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國家統計局首次公布2003至2012年基尼係數。數據顯示, 十年間全國居民收入的基尼係數一直維持在0.4以上,顯示收入差距較大,2008年達到0.491的高點,此後逐步回落至2012年的0.474。而就在一年前,國家統計局局長馬建堂曾表示,基尼係數無法發布是因為城市高收入階層的真實收入難以獲得,測算的城鎮居民基尼係數偏低。
統計局發布的數據是否真的偏低,果然引發質疑,此前,一份廣為關注的民間研究機構測算結果可謂觸目驚心。西南財經大學中國家庭金融調研中心在去年底發布的報告稱,2010年中國家庭收入的基尼係數高達0.61。報告結論稱:「當前中國的家庭收入差距巨大,世所少見。」如何對這兩份差異巨大的基尼係數統計結果做出解讀?其較
高的水平是否仍然警示著我國有落入中等收入陷阱的風險?
儘管近年來我國已經採取連續提高最低工資和企業養老金標準、調整個人所得稅稅率和起徵點、增加對低收入群體的轉移支付、加大對「三農」的扶持力度等措施調整收入分配結構,取得了一定效果。然而,收入分配格局調整的進度與民眾的期待相比仍有較大差距,收入分配改革的總體方案也一直未能出臺。在改革呼聲強烈的今天,收入分配改革如何破題,讓每個人都能分享中國發展的紅利,成為被廣泛關注的話題。
就上述問題,本報採訪了中國改革基金會國民經濟研究所副所長王小魯,以及北京師範大學中國收入分配研究院執行院長李實,是為21世紀北京圓桌第362期。(廉薇)
基尼係數準確性之辨
《21世紀》:日前,國家統計局首次公布2003至2012年基尼係數。數據顯示,十年間全國居民收入的基尼係數一直維持在0.4以上,顯示收入差距較大,與此同時,有民間統計稱2010年基尼係數高達0.61。您如何看待這兩組不同的數據?
王小魯:基尼係數的大小取決於調查樣本。西南財大的計算,只看到了簡單的報導,樣本量大小、抽樣方法、調查方法等情況都不了解,不好評論。國家統計局的計算根據的是統計局城鄉住戶調查樣本,樣本量較大,地域分布包括了各省市、自治區,採用了隨機抽樣方法。總的來說調查方法應該是規範的。但是該調查數據可能會因高收入樣本存在的兩個問題而產生偏差。
一個問題是很多高收入居民不願接受調查,所以在抽樣過程中對高收入居民的樣本可能會有較多遺漏,使樣本發生偏差。另一個問題是樣本數據本身的可靠性問題。統計局採取的是居民自己填報的收入數據,數據的真實性和完整性無法核查,這可能會產生較大偏差。對於低收入和中等收入居民來說,收入數據的真實性問題不突出,但是很多高收入居民不願暴露自己的真實收入,因此所填收入偏低,這是一個相當普遍的問題。特別是因為目前少數人擁有大量灰色收入或者非法收入的情況非常突出,這就導致數據不反映真實情況的問題尤為嚴重。這兩個問題只要有一個沒有解決,就會導致高收入居民收入數據的偏差。我過去的研究發現,這個樣本中,高收入居民的收入數據是嚴重偏低的。因此根據該樣本計算的基尼係數顯然也會偏低。但是究竟低多少?現在還很難準確判斷。我計算過高收入居民的收入偏差,但這不意味著可以計算基尼係數。因為後者需要以一個更有代表性、更全面、數據更可靠的大規模調查樣本作為基礎。而現在還沒有這樣一個基礎。
當然,儘管數據有缺陷,公布出來就是一個進步。統計局的數據比較穩定,用來觀察收入差距的歷年變化情況,有一定的參考價值。而且儘管存在低估,但數據本身還是反映出目前收入差距過大的問題仍然很嚴重。
