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工程領域是欠薪問題的高發區,廣州日報全媒體記者今日從中山市人社局獲悉,上半年,中山市人社局積極協調相關行業主管部門開展專項治理,共對中山市在建工程項目開展檢查530餘次,為633名勞動者追回欠薪1565萬元。近日,中山市人社局聯合該市住建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水務局出臺《中山市建設工程領域農民工工資支付保證金管理實施細則》(以下簡稱《細則》),通過規範建設工程領域保證金保障中山市建設工程領域農民工工資支付,預防和化解欠薪問題,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
1.預繳資金,專戶專用。《細則》規定建設工程承包合同籤訂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施工單位應當按照工程承包合同的約定在中山市商業銀行開立工資保證金專戶,同一施工單位在中山市只設立一個工資保證金帳戶,工資保證金帳戶由開戶單位自行管理。工程項目施工前,建設單位在與施工單位籤訂工程承包合同後,從工程款中按工程承包合同造價預先提取一定比例的資金,存入施工單位預先設立的工資保證金專戶中,作為該工程項目的工資保證金。工資保證金專款專用,除法律法規規定情形外,不得提取、挪用工資保證金用於本單位施工項目農民工工資支付以外的事項。
2.信用評價,分級繳存。一是繳存上限不超過500萬。工資保證金繳存比例以工程項目的承包合同總價、勞動用工規模、工資預算、施工單位資質及其三年內的勞動保障守法誠信檔案等為依據。單個工程項目工資保證金的繳存按工程承包合同總價的3%,且最高不超過500萬元(含本數);多個工程項目工資保證金的繳存按單個工程項目繳存的比例和金額累計,但繳存金額上限不超過500萬元(含本數)。二是信用優良少存免存。對繳存前連續兩年未發生拖欠工資行為的施工單位,在繳存新項目工資保證金時按工程承包合同總價的1.5%繳存工資保證金,但繳存金額上限不超過500萬元(含本數)。對連續三年來未發生拖欠工資行為,可免於繳存新項目的工資保證金。三是信用不佳多存無上限。對繳存前兩年內因拖欠工資行為,被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責令整改、作出行政處理或行政處罰的,在繳存新項目工資保證金時按工程承包合同總價的4.5%繳存工資保證金;對因拖欠工資被納入失信黑名單的施工單位,在繳存新項目工資保證金時按工程承包合同總價的6%繳存工資保證金,其提高比例後繳存的工資保證金金額不受繳存金額上限限制。
3.信息互通,分類監管。項目行政主管部門在辦理開工報告備案及日常監管時,應將該在建項目工資保證金的開戶和繳存情況通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負責對施工單位的工資支付行為進行監督檢查、會同行業行政主管部門對工資保證金制度的實施進行監督。住建、交通、水利等行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對工資保證金的繳存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未繳清工資保證金的建設項目應責令建設單位或施工單位限期繳清。
廣州日報全媒體文字記者:張翔宇
通訊員:李思宇
廣州日報全媒體編輯:曾煥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