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002942證券簡稱:新農股份公告編號:2020-012
浙江新農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關於使用
閒置自有資金進行委託理財的進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浙江新農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於2019年7月17日召開第五屆董事會第二次會議和第五屆監事會第二次會議,審議通過《關於使用閒置自有資金進行委託理財的議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過人民幣10,000萬元閒置自有資金進行委託理財,購買商業銀行發行的安全性高、流動性好的低風險理財產品(包括但不限於協定存款、結構性存款、定期存款、有保本約定的投資產品等),本次委託理財有效期為自公司董事會審議通過之日起12個月,在上述額度及決議有效期內可循環滾動使用。具體內容見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體《證券時報》、《證券日報》、《上海證券報》、《中國證券報》及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相關公告。
公司分別於2019年11月18日和2019年12月4日召開第五屆董事會第五次會議、第五屆監事會第五次會議和2019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關於增加使用閒置自有資金進行委託理財的額度及投資產品範圍的議案》,同意將公司使用閒置自有資金購買商業銀行等金融機構發行的安全性高、流動性好的低風險理財產品(包括但不限於協定存款、結構性存款、定期存款、有保本約定的投資產品等)的額度由10,000萬元增加至20,000萬元,有效期限為自公司2019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之日起12個月內,此前經公司第五屆董事會第二次會議審議批准的使用閒置自有資金進行委託理財10,000萬元額度有效期按此次有效期限順延至同一到期日。在上述額度範圍內,資金可以滾動使用。具體內容見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體《證券時報》、《證券日報》、《上海證券報》、《中國證券報》及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相關公告。
一、使用閒置自有資金進行委託理財的情況
公司在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3月31日期間以閒置自有資金購買浙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浙商銀行「永樂3號」人民幣理財產品」(以下簡稱「永樂3號」),公司與浙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不存在關聯關係,不構成關聯交易,具體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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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審批程序
《關於使用閒置自有資金進行委託理財的議案》已經公司第五屆董事會第二次會議、第五屆監事會第二次會議審議通過,公司獨立董事、保薦機構均發表了明確同意的意見。
《關於增加使用閒置自有資金進行委託理財的額度及投資產品範圍的議案》已經公司第五屆董事會第五次會議、第五屆監事會第五次會議和2019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公司獨立董事、保薦機構均發表了明確同意的意見。
本次公司使用閒置自有資金進行委託理財在審批範圍內,無需另行提交公司董事會審議。
三、投資風險分析及風險控制措施
1、投資風險分析
1)公司進行委託理財所投資的產品,均經過嚴格篩選和評估,屬於低風險投資品種,但收益率受到市場影響,可能發生波動。
2)公司將根據經濟形勢及金融市場的變化適時適量的介入相關產品,因此短期投資的實際收益不可預期。
3)相關工作人員的操作及監控風險。
2、風險控制措施
1)公司財務部相關人員將及時分析和跟蹤理財產品投向、項目進展情況,如評估發現存在可能影響公司資金安全的風險因素,將及時採取相應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資風險。
2)公司審計部負責對投資理財資金使用與保管情況的審計監督。
3)獨立董事、監事會有權對投資理財資金的使用情況進行監督與檢查。在公司內審部門核查的基礎上,如公司監事會、獨立董事認為必要,可以聘請專業機構進行審計。
4)公司財務部負責建立臺帳對投資的理財產品進行管理,建立健全會計帳目,做好帳務核算工作。
5)公司將依據深圳證券交易所的有關規定,做好相關信息披露工作。
四、對公司日常運營情況的影響
1、公司堅持「規範運作、防範風險、謹慎投資、保值增值」的原則,在確保日常運營和資金安全的前提下以閒置自有資金投資低風險理財產品,不影響公司日常資金周轉,不影響主營業務的正常開展。
2、通過適度的短期委託理財,能夠獲取更多的財務收益,為股東謀取更多的投資回報,符合全體股東利益。
五、公告日前十二個月內公司使用閒置自有資金進行委託理財的情況
本公告日前十二個月公司使用閒置自有資金進行委託理財的情況(含本次)詳見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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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公告日,公司使用閒置自有資金進行委託理財未到期金額為人民幣0.00萬元。
六、備查文件
1.《浙商銀行「永樂3號」人民幣理財產品說明書》及委託交易明細單
特此公告。
浙江新農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20年4月1日
本文源自中國證券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