備受關注的善林金融,終於宣判了。
截至案件宣判,善林金融給25萬餘名被害人帶來的實際經濟損失超217億餘元。善林金融案件的影響超過了當年的「e租寶」,而如今案件判決也引發了全網的關注。從創始人周伯雲自首到如今的案件宣判,時間花費了兩年有餘。
兩年多的時間,對於眾多投資者而言可謂是倍感煎熬。
討論之前,首先還是回顧一下案件的宣判結果
一.審判結果
7月24日上午,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以下簡稱上海一中院)依法公開宣判被告單位善林(上海)金融信息服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善林金融公司)、被告人周伯雲等12人集資詐騙一案,判決如下:
1.對善林金融公司以集資詐騙罪判處罰金人民幣15億元(以下幣種均為人民幣);2.對周伯雲、田景升以集資詐騙罪分別判處無期徒刑,並處罰金7,000萬元、800萬元;3.對翟中奇等其餘10名被告人以集資詐騙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至六年不等刑罰,並處250萬元至50萬元不等罰金。
以上判決結果,正如法律人士所指出的那樣,是屬於頂格處罰。
除了對當事人的頂格處罰和天價罰金之外,一審法院還披露了幾組令人心驚的數據,事後看起來依舊觸目驚心。
1.29個地區設立千餘家分公司及門店
自2013年10月以來、周伯雲組建並設立善林金融公司,並成為了「善林系」企業的實際控制人,並陸續在全國29個省市開設千餘家分支機構,善林金融旗下設立有「廣群金融」「善林寶」「億寶貸(幸福錢莊)」「善林財富」等網絡借貸平臺。
2.非法集資736.87億元
雖然標榜自己是網絡借貸平臺,但是善林金融完全沒有按照真正意義上的網貸平臺進行運營。而是通過虛設債權、虛構借款人信息、虛假宣傳以及虛假設立投資標的等方式,以承諾4.5%至18%的保底年化收益,通過債權轉讓等名義。
據統計,善林金融在5年多的時間內,累計向62萬餘名投資人非法募集資金共計736.87億餘元。金額之大、涉及投資者之廣,影響之惡劣可謂是近年來罕見。
3.5萬名受害人損失217億餘元
根據調查結果,善林金融非法集資的錢款均被轉入善林和周伯雲實際控制的銀行帳戶。其中的567.59億餘元用於兌付前期投資人本息,34.63億餘元用於各種投資、股權收購和境外股票投資。
只有35.39億餘元用於善林資產端線下、線上放貸,而其餘款項被用於支付公司各種費用、員工工資及佣金、關聯公司往來款等。至案發,善林金融給超25萬餘名被害人,帶來實際經濟損失超217億。
上海一中院認為:善林金融及以周伯云為代表的公司高管,其行為均已構成集資詐騙罪。給被害人造成了特別重大的經濟損失,嚴重破壞了國家金融秩序,結合本案事實、性質、情節和社會危害程度,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二.劣跡斑斑的善林金融
公開資料顯示,善林金融成立於2013年,註冊於上海自貿區。創始人周伯云為法人代表,公司主營範圍為網際網路金融信息分享、諮詢服務、投資管理等金融及融資業務。善林金融廣為人知的,就是其龐大的線下理財分支機構,在網貸高速發展的2013年,善林金融已發展成龐大的集團。
從法院調查來看,善林金融至少存在以下幾類劣跡
「線上、線下」非法吸收公眾存款
「善林金融」的門店,不僅分布在諸如一二線城市核心位置,而且在三線以以下城市都有網店。而且一般都選擇相應的旺鋪,通過門店推銷與網際網路營銷相結合的,在線上和線下同時非法吸收公眾存款。
1000餘家門店
自2013年10月起善林金融成立以外,在未經批准的情況下,周伯雲在全國開設累計1000餘家線下門店。其運作模式就是招聘員工-進行培訓後,再通過廣告、電銷及口口相傳等方式,以5.4%至15%的年化收益的高額利息為餌,向社會不特定公眾銷售所謂的諸如「鑫月盈」、「鑫季豐」、「鑫年豐」、「政信通」等債權轉讓理財產品。
資金流向實控人
通過推出不同期限、不同收益率的理財產品,善林金融形成了龐大的資金池。而這些錢則是用來供周伯雲等人使用。為了更好地包裝「善林金融」,使得這家公司看起來高大上。