李實:從總體上來說,如果在兩個機構公布的基尼係數之間加以選擇的話,我們更加相信國家統計局公布的結果。基尼係數本身是一個很複雜的東西,它不像收入倍數,可以有直觀的感受。也許正是先有了西南財大的基尼係數(「先入為主」的緣故),國家統計局公布的基尼係數才受到了一定的質疑。但實際上,這個0.61是嚴重高估的,和其它國家相比,如果中國是0.61,就成為全球收入差距第二的國家了,這可能嗎?基尼係數過了0.4以後,對收入差距的變動就不太敏感了。比如你的收入是我的50倍,基尼係數可能是0.3左右;如果是100倍,基尼係數也就是從0.3增加到0.5;也就是說,它並不是線性的,到了一定程度以後會變得較為平緩。
基尼係數估計得是否準確,主要取決於樣本是否具有代表性和收入指標的統計是否全面和準確。保證樣本的代表性,除了抽樣要有科學方法之外,也要保持足夠大的樣本量。無論在抽樣上還是在樣本量上,國家統計局的住戶調查都佔有比較優勢。國家統計局的樣本量是西南財大的10倍以上,而且覆蓋了中國大陸的所有省份和超過1/3的市縣。從收入指標統計上的全面性和準確性上看,國家統計局通過日記帳方式收集樣本戶收入和支出信息,比西南財大採取的一次性回憶的數據收集方法更為準確。更重要的是,統計局住戶調查詳細地收集了農戶各種糧食作物產量等信息,因此對農戶自產自用農產品收入的估計十分準確,這一點是以往其他住戶收支調查難以做到的。
西南財大的基尼係數估計所基於的住戶調查,無論在樣本抽樣上,還是在住戶收入的收集上,都存在明顯的缺陷。在抽樣上,除了樣本量過小(全國8000戶),抽樣誤差較大之外,樣本抽樣過程存在明顯的偏重。具體地說,縣市樣本主要集中在東部,村/居委會樣本明顯偏重落後地區的村委會和發達地區的居委會,由此嚴重地忽略了處於中等收入水平的村/居委會樣本(落後地區的居委會和發達地區的村樣本)。住戶樣本的選擇給予高房價居委會以更大的權重,與此同時低估了農村住戶的樣本。在收入信息收集上,仔細觀察調查問卷顯示,該調查僅僅收集了每戶受訪者及其配偶的收入,而沒有收集家庭其他從業人員的收入。不僅如此,在收集計算農業生產經營和非農生產經營收入所需信息上,問卷也存在明顯的缺陷。根據問卷收集的相關信息,很難準確地計算農戶自產自用農產品收入以及非農經營收入。正是由於樣本偏差和收入指標統計上的問題,讓該調查對很多家庭給出了不現實的低收入,居民收入差距(0.61的基尼係數)被高估的原因也在於此。
《21世紀》:灰色收入、隱性收入、隱瞞財富可能是收入調查中最困難的部分。然而這些應該是國際上其他國家也同時面臨的問題。您認為如何能夠儘量避免統計失真的問題、完善基尼係數的統計方法?
王小魯:現在儘管發布了數據,但上述問題仍然沒有解決。事實上,其他國家也會面臨類似的問題,特別是不少發展中國家由於制度不健全,其居民收入的統計可能偏差較大,高收入群體收入數據偏低的現象可能相當普遍。相對來說,發達國家和一部分制度比較健全的發展中國家的情況會好得多。在大多數發達國家,收入分配、財稅體制、政府管理方面都有一套比較嚴格、健全的制度,老百姓對政府能起監督作用,因此腐敗現象較少,制度漏洞較少,絕大部分收入都能暴露在陽光之下。所以,這些國家的統計更接近真實。越是制度不健全、腐敗程度高的國家,統計偏差問題就越大,基尼係數的可靠性就更值得質疑。
關於統計失真,涉及兩個問題:第一,如何能使統計數據更加真實?第二,如何杜絕大量隱性收入和灰色收入?
