辛受40年,然其實在位53年,且武王即位的元祀之己卯年,在周人觀念其時天命歸周而不歸商,所以棄帝辛之餘年而不顧,開始統計周祚之年。
商人629年之說,必插入於先商某公的在位年,明確該殷侯是在上甲微(甲微/昏微)之後,或是上甲微之子報乙,殷侯報乙或報丙時自殷遷於商丘,商侯履(帝天乙履/成湯)又自商丘復遷於亳,湯始居亳,從先王居,這裡先王實指帝嚳,並非祖契,在先商諸公裡自契只有湯遷都於亳,其在帝嚳之墟,按竹書紀年推,殷人629年當起算自上甲微,上甲微能帥契事振興殷商,故殷人報之!然如周本自太王始,但周君867年自文王起,那麼殷君629年宜自商湯之前遷於商丘的殷侯起,當在商湯先輩的報乙或報丙之時,今不能詳考。
有一個文化現象就是古人能夠學富五車,通曉古今的人寥寥可數,因為歷史籍載往往控制在巫祝之流,先秦時代沒有真正意義上的史官,這就是先秦史籍必然夾雜附會相當多的符瑞、讖緯、禱祀,於是後世就出現了分歧與傳訛,導致了往往距離事件發生僅百餘年間,而後世說法爭辯不一的原因,本來殷商積年周代的說法是最具有可信度的,關於兩周積年秦漢時人的說法應是最具可信度的,然而實際情況是在兩漢時期對於殷周積年已然產生分歧。
漢武帝在元封七年夏五月作《太初曆》,其年改太初元年,時在焉逢攝提格之歲,幹支紀年為甲寅年,此前皆以冬十月為歲首元旦,在該月舉行國家典禮,自此之後以春正月為歲首元旦,在該月舉行國家典禮,太初元年在當前是甲寅之年,而實際該年幹支已然是丁丑年,《呂氏春秋·序意》載:「維 秦 八年,歲在涒灘。」而《爾雅·釋天》:「﹝太歲﹞在申曰涒灘。」,而《史記》又載:商橫涒灘天漢三年、橫艾涒灘始元元年,因為太初曆承襲自攝提格古顓頊曆,所以和魏晉時通行幹支紀年法不一致,《漢志》曰:歲在大棣,名曰敦牂,太歲在午,距上元年十四萬三千二十五歲,即指公元前206年,是漢元年。光武皇帝中興復漢,改元曰建武,歲在鶉尾之張度。
古歷與通行歷幹支紀年不同,各曆法所推上元不同,得出的商湯伐桀年和武王克商年的幹支就各不相同,所以漢歷所載:太初元年,距上元十四萬三千一百二十七歲。前十一月甲子朔旦冬至,歲在星紀婺女六度,故《漢志》曰:歲名困敦,正月歲星出婺女,十二星次星紀在醜,漢太初元年為丁丑年,在前104年。
所以說紀年的上元體系不同,得出的幹支就不同,太初曆與三統曆前後並行,為漢章帝時四分曆所替代,由此可以證明太初曆秉承古幹支紀年法,太初元年是甲寅年,實為丁丑年,而三統曆開創了今幹支紀年法,即是通行幹支紀年,今公元2020年,是為庚子年。
謹按《竹書》:堯元年丙子。
《隋書·袁充傳》:仁壽四年甲子歲,煬帝初即位,充及太史丞高智寶奏言:「去歲冬至,日影逾長,今歲皇帝即位,與堯受命年合。昔唐堯受命四十九年,到上元第一紀甲子,天正十一月庚戌冬至,陛下即位,其年即當上元第一紀甲子,天正十一月庚戌冬至,正與唐堯同。唐堯丙辰生,丙子年受命,止合三五,未若己丑甲子,支幹並當六合。允一元三統之期,合五紀九章之會,共帝堯同其數,與皇唐比其蹤。信所謂皇哉唐哉,唐哉皇哉者矣。」
《隋書.律曆志》引古本《紀年》自禹至桀十七世,有王與無王,用歲四百七十一年(始壬子,終壬戌)。
又按古本《紀年》:自禹至桀十七世,有王與,無王用,歲四百七十一年。
《史記集解》南朝宋·裴駰案:汲冢紀年曰「有王與無王,用歲四百七十一年矣」。
【集解】:汲冢紀年曰:「湯滅夏以至於受二十九王,用歲四百九十六年也。」
【集解】:汲冢紀年曰:「自武王滅殷,以至幽王,凡二百五十七年也。」
推堯元年丙子,是為公元前2145年,大禹元年壬子,是為公元前2049年,則加算隔前共3年,舜帝崩於蒼梧是為2053年,虞舜自攝政至崩共在位50年,踐帝位39年,則公元前2102年,虞舜攝政元年,公元前2091年,帝舜元年,堯舜歲差44年,即堯年70歲則舜27歲,堯年73歲則舜30歲,堯年100歲則舜57歲,堯喪3年則舜60歲,喪畢舜即帝位,時年61歲,在帝位39年,享壽99歲而崩。
帝禹元年壬子至壬戌,公元前2049~1559年,實際共491年,而湯元年癸亥確為公元前1558年,統夏積年為471年,則夏元年在公元前2029年,其在帝啟十年,距帝禹差20歲,帝啟10年時發生了一件大事:夏後開(啟)上三嬪於天,舞九招於大穆之陽,宣告五帝公天下制度的結束,以該事件的發生年作為夏朝的始年亦無不可,那麼公元前2029~1559年,共471年,這就是在不篡改古《紀年》原文的基礎上,給出夏始年合理的解釋。
古《竹書紀年》有載:「自周受命至穆王百年。」
按前帝乙歸妹所推定:文丁十一年,周公季歷薨,文丁十二年,文王在位元年,文王十三年崩,文王三年,帝乙元年,其年歸妹太姒於周,帝乙九年崩,帝乙十年,帝辛元年,帝辛四十一年春三月,文王薨,2+9+41=52年,文王在位共52年,帝辛共53年,去41年餘12年,即武王克商年所在位年,帝辛41年時武王即位,是為前元年,明年改元是為武王元年,武王即位第13年(武王改元第12年)克商,其年帝辛在位53年自焚而崩,該年武王開國在位元年,在天子位6年而崩,實際在君位共18年,以文王薨年的明年改元起算共17年,成王37年,康王26年,昭王19年,則18+37+26+19=100年,公元前1062~963年,其年穆王初立,至武王之立整百年,明年公元962年,穆王改元,為穆王元年。
最後講太史之職,為西周、春秋時太史掌管起草文書,策命諸侯卿大夫,記載史事,編寫史書,兼管國家典籍、天文曆法、祭祀等,為朝廷大臣,所以司馬遷為太史公,主要職責執掌天官事,諳熟律歷、天官、星佔、讖緯、符瑞、筮祝、推步、歷算,歷史,典藏圖籍,其參與制定《太初曆》,所著《史記》最初名為《太史公書》或《太史公傳》,在史記通行流傳以前,太史公掌事煩雜,記載歷史只是其中一項,不是專職,太史公在夏商周時代就屬於老巫師,其所傳書多載有怪力亂神之說、符瑞策驗之讖緯,史家文辭近乎於巫祝,所以後世對典冊圖籍半信半疑,導致了後世多有爭論各圓其說,不能統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