周伯雲更是不惜花費公眾巨額資金,大規模開設線下門店,而且選擇的都是「旺鋪」而且還支付給員工高額工資和提成,做足包裝宣傳。尤其是在老年人群體中,善林金融口碑「非常好」。久而久之,在民眾中塑造了「大而不倒」的公司形象,騙取投資者的信任。
龐氏騙局:借新還舊
經調查,「善林金融」對外宣稱的投資項目不僅毫無盈利能力,而且存在借新還舊的方式來償還前期投資人的本息。這也是導致其規模不斷增大的重要操作;不過屬於龐氏騙局的案件,終究隨著時間推移,導致資金缺口越來越來,最後就是崩盤的命運。
三.並不孤獨的善林金融
雖然善林金融已經宣判,但是在此之前,很多類似的旁氏騙局也早已經被判無期。
唐小僧案:11萬被害人損失50.4億,王利被判無期徒刑
2020年6月16日,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布公告,披露了「資邦系」(唐小僧)集資詐騙案的一審判決結果。法院以集資詐騙罪分別判處王利無期徒刑,盧偉等人有期徒刑十四年至十年不等,並處剝奪政治權利及罰金。根據不完全統計,至案發,唐小僧給11萬餘名被害人造成的實際經濟損失超50.4億餘元。
三三系集資詐騙案:15萬人170億損失,王文俊判無期徒刑。
2020年5月8日,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對三三系集資詐騙案作出一審公開宣判,對王文俊以集資詐騙罪判處無期徒刑,對王文瀾等14人判處十五年至七年有期徒刑不等刑罰,並處剝奪政治權利及沒收財產、罰金。統計顯示,至案發,15萬餘人的資金170億餘元不能歸還。公安機關已經凍結了、查封、扣押了涉案的存款、房產、土地、車輛、玉石等財物。
綁家案:23萬人涉案近百億,蔣洪偉被判無期徒刑
2016年2月29日上午,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對涉案近百億元特大案值的「廣東邦家公司」集資詐騙案24人作出一審宣判。該案件涉及及16個省份累計60餘個地市,涉案金額高達99.5億多元。曾是當時中國規模最大、涉案金額最高、受害人最多的金融犯罪案件。不過後來這一記錄就被善林金融、e租寶等案件所打破。
E租寶案:丁寧被判無期徒刑
2017年9月12日,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公開宣判被告人丁寧(e租寶)等26人集資詐騙、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判處罰金人民幣18.03億元。截至目前,本案已追繳部分資金、購買的公司股權,以及房產、機動車、黃金製品、玉石等財物。現追贓挽損工作仍在進行中,追繳到案的資產將移送執行機關,最終按比例發還集資參與人。
祝福投資者能夠儘可能拿回自己的損失。
小插曲
曾有傳聞稱莫言投資善林金融導致資金損失,後來被父女二人公開表證實是虛假新聞。儘管被證明是謠傳,但也讓銷聲匿跡了許久的善林金融重回公眾視野。分析認為,此次謠傳系善林金融受害者故意為之。目的很簡單,就是藉此次案件引起公眾的重視,加快資金追討進度,以減免損失。
一般而言,此類非法融資案件最終查清案情、追繳涉案贓款,並返還給受害人通常需要2至3年時間,而返還比例一般不超過30%。所以對於這一類型的投資者,設定30%的預期是合理的。
寫在最後
其實善林金融暴雷並不是空穴來風,自2015年以來,善林金融曾多次因虛假宣傳遭遇行政處罰。此前也有很多媒體報導其涉嫌自融和資金池,但是最後似乎都不了了之。
直到最後暴雷,這個龐大的「善林系」才被起底。諷刺的是,周伯雲還拿到了中國質量誠信人物獎。
其實這一類案件的手段並不高明,但是為什麼還有那麼多人前赴後繼的投入到這一場騙局當中。有些人是因為無知被騙,有些人是貪圖高於一般理財的收益,還有很多人則是抱著僥倖心理,以為自己能全身而退結果發現自己成了「接盤俠」。
善林金融倒了,還有更多的「善林金融」等著你去踩雷。
太陽底下沒有新鮮事,從來沒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