關於第一個問題,要求改善統計方法,目前要徹底解決這個問題有困難,但是可以採取補救措施。比如,既然高收入樣本存在較大缺失,就可以對遺漏程度做出估算,之後可以相應地補充、增加高收入樣本。但是,這並不能解決隨機抽樣調查的數據真實性問題。對此,我們目前只能通過改變調查方法和進行間接推算等方法來進行對照檢查,發現統計數據存在的偏差。我過去做的就是這方面的工作。
第二個問題實際上是個制度問題而非統計問題,涉及到我國很多方面的體制,比如財政制度、壟斷行業管理制度、稅收制度和政府管理體制等等。這需要通過改革來完善制度,增加政府的透明度和制度約束,減少公共資金流失、減少腐敗和灰色收入。 這些問題解決了,就會在很大程度上縮小收入差距,並解決統計失真的問題。
李實:確實,由於高收入人群的不配合,統計局城鎮住戶樣本缺少有代表性的高收入住戶樣本,住戶樣本中高收入人群的代表性偏低。不過,統計局對高收入人群還是做出了一些修正的,否則,基尼係數還不至於這麼高。現在富人的收入確實很難統計,任何一個機構都很難把富人收入搞清楚。
我們把高收入人群分成兩類:一部分是所謂合法收入,一部分是所謂非法收入。對於合法收入,稅務部門要求12萬元以上要申報,統計局從稅務部門拿到了這套資料,雖然也存在漏報的問題,但畢竟形成了一個樣本,如果認為漏報率是30%,無非是把樣本擴大30%。申報的數據並不包括所謂的灰色收入,我記得曾在一次研討會上向統計部門建議應該解決非法收入的統計問題,一位長年從事統計工作的參會者半開玩笑地說:「統計貪官收入可不是統計局的事,那是中紀委的事。」 實際上,即使是中紀委和司法部門對那些隱藏的、沒有暴露的腐敗分子的非法收入也搞不清楚。我經常開玩笑說,美國的收入調查也不可能把黑手黨的收入調查出來,這是所有機構都沒有辦法做的,不能因為這一點就苛求,說統計局的數據不準,這不是一個科學的態度。
中等收入陷阱風險預警
《21世紀》:統計局公布的從2008年到2012年的數據顯示基尼係數是回落的,您認為導致這一現象出現的原因是什麼?連續四年基尼係數回落是否呈現一種穩定的趨勢?
王小魯:基尼係數回落的重要原因就是近年來工資增長較快,農村居民收入增長也較快。隨著這些中低收入群體的收入增長,使得過去的收入差距擴大趨勢得到轉變是可能的。但是由於高收入居民的收入未能真實反映出來,因此我們還很難判斷收入差距是否真的縮小了。
因此儘管近幾年出現了一些積極的跡象,但還很難認為已經形成了收入差距穩定縮小的趨勢。一方面,未來工資水平能否繼續快速增長還取決於市場狀況,並不是單靠政府推動就能保持工資持續快速增長。如果政府推動超過了企業承受能力,還可能適得其反。農民近年來收入增長較快也和這幾年的惠農政策、農村社會保障和公共服務的改善有關,但未來仍有很多不確定因素。另一方面,腐敗現象、制度不健全導致收入分配不公平的現象,目前還沒有根本扭轉。所以目前還很難斷定未來基尼係數一定會保持回落的趨勢。未來解決收入分配的問題主要取決於能否推動關鍵領域的體制改革。這些領域的嚴重問題如果不解決,未來收入分配問題很難持續改善。
李實:對於基尼係數的變化趨勢,我們抱著相對謹慎的態度,因為變動幅度非常小,這兩年也不到兩個百分點,這可能受到收入口徑、抽樣方法、對高收入人群的收入統計問題等影響。所以,我認為很難對趨勢做出一個判斷。
基尼係數看上去是一個數值,但實際做起來,複雜得不得了,使用不同的方法、數據、統計口徑、價格指數,最後算出來只會有一個大概的區間,之後我們取一個中間值。2007年公布的0.48就是一個中間值,高的是0.50左右,低的則是0.46左右。如果數值變動非常小,統計結果上下稍有點偏差,就很難說到底是數據本身的問題,還是實際當中確實發生了變化。
《21世紀》:目前,一般發達國家的基尼係數在0.24到0.36之間,而一些落入中等收入陷阱的經濟體,基尼係數都在0.5上下徘徊。我國近十年的基尼係數連續高於0.4的國際警戒線,這是否仍然警示著我國有落入中等收入陷阱的風險?
