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打麻將突發腦溢血死亡!家屬向老闆索賠31萬元,法院這樣判了……

2020-12-11 騰訊網

平日有空或周末、節假日

有些人喜歡打麻將放鬆娛樂一下

可沒想到

四川綿陽一女子打麻將時突發疾病死亡

女子家屬將棋牌室老闆告上法庭

近日,法院作出了判決。

這是咋回事?

打麻將突發腦溢血死亡

家屬起訴會所老闆索賠31萬

1963年出生的羅兵(化名),住在綿陽市遊仙區,和其他三人合夥開了一家休閒會所。2020年2月25日下午,劉芳(化名)在該休閒會所打麻將過程中突發腦溢血昏迷,一起打麻將的人立即告知了羅兵等人。由於羅兵四人中正好有人認識劉芳的弟弟,遂打電話通知了對方。後經當地衛生站醫生初步判斷,劉芳是腦溢血,須趕緊送往醫院搶救。

根據通話記錄單顯示,會所合伙人之一撥打120急救電話的時間為當天17時30分,急救中心於當日17時51分回撥了電話以確定病人的具體位置。3月10日,劉芳因腦幹出血、高血壓等搶救無效死亡。

事後,劉芳家屬認為休閒會所老闆在劉芳發病後,沒有及時撥打120急救,而是四處聯繫家屬,因為他們的拖延導致病人未及時得到有效搶救,最終因搶救無效死亡。

為此,家屬將羅兵在內的的4名會所合伙人起訴到了法院,請求法院判令四被告共同承擔40%的責任,連帶賠償死亡賠償金、喪葬費、醫療費、被扶養人生活費等合計31萬餘元。

面對家屬的訴求,羅兵等四人辯稱,打麻將是娛樂活動,本身不具有傷害風險,劉芳意外死亡是因自身突發的腦溢血,該疾病本身死亡率就高,且事發當天他們也沒有邀請,是劉芳自行前來。同時認為,劉芳是在當天五點多發的病,他們也第一時間通知了劉芳弟弟並撥打了120電話,已經盡到了安全責任義務,不應承擔賠償責任。

(網絡配圖)

會所在救助過程中存在過錯

承擔20%責任,賠償15萬餘元

遊仙區人民法院審理認為,本案爭議的焦點主要有兩個:

死者劉芳發病時間。

本案被告也就是四位麻將館合伙人是否充分盡到了法定的安全保障義務。

01

針對焦點一:

庭審過程中,家屬認為劉芳的發病時間為2020年2月25日下午四點左右;麻將館經營者羅兵等人則稱發病時間為下午五點過。通過調取的小梘派出所對相關人員詢問筆錄,法院認為發病時間應為2020年2月25日下午四點左右。

02

爭議焦點二:

就本案而言,死者劉芳發病時失去意識,出現昏迷等症狀,情況危急。四被告當時僅聯繫了死者弟弟,當日下午17時30分才撥打了120急救電話,從死者發病到撥打120急救電話,中間有一個多小時的時間差。四被告作為休閒會所的管理人,在明知死者無自救能力且死者家屬不在場的情況下,首先選擇聯繫死者家屬而非及時撥打120急救電話對死者進行救助,故認定四被告在救助過程中存在過錯,未盡到法定的合理限度的安全保障義務。同時,對被告方辯稱的死者是因自身突發的腦溢血而最終身亡,該疾病本身死亡率高,其死亡結果與自己的行為無因果關係的辯論意見,不予支持。

因此,法院認為,四被告作為休閒會所的共同經營者,在死者劉芳發病時的救助過程中存在過錯,未盡到合理限度內的安全保障義務,對死亡結果應承擔20%的損害責任;同時,死者本身患有高血壓,應遵醫囑按時服藥,避免進行易引發心腦血管疾病的活動,對自身的死亡結果負主要責任,應對損害結果承擔80%的責任。

經認定

家屬因劉芳死亡造成的損失

共計78萬餘元

法院判決

家屬自形承擔其中的80%

由四被告共同承擔20%

也就是賠付家屬15萬餘元

來源丨綿陽晚報、封面新聞、時間要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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