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蒙古族傳統音樂中,有一種民歌無論是曲調還是內容都特色鮮明、別具一格。它既不同於蒙古族在草原上世代流傳、深沉悠遠的長調民歌,也有別於精練緊湊、朗朗上口的短調民歌,而是由高僧喇嘛所創作的箴言詩歌配了曲調的、較為獨特的音樂表現形式。其內容也不是一般意義上的蒙古族民歌,即不是表達愛情、詠嘆自然、讚美草原、歌唱家鄉,而是以說教、訓諭和宣揚、歌頌佛教教義、教理為主要特點的。因為是喇嘛學者、高僧大德們所創作的,起初,它不屬於民歌,但是後來又廣泛傳唱於民間,變成了民歌。它就是「秀魯格道」——蒙古人所創作的佛教音樂。
「秀魯格道」也音譯為「庶魯格道」「希魯格道」,它主要流傳於今內蒙古自治區巴彥淖爾市及周邊地區,為一種特殊體裁的蒙古族傳統民歌。
「秀魯格」是蒙古語,意思是「詩」。但是學者們認為它來自於梵語詞彙,意為「有音符的律詩」。蒙古人借用這個名詞術語是早在14世紀初的事情了。蒙古國科學院院士、著名蒙古學家D·策仁曹德納木在其專著《蒙古族詩歌發展概要》中較為科學地論述了「秀魯格」和「道」這兩個術語的來源、含義,認為「秀魯格」這一詞在梵語中的原意是指以四行為一首,每一行為八個韻律所組成的詩體。它一般指印度佛教高僧們所創作的,以宣揚或歌頌佛教教義教規、教育人們崇善棄惡為主要內容的四行箴言詩。「秀魯格」最早是通過當時的著名學者、翻譯家搠思吉斡節兒所譯的梵文佛教典籍載入蒙古語中,並自14世紀初以來被蒙古人廣泛應用①。「道」是蒙古語,原意為「諭旨」,即把成吉思汗或其他皇帝的指令稱之為「道」②,後把歌謠、歌曲統稱為「道」。所以,「秀魯格道」亦可以直譯為「詩歌」。很有意思的是,在古梵語中「秀魯格」不是指一般意義上有節律的詩,而是指配有音符之詩。就是說,當時佛祖釋迦牟尼的弟子們或佛教高僧大德們以詩歌的形式撰寫,並配有一些音調,用來宣揚佛祖的教誨,進行弘法活動,並鼓動、訓導、教育人們的佛教詩歌(曲)才稱之為「秀魯格」。因此, 「秀魯格道」亦可譯為「教誨」或「訓諭」之詩歌(歌曲)。
自14世紀初起,尤其是17世紀中葉以來,蒙古族很多喇嘛學者通過佛教受到了印藏文化的薰陶,並在它的影響下,模仿古印度高僧或西藏藏傳佛教上層人物的作品,開始創作出不同於以往、體裁獨特的一類蒙古族詩歌,即:每一首詩歌的自然段必須是四行,每一行七個詞,每一個詞必須是一個音節,每一個詩歌段落必須有二十八個單詞,二十八個音節,並且譜上曲調,這就是蒙古族「秀魯格道」的肇始。
當然,蒙古族高僧喇嘛或呼圖格圖、活佛們所創作的「秀魯格道」的內容不完全是以傳教為目的的佛教教理,而主要是教育人們慈悲向善的箴言詩。其內容所反映的主要是教育人們崇尚「十善」,唾棄「十惡」和作為不同於其他動物的人類所必須做到的孝順父母、尊師尊長、互尊互愛、遵紀守法、教子撫幼、大慈大悲、助人為樂、勤學求知等社會基本道德規範。但是,由於當時在整個蒙古社會讀書識字的人很少,所以,這些形式工整講究、內容文雅含蓄的箴言詩歌,除了對受過一定文化教育的一些僧人和社會上層富裕人家的男性能夠產生一些影響外,對絕大多數社會底層民眾以及亟需教化的婦幼孺童,乃至整個社會產生不了多大影響。