王小魯:目前的基尼係數雖然可能偏低,但還是反映出我國的收入差距一直過大,而且過去很長時期內是呈擴大趨勢的。就已公布的基尼係數看,中國的收入差距在世界範圍內還是相當大的。
談及中等收入陷阱,主要有兩類影響因素與之相關。第一,收入差距過大會導致社會不穩定,如政局動蕩、政策搖擺、不斷爆發尖銳的社會衝突等,這些情況在拉美國家上世紀最後二三十年表現得很突出。這會影響正常經濟增長甚至造成經濟發展停滯。第二,收入差距過大會導致高儲蓄、低消費。當前我國國內居民消費佔GDP比重太低,而且過去十幾年內這一比重不斷下降。這導致了國內消費需求無法帶動經濟增長,只能更多依靠出口或者政府投資來拉動增長。但是,看國際市場的形勢,中國的出口很難繼續維持過去每年增長20%以上的趨勢,繼續依靠超常增長的外需來拉動經濟是不現實的。而繼續依靠政府投資拉動經濟,也會面臨越來越大的問題。當前各行各業普遍出現的產能過剩,實際上就是投資過度的結果。無論是繼續擴大政府直接投資,還是擴張性的貨幣政策,都會使當前的產能過剩局面進一步加劇。在高儲蓄、高投資、低消費的情況下,繼續依靠擴大投資來拉動經濟會加重結構失衡,這種發展途徑是不可持續的,最終必然導致經濟增長放緩、效率越來越低,甚至走向停滯。所以,如果當前收入差距過大、收入分配失衡的狀況不改變的話,中國有很大的可能陷入中等收入陷阱。
李實:落入中等收入陷阱由各種因素決定:一方面是經濟增長緩慢,進入中等收入國家以後,進一步的發展要靠創新、教育,如果創新能力不足、教育發展滯後,就沒有進一步增長的來源和動力;收入差距擴大也會帶來消費和內需不足,影響經濟增長,還會帶來收入不穩定,對外來投資產生影響。因此,收入差距擴大會增加陷入中等收入陷阱的風險,但並不意味著一定會陷入。
如果想完全避免這個陷阱,可能要不斷減少各種風險,使得中國在未來十年能夠順利進入高收入國家。當然,收入分配問題是迫切需要解決的,從那些陷入中等收入陷阱的國家可以看出,它們在掉入陷阱之前收入差距都比較大。
收入分配製度改革破題
《21世紀》:在改革呼聲很高的今天,您認為收入分配改革應當如何破題,才能讓每個人都能分享中國發展的紅利?當前GDP已觸及歷史低點,這是否是收入分配改革推進的契機?
王小魯:現在的收入分配問題牽涉到方方面面的體制問題,不是一個收入分配改革方案就能解決的。現在大家關注的提高工資、降低個人所得稅等,只是收入分配問題很多方面中的一個方面。解決收入分配問題要靠更全面地推進體制改革,這涉及財稅體制、政府管理體制、壟斷性行業的管理體制、土地管理體制、戶籍制度和社會保障制度等。更根本的問題是政治體制改革的問題。這些方面的問題解決了,才可能根除腐敗,實現公平分配。現在體制改革還沒有看到具體的輪廓,但是已經有跡象表明決策層有推進改革的意願和決心,這是一個令人鼓舞的現象。
李實:政府已經承諾到2020年居民收入翻一番,就意味著有7%的增長率,如果GDP達不到這樣的增長率,要實現居民收入的增長就非常困難。因此,政府若想兌現它的目標,就必須在收入分配製度改革方面做出一些調整,即使在GDP6%的增長下,也必須實現居民收入7%的增長,這意味著政府收入要讓渡給居民。
居民收入、企業收入、政府收入是一個分蛋糕的問題,這涉及到整個收入分配格局的調整,包括稅收制度、公共財政支出結構、企業內部分配製度、社會保障政策都要做出一些改革,才能保證在經濟低迷的情況下居民收入能夠翻一番。這可能是一個契機,政府要麼不兌現承諾,要麼進行收入分配製度改革。
《21世紀》:一般來說,收入分配製度改革的路徑被概括為「提低、擴中、限高」。在這三個方面,目前達成的效果如何?您認為收入分配改革的路徑是什麼?
