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關報導:泰州一項目挖出文物仍不停工?當地回應:施工不在考古勘探範圍內
人民網南京6月10日電(記者朱殿平)「我們已經對企業進行立案查處,初步意見是對企業處以30萬元的罰款。」10日下午,江蘇省泰州市文物局副局長黃正良向人民網通報「關於泰州泰達置業有限公司一項目現場挖出文物卻未停工」的最新處理意見。據悉,此次立案查處主要是針對企業施工前未按規定進行考古申報,以及在文物部門出具批覆意見前擅自復工兩項違規行為。
4月17日,有泰州市民反映,該市海陵區中駿世界城建設工地施工時,挖掘到了文物;4月25日,泰州市文物局下發了書面暫時停工通知書;4月29日,江蘇省文物局下達了同意開展考古調查勘探工作的批覆。根據泰州市文物局下發的《暫時停工通知》要求:在江蘇省文物局給出明確意見前不得復工。但據媒體報導,在此期間,這處建設工地一直沒有停工。甚至在考古單位無錫市文化遺產保護和考古研究所(以下簡稱:無錫考古所)進場後,項目一直處於「邊考古勘探、邊施工」的狀態。
6月8日,黃正良首次接受人民網採訪時表示,項目確實存在復工情況,但是企業的施工範圍不在考古勘探範圍內。黃正良稱,該項目總面積7萬平米,無錫考古所對現場約4萬平米範圍進行了考古調查勘探,施工範圍實際上並不在考古勘探範圍內,另經文物部門現場勘探,認為該地塊內已不存在已經探明的需要保護的文物遺存。
根據《江蘇省文物保護條例》規定,佔地面積5萬平方米以上的建設工程應當在取得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後(開工前),需要按照規定程序申請考古調查、勘探,而泰州泰達置業有限公司在施工前並未申請考古調查。對此,6月8日,泰州市文物局給出的處理意見為「責令改正」,並要求施工方停工、保護現場,向省廳提出考古申報。
時隔兩天後,泰州市文物局處理意見出現了較為明顯的變化。「當時主要應該還是從工作的角度來理解。從執法的層面講,你違法違規行為肯定是要查處,從工作的層面講,我是要求他改正,應該說不會衝突。」6月10日,再次接受人民網採訪時,黃正良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