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於嗎,不就是拿了兩個雞蛋嗎?導致老人猝死,賠錢!
在超市拿東西不付錢就走,是什麼行為?在超市拿東西,放在員工看不見的地方,是什麼行為?一個字:偷。然而,一位老人在超市裡拿了兩個雞蛋放在褲子口袋裡,被超市員工攔下後猝死。近日,江蘇南通對該案宣判:駁回原告請求。
事發今年6月,老人到超市購物,將幾個雞蛋放在褲子口袋,員工看到後攔住老人,隨後老人突發心肌梗死去世。為此,家屬請求按照50%的比例向超市索賠38萬餘元。老人的兒子辯稱:事情起因系老人在前幾天購買了不新鮮的雞蛋而交涉退貨無果,老人便拿了被告兩個雞蛋。老人系老知識分子並無惡意,即便老人拿雞蛋不對,在老人把雞蛋放回後,被告也不應當也無權限制老人行動自由。
涉事超市稱,員工出於崗位責任制止老人的行為,要求其歸還雞蛋,在制止其偷竊行為時沒有辱罵也沒有毆打對方。老人倒地後,超市員工立即撥打110、120進行急救。根據醫院的診斷,老人系因自身疾病死亡,其死亡與被告的合法行為不存在因果關係。
為此,法院審理認為,老人的死亡系其自身疾病發展所致,超市方已盡到了安全保障義務和基本的救助義務,因此駁回原告的請求。
一審判決後,家屬提起上訴。12月18日,老人的兒子說,他們家庭經濟條件還可以,家人起訴並不關心賠償問題,選擇打官司主要是因為看到有部分超市員工在其父親倒地後,仍然有嬉笑怒罵,甚至阻撓旁觀者確認他父親情況,認為老人已經完成糾錯舉動,但對方仍然不依不饒,對方用人數優勢向老人聚攏施壓,從而導致老人血壓升高,心臟驟停倒地。
唉,至於嗎?不就是兩個雞蛋嗎?但是,從醫院診斷看,老人的猝死是因為自身原因造成的,似乎與超市員工制止其偷竊行為沒有關係。如果真向老人的兒子說的那樣,是因為前幾天買了不新鮮雞蛋的話,作為一個「老知識分子」,蠻可以打開天窗說亮話,何至於偷拿兩個雞蛋放進褲子口袋裡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