音樂是直通人心靈的藝術,而蒙古族是極富音樂天賦的民族,藉此,聰明善思的蒙古高層喇嘛們想到了另一種極具普及性的傳播手段 —— 創作出人人都能聽得懂、學得會、記得住,並能夠迅速傳播普及,從中受到教化的歌曲這一文化形態,在信眾中廣為詠唱傳誦,以達到教誨世人,普渡眾生的目的。
從18世紀以來,精通蒙、藏、漢、梵等多種語言文字和對佛學,包括被譽為古印度科學文化知識之結晶「大五明」、「小五明」③,具有很深造詣的蒙古族活佛喇嘛們,在蒙古族傳統音樂的基礎上,吸納了印、藏佛教音樂之精華,並將三者有機地結合起來進行整理加工,合三為一,創作出很多通俗易懂、便於傳唱的歌曲,形成了較為普及的 「秀魯格道」。
這些喇嘛學者所創作的「秀魯格道」,既不同於蒙古族民歌,也不是印、藏佛教誦經音樂的簡單翻版,而是在三者的融合中產生的派生物。據了解,當時能夠創作「秀魯格道」的高僧喇嘛還是很多的,但是傳承下來的「秀魯格道」卻不多,大概只有300餘首,其中,目前還在傳唱的不到100首。而當時能創作「秀魯格道」的高僧喇嘛除了梅日更葛根(活佛)羅桑丹畢堅贊以外,其他幾乎都是漠北的高僧喇嘛們。
從內蒙古師範大學教授巴·孟和博士的研究成果中,我們不難看出,梅日更葛根羅桑丹畢堅贊是一位多才多藝的著名高僧喇嘛,也是18世紀蒙古族文化巨匠。他精通蒙、藏、梵、漢、滿等多種語言文化,是著名的思想家、文學家、歷史學家、佛學家、教育家、醫學家、藥學家、翻譯家、語言學家、音樂家、美術家、詩人④。
羅氏原為烏蘭察布盟烏拉特西公旗旗廟梅日更廟第三世葛根(活佛)。他生活於1717~1766年之間,在他一生當中所創作的諸多作品包括其著名的蒙古佛教音樂八十一題「秀魯格道」。
據了解,梅日更葛根羅桑丹畢堅贊把自己所創作的箴言詩歌稱之為「秀魯格道」,但是同樣內容的歌曲在鄂爾多斯地區則稱之為「古日道」,在阿拉善地區稱之為「沙斯特日道」。學者們指出,「古日」也是梵語,指的是佛教高僧,所以「古日道」可譯為佛教「高僧訓喻」或「高僧教誨」。「沙斯特日」也是梵語,指佛教高僧之「傳記」。由此,就不難理解阿拉善人把歌頌佛教高僧喇嘛、傳播他們教誨的歌曲稱之為「沙斯特日道」了。當然,對此也有不同的看法或解釋,見仁見智,莫衷一是,恕不贅述。
據專家論證,梅日更活佛創作的「秀魯格道」最早產生於清雍正九年(公元1731年),至今已有280多年的歷史了。可以說,這是有史可考、有名有姓地創作蒙古族佛教誦經音樂的發端之作。這些作品對蒙古族傳統音樂或民歌來說,無論藝術形式,還是表現內容,乃至創作技巧上,都是重大突破,是蒙古族傳統音樂與印、藏宗教音樂,佛教音樂相互結合,融為一體的結晶,具有鮮明民族特色。
值得稱道的是,這些「秀魯格道」幾乎原樣傳承到現在,究其原因:一是宗教的神聖性。在過去,凡是活佛高僧們所創作的作品,其他人是絕對不可對原著內容、曲調等隨意修改增減的。二是節慶的儀式性。即當初,在任何喜慶宴會等重要場合上,首先必須要演唱「秀魯格道」,這已為約定俗成的規矩。三是演唱的嚴格性。首先,「秀魯格道」歌手必須由受過嚴格訓練的傳承者來唱,而對歌手也有著嚴格的要求和選擇標準,即要看其家庭背景;要有教養、信佛、嗓子好和接受能力強;要具有良好個人品行等;這些都是最基本的條件。其次,「秀魯格道」必須清唱,不得用樂器伴奏;在演唱「秀魯格道」過程中,除了專門邀請來的歌手之外,任何人不得跟著唱,大家要飽含著對佛祖的神聖敬意,莊嚴肅穆、滿懷虔誠地去聆聽這些教誨。此外,因為真正學會和熟練掌握「秀魯格道」難度很大,一個歌手從拜師入門到出徒大致需要3~5年的時間,而接受他人邀請,單獨出去演唱者必須等到20歲之後。也正是由於它在學習、演唱、傳承過程中具有神聖性和程式化,規定明確,嚴格刻板,從而使得梅日更葛根所創作的「秀魯格道」幾乎原汁原味地傳承下來。