王小魯:我不太贊同「提低、擴中、限高」這個提法,這一說法不合適也不準確。現在最突出的問題是腐敗,是收入分配不公,大量的灰色收入集中在少數人手裡,使得少數人暴富,巨額財產來源不明,造成收入差距過大。這些現象不是靠限制合法高收入能解決的,不能張三犯法,讓李四頂罪。解決這些問題要靠堅決的反腐敗措施。而更根本的反腐敗是從制度上解決問題,形成政府公開透明、有嚴格管理、讓老百姓監督政府的一套制度。
一般地講「限高」,很容易讓人誤解。比如企業高管的高薪,如果是靠積極的經營管理、靠企業在市場上的成功取得的,就是合法的、正當的,沒有必要限制。當然如果有的國企經營狀況很差,但是管理者仍然拿很高的薪酬,或者靠企業的壟斷地位拿高收入,就是一個問題了。因此要區分不同的情況,不應一般地講「限高」。
所謂「提低」,籠統地這麼講也不合適,因為工人工資、農民收入都不是政府想提就能提高的。中國是市場經濟國家,工資水平主要由市場決定,政府可以起調節作用。近年工資增長較快,和提高最低工資標準有關係,但基本原因還是勞動力供求關係發生了變化,如果沒有這個變化,想讓工資上漲也不現實。如果提得太快,有時會適得其反,超過了企業承受能力,會造成企業被迫裁員,甚至虧損、破產,這樣一來會造成大量失業,反而會影響收入分配。
在市場經濟國家裡,對低收入居民和弱勢群體,政府能做的事,主要是完善基本社會保障,讓失業保險、養老保險、醫療保險覆蓋到每個人。同時改善醫療、教育、保障性住房等方面的公共服務,並通過轉移支付支持低收入居民和弱勢群體。實際上發達國家在這些方面有很多成功的經驗,大部分發達國家現在收入差距都比中國小很多,這種收入差距的縮小不是靠政府推動漲工資實現的,而主要是靠社會保障和公共服務。靠這些制度,才能實現勞有所得,幼有所教,老有所養,病有所醫。
在這些方面,近年來我國有很明顯的改善,但是還有很大缺陷。例如,大部分長期在城市打工的農民工沒有享受到社會保障和公共服務,而且受到現行戶籍制度的限制,不能在城市安家落戶。這些制度是需要儘快改革的。
此外,另一個方面,政府有責任改善市場環境、維護公平競爭,減少壟斷,減少不合理的行政幹預,這才能實現充分就業、合理分配,讓大家共享發展的成果。
李實:對這個「六字方針」的提法我有點不太認同,「提低」和「擴中」沒有問題,就是「限高」,這取決於我們如何看待高收入人群的收入問題。過去我們老是認為高收入人群收入增長過快或收入不太合理,才提出「限」的問題,但如果它的收入增長是合理的,為什麼要限呢?從這個角度說,需要對高收入人群的收入進行區別對待。我想可能改成「調高」更準確一點,可以採取比較嚴厲的行政手段和經濟手段。
從效果來說,我們在「提低」上做得比較好,在增加低收入人群收入方面,給他們提供社會保障、公共服務,政府做了不少工作。
按照統計局估計,2002、2003年收入差距超過0.47,達到0.48左右,即在過去十年中處在一個波動、徘徊狀態,沒有太明顯的擴大。在一定程度上,是「提低」的政策發揮了一定的作用。
相對來說,「擴中」很難做。一個社會中產階級規模的擴大,不是政府短期內能夠做到的,政策在一定程度上沒有太大的作用。我們現在整個收入結構類似於金字塔型,低收入人群在底端佔很大比重,要使得這部分人進入中產階級,需要他們收入增長得快,能夠有一個比較好的勞動生產率作為保障。收入增長的背後是能力的提高,包括人力資本、勞動生產率等。這一方面靠教育的發展,不斷有高學歷的人進入勞動力市場,另一方面是整個經濟結構轉變,我們的第一產業有這麼大的勞動力,在這種情況下中產階級不可能有很大規模。所以,這是一個長期的過程。
「調高」方面,我們做的相對差一些,沒有比較有效的政策手段,腐敗發生率太高,灰色收入比重太大,這和我們的政治體制有關,如果政府干預經濟過多,官員權力過大,權力就會和資本勾結。
這和我們的稅收結構有關,直接稅品種不多,只有一個所得稅,財產稅、遺產稅都沒有,而個人所得稅在整個稅收中所佔比重非常小,主要靠間接稅,但間接稅對收入分配起不到調節作用。
如消費稅,窮人和富人都消費,但往往窮人消費佔收入比重較高,即稅率較高。如你一個月消費2000元,你的收入是3000元,如果消費是10%的稅,就相當於承擔6%或7%的稅率;富人雖然一個月消費1萬,但收入是10萬,結果他交的稅僅佔收入的1%。所有的間接稅都對窮人不利,對富人有利,對調節收入分配起的作用就非常小。再加上很多高收入人群有各種各樣的辦法逃稅、漏稅,最後真正納稅的都是收入比較容易監管的工薪階層。所以在「調高」方面,並不是很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