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政協舉行健全本市志願服務激勵機制提案辦理協商會,市委宣傳部、市委社會工委市民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和團市委匯報了提案辦理情況。記者了解到,該提案促進正在修訂的《北京市志願服務促進條例》增加和完善了9條條款,包括將志願服務事業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納入社會信用體系、捐贈財產用於志願服務的依法享受稅收優惠、建立志願服務「時間銀行」制度等。
市政協婦聯界在今年年初的北京市兩會上提交了一份界別提案,呼籲鼓勵各級建立完善志願服務激勵機制,特別是加強基層表彰激勵力度,建立和規範各行業各領域的志願服務激勵機制,做好統籌聯動,完善激勵體系建設,加強各部門之間的合作,推進信息共享,打通志願服務激勵體系與社會徵信體系等其他領域激勵體系之間的聯繫,營造全社會參與志願服務的良好氛圍。
一項正在「首都之窗」開展的志願服務問卷調查活動顯示,已收到的7000多份有效問卷中,有94.3%的受訪者表示參與過志願服務並且願意繼續參與,顯示出北京市民參與志願服務的熱情非常高。
哪些方式適合作為志願服務激勵回饋措施?志願者們最喜歡的選項是「將志願服務納入個人信用信息記錄,給予信用激勵,可獲得教育、就業、創業和社保等方面的優待」,受訪者中有72.1%選擇了這個選項;緊隨其後的是「享受博物館、圖書館、公園、公共運輸等公共服務方面的優待」,佔71.7%,第三位是「獲得宣傳表彰,授予榮譽稱號」,佔比為57.4%。
《條例》草案增加完善共9條在向委員們匯報提案辦理情況時,市委宣傳部相關負責人介紹說,在提案辦理過程中與《北京市志願服務促進條例》修訂工作相結合,為建立志願服務激勵體系提供法律支撐。目前該《條例》草案已進入公開徵求意見階段,提案多數意見建議已經融入其中,增加和完善的共有9條,其中新增6條,修改完善3條。其中包括:
「市、區人民政府應當將志願服務事業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
「鼓勵向志願服務組織進行捐贈。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捐贈財產用於志願服務的,依法享受稅收優惠。」
「志願服務組織可以依託志願服務記錄,建立志願服務『時間銀行』制度,在其本人需要志願服務時予以優先安排。」
「本市將志願服務納入社會信用體系。民政部門會同有關單位制定志願服務信用激勵措施,對有良好志願服務記錄的組織和個人依法給予信用激勵。」
「鼓勵企業和其他組織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招用有良好志願服務記錄的志願者。公務員考錄、事業單位招聘可以將志願服務情況納入考察內容。」
「博物館、圖書館、體育場館等公共服務機構和公園、旅遊景點等場所、城市公共運輸,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對有良好志願服務記錄的志願者給予優待。」
「教育部門應當將志願服務意識培養和活動開展納入學生的思想品德教育內容,高等學校、中等職業學校可以將學生參與志願服務活動納入實踐學分管理。」等內容。
建立志願服務時間存取機制市委社會工委市民政局相關負責人介紹說,在《促進條例》修訂出臺後,將會同有關部門推進相關激勵促進措施的細化和落實,更好地發揮志願服務在首都社會治理現代化進程中的積極作用。北京市將把志願服務事業納入全市「十四五」時期社會治理規劃和民政事業規劃,同時通過市級社會建設轉移支付資金、整合基金會資源等方式,重點扶持疫情防控、垃圾分類等重點領域開展志願服務活動,培育各領域志願服務品牌,推動志願服務活動常態化開展。
市委社會工委市民政局還將加強與相關部門協調溝通,將志願服務納入全市社會信用體系,共同制定志願服務信用激勵措施,對有良好志願服務記錄的組織和個人依法給予信用激勵,並鼓勵企業事業單位和社會組織參與信用激勵行動計劃,其中在積分落戶、就業創業、體檢就醫、文化生活、評先樹優等方面給予優待優惠都是下一步制定具體守信激勵措施時將重點考慮的內容。
此外,北京市還將鼓勵和支持更多的社區、志願服務組織、社會服務機構探索推行志願服務「時間銀行」制度,建立志願服務時間存取機制,進一步調動社會力量參與志願服務的積極性。
(原標題:市政協提案促《北京市志願服務促進條例》修訂草案增加完善9條條款 志願服務擬納入社會信用體系)
來源:北京晚報 記者 孫穎流程編輯:TF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