啥是投名狀?當白衣秀士王倫讓豹子頭林衝納投名狀時,不懂江湖規矩的八十萬禁軍教頭也是一頭霧水,還以為是要寫一張保證書呢:「小人頗識幾字,乞紙筆來便寫。」
用江湖暗語來講,林衝就是個「海冷(當兵)」的「空子(外行人)」,所以精通此道的旱地忽律朱貴笑著解釋:「教你下山去殺得一個人,將頭獻納,這個便謂之投名狀。」
不同時期對投名狀有不同解釋,但不管怎麼看,投名狀都是江湖中最靠不住的東西,僅就筆者所知,這投名狀就曾斷送了一位梁山之主和一位兩江總督的性命,所以桃園結義的時候,劉備關羽張飛並沒有納投名狀,他們是備下烏牛白馬焚香再拜而念誓詞:「不求同年同月同日生,只願同年同月同日死。皇天后土,實鑑此心,背義忘恩,天人共戮!」
跟劉關張結義過程中滿懷正氣豪情不同,後來成為兩江總督的馬新貽,跟曹二虎張文祥結拜的時候,則充滿了猜忌和血腥。
張文祥刺殺馬新貽,是轟動清末朝野的一樁大案,這件事後來被拍成了電影,那就是很多人都看過的《投名狀》。
看過水滸傳及其他古典小說的都知道,電影裡的「投名狀」其實已經違背了江湖道義:「兄弟結義,各殺一個外人,斷絕後路,以示忠誠。從此,兄弟的命是命,其他的皆可殺。」
龐青雲(馬新貽)、趙二虎(曹二虎)、姜午陽(張文祥)三人以殺戮無辜納「投名狀」,說明他們之間缺少足夠的信任。
龐青雲趙二虎姜午陽的歷史原型就是馬新貽曹二虎張文祥,這一點讀者諸君都知道,這三人之間的故事,在《清史稿》和《清代野記》中均有記載,尤其是《清代野記》中記載最為詳細:「馬死後數日,署中一妾自縊,並未棺斂,密埋於後園中,即曹妻也……案既定,決張文祥於金陵之小營,定製一刀一鉤,命劊子以鉤鉤肉而碎割之,自辰至未始割畢,剖腹挖心而致祭焉,文祥始終未一呼號也。」
馬新貽遇刺的時候,已經官至兩江總督,這位兩江總督之所以能被輕鬆刺殺,主要還是因為他沒有防備。如果刺殺者不是從前的兄弟張文祥,馬新貽根本就不可能讓他近身。
要說馬新貽這輩子,也夠倒黴的。他十年寒窗苦讀,好不容易才在道光二十七年考中進士,先後擔任過安徽建平、合肥知縣。在合肥知縣任上,他遇到了第一件倒黴事:「鹹豐間,皖北一帶粵捻交訌,馬以署合肥縣失守革職,帶罪立功,唐中丞委辦廬州各鄉團練。一日與捻戰而敗,被擒,擒之者即張文祥也。」
更倒黴的是馬新貽跟生擒他的張文祥結拜成了兄弟,並且通過張文祥穿針引線,還招安了曹二虎,這就是他第二次倒黴的開始:「馬見曹妻,豔之,竟誘與通。」
張文祥看中了馬新貽的官府身份,馬新貽看中了曹二虎的妻子,這些人結為兄弟,其實是各有所圖,所謂「投名狀」,不過是個形式而已。
馬新貽曹二虎張文祥結拜,從互相猜忌的納投名狀開始,到不死不休的仇殺,充分證明了一點:如果不是志同道合,納一千個投名狀也沒用。
兩江總督馬新貽被自己的結拜兄弟刺殺了,在尖刀刺過來的一瞬間,不知道馬新貽心裡會不會苦笑:納投名狀殺了一個無辜之人,從那一刻起,就已經註定我將不得善終。
江湖中是有義氣,但並不是江湖中人所做的一切事情都以義氣為先,納投名狀,就是一個絕對不值得提倡的壞習慣:如果情投意合,即使撮土為爐插草為香,也能一輩子生死與共,不拋棄不放棄。
納投名狀既是斷了「兄弟」的後路,也是斷了自己的後路,如果不是納投名狀時受盡了窩囊氣,林衝也未必會火併王倫。
林衝跟王倫因投名狀而結怨,最後矛盾爆發,王倫死於非命——投名狀成了催命符。
王倫這個白衣秀士死守江湖陋習,這一點他遠遠不如託塔天王晁蓋和及時雨宋江:智取生辰綱七星聚義,大家只是喝了一場大酒,就完成了七星聚義。
而及時雨宋江就更是聰明:他只跟行者武松一人結拜,而且儀式也很簡單,武松拜了四拜,就將宋江認為義兄了。除了武松之外,其餘的梁山好漢,還真不被宋江看在眼裡,無論是神行太保戴宗還是黑旋風李逵,都沒資格跟宋江結拜,即使李逵把扈家莊都殺了來納投名狀,宋江也沒把他當可以同生共死的兄弟,而是動輒對他喊打喊殺。
有人說「投名狀」彰顯的是江湖險惡,而在筆者看來,險惡的不是江湖而是人心,只要人心正,即使身在江湖,仍不失為大俠。而因互不信任而繳納的「投名狀」,是生死文娛,也是催命符,真正的異姓兄弟和俠義之士是用不著的。
劉關張以興復漢室為目標,結拜時自然不用投名狀;託塔天王晁蓋豪氣幹雲,自然不屑收取投名狀,及時雨宋江不讓入夥者繳納投名狀,是因為他知道:這東西就是個形式,不但不能保證弟兄們同生共死,還會在大家心裡產生陰影,為日後火併埋下伏筆。
筆者認為投名狀既是江湖陋習,也是結義兄弟之間的一枚炸彈:身無彩鳳雙飛翼,心有靈犀一點通,真正的好兄弟,即使沒有投名狀,也能不拋棄不放棄相伴到永遠。至於那些變換了形式的投名狀(比如一起什麼什麼),不納也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