梅日更葛根的八十一題「秀魯格道」自產生數百年來,一直受到廣大草原民眾的喜愛。
起初,其「秀魯格道」主要傳唱於居住在黃河兩岸、牟納山(即烏拉山)和二郎山的南北一帶的原烏拉特三公旗、伊克昭盟的鄂爾多斯右翼後旗(即杭錦旗)、鄂爾多斯左翼後旗(即達拉特旗)、阿拉善盟的阿拉善左翼旗等地區。後由於「秀魯格道」是一部教化人們思想的通俗易懂的 「教科書」。其內容健康向善,曲調優美動聽,易於上口,便於傳誦,所以,它曾流傳到幾乎整個蒙古高原,即東起原哲裡木盟、卓索圖盟、昭烏達盟,西到新疆、青海和阿拉善地區的蒙古諸部;南起原伊克昭盟,北到漠北蒙古喀爾喀各部等。
隨著歷史的變遷,歲月的更迭,蒙古佛教音樂「秀魯格道」也起起伏伏,時盛時衰。
由於過去很長一段時間深受極「左」思想的影響和嚴重幹擾,凡是涉及宗教信仰、喇嘛僧人所創作的作品一律被當作「封建迷信」、「洪水猛獸」、「精神鴉片」、「瘟疫毒品」,不分青紅皂白地加以批判否定、鞭笞撻伐,因而,在那一特定時期,所有公開場所無人敢演唱「秀魯格道」,以至於自上個世紀50年代以來會唱「秀魯格道」的人越來越少了,「秀魯格道」到了瀕臨消亡的危險境地。
可喜的是,改革開放以來,隨著黨的民族宗教政策的貫徹落實,「秀魯格道」這一民族傳統文化得以重見天光,並逐步開始恢復,也相繼產生了一批演唱「秀魯格道」的歌手。目前,「秀魯格道」主要分布在內蒙古巴彥淖爾市烏拉特前、中、後三旗。其中純正的「秀魯格道」原生地是烏拉特前旗牟納山(烏拉山)山前山後的牧區,數千名烏拉特人在傳唱。
「秀魯格道」的音樂來自於印、藏和蒙古地區,由喇嘛學者創作,流傳於民間,它與蒙古族長調民歌、馬頭琴、潮爾道、呼麥等一樣,是蒙古族傳統音樂文化的瑰寶。它由高僧喇嘛所作,將佛教教義與民歌有機結合,寓教於樂,啟智化愚,勸人向善,淨化心靈,具有啟蒙式教科書的作用;它源於民間,經過作家再創作,又回到民間,變成民歌作品,精粹匯集,雅俗結合,品味極高。「秀魯格道」將印藏佛教音樂民族化、本土化、世俗化,具有廣泛的傳播力和參與度,體現出蒙古傳統文化之極大的開放性、兼容性和包容性,也反映了烏拉特地區的宗教習俗,歷史變遷,成為獨具特色的蒙古族佛教音樂,具有極高的歷史人文價值。
注釋:
①②[蒙古國]D·策仁曹德納木著:《蒙古族詩歌發展概要》,內蒙古教育出版社,1983年,第1~6頁。
③「大五明」,指的是在印藏佛學經典《大藏經》中所包含的「工巧學」(工藝學)、「醫方學」(醫學)、「聲明學」(聲律學)、「因明學」(正理學)、「內明學」(佛學);「小五明」, 指的是在印藏佛學經典《大藏經》中所包含的「修辭學」(詩歌)、「辭藻學」(辭藻)、「韻律學」(音韻)、「戲曲學」(戲曲)、「星相學」(歷算)等。
④巴·孟和著:《羅桑丹畢堅贊對蒙古文化的集成與發展》,內蒙古文化出版社,2004年。
(本文原載《草原·文藝論壇》,作者張軍延系內蒙古自治區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中心副研究館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