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章制度管理須知:財務工作細則
一、相關工作
1、向各會長宣讀社團財務管理及考核制度,著重強調考核細則,並將電子檔的考核制度傳到群共享供各社團查閱,希望社團各位負責人能夠認真閱讀,並且執行到位。
注:一切要求社團部轉達社團的通知、任務若未按時通知到位,將追究社團部連帶責任。
2、社團招新時,需將收取會員會費的收據(必須三聯的)交至社聯財務部蓋章,招新結束後則需上交收據中的一張複印件,同時上交製作會員證的工本費(一人兩元),以便於會員證的順利發放。
3、社團拉到贊助後必須向社聯財務部交贊助申請表。
注:社團贊助申請表中贊助金額是贊助商給予的現金,折合總額是填贊助商的實物贊助折合人民幣的價格,如實物贊助中橫幅,海報等的價格。贊助商若是給予現金,社團去做橫幅等實物時須開收據,標明各物品的準確價格,如要交與贊助商,則應該保留複印件兩份,一份各社團備案,另一份與社團財務明細表一併交至社聯存檔。在指導老師意見一欄中需要社團掛靠學院的指導員籤字並蓋章。
4、社團財務必須詳細記錄在社團財務明細表中。社團每次財務使用都應有相應的活動,所以每一個活動就必須有一張活動財務明細表,在每個月月底(30號前)上交至社聯財務部,每一筆支出收入都要記錄清楚,解釋清楚如何填寫財務明細表,(財務負責人籤字處必須手寫籤字。)在每次活動結束後需要交到社聯財務部處備案,同時要附上購買物資的收據複印件,要有贊助商提供的資金用於製作橫幅等實物的收據複印件。如若贊助商需要製作橫幅等收據,則須保留複印件兩份,一份社團存檔,一份與財務明細表一同交至社聯財務部存檔。
5、社團在每學年初(社團招新後)必須上交一份財務清單,其中包括上學期財務結餘及協會所擁有的固有資產(如會旗、會服、MP3、U盤等)。
6、社團在學期期末必須上交活動年終報表,各社團在期末時需要填寫年終財務報表,詳細填寫在本學期開展活動中的各項開支與收入,同時填寫本學期期末剩餘資金狀況(精確至小數點後兩位)。
二、注意事項
1、表格財務負責人籤字處必須手寫,列印無效。
2、社團每次上交表格時由社團部統一收齊後以社團部為單位上交社聯財務部,若因該月無活動而沒有活動明細表,則應由社團部統計上報社聯財務部存檔。年終財務報表每個社團必須交至社聯財務部存檔。
3、社團拉贊助若無上報社聯財務部存檔,一經查實,可取消其期末的星級評定資格,嚴重者可註銷該社團。
4、換屆完成後各社團財務負責人應做好財務交接工作,尤其交代清楚期末餘額或餘額使用情況,避免換屆後不清楚上學期餘額的狀況發生。
三、主要負責人及參與人員
主要負責人及聯繫方式:
顏 林:156964***6
劉 宇:1837******5
潘 溶:15330****4
張文月:1898***54
參與人員:大學城所有社團負責人
監督部門:調研部、督導部
學生社團聯合會財務部
二〇一五年九月
重慶師範大學學生社團財務管理及考核制度
第一章 總則
為加強學生社團聯合會對各社團的財務管理,規範財務行為,明晰財務操作程序,實現財務管理的規範化、制度化、高效化,促進財務狀況的健康和公開,學生社團聯合會(以下簡稱社聯)財務部特制定本制度,以加強對各社團財務的管理。
社聯財務部及各社團財務部應本著財務獨立、科學預算,節約使用的原則,合理高效地使用財產,認真做好財務管理和服務工作。
第二章 社團財務管理制度
第一條各社團必須按照規定成立相應的財務管理部門。
第二條社團財務負責人的設立,必須由社團成員民主推選,從會員中產生,會長不能兼任財務負責人。財務負責人有權利和義務參加社聯財務部的相關會議。
第三條社團財務部幹事從其他會員中產生,同時社團的會長具有社團財務部幹事這一第二身份,會長有義務協同社團財務部部長完成好社團與社聯之間的財務工作。
第四條財務部成員應由幹事、部長、會長組成,不得由會長或財務部部長一人代理。財務部內部人員各司其職,不能越權管理,相互保持獨立性,並起到相互監督、相互幫助的作用。
第五條社團必須有健全的財務管理制度。必須有專人負責財務管理,社團財務負責人數據由財務部登記在冊,實行財務公開透明,接受校團委、社聯、社團以及同學們的監督。如未健全財務管理制度,應在限期內改正,若未改正,取消其評優資格並通報全校。
第六條社團採用收付記帳法,設置專屬帳本,每一筆財務支出都必須經過社團財務部的審批通過並詳細記錄在帳本上,同時保存相應原始憑據以便接受社聯財務部的監督和檢查。
第七條舉辦活動的財務收入和支出由社團各自財務負責人管理核算。在活動結束後認真填寫財務明細表,並附有其內容相符的憑證,並寫明用途和社團負責人籤字,如沒有憑證的支出須由社團負責人的籤字申明,籤字必須手寫,列印無效退還。
第八條社團每個月月底都應上交一份活動明細表,以便於社聯財務部對社團財務監督工作的開展。一個活動對應一份明細表,必須將財務使用情況記載清楚,並在表格後粘貼相應的收據或發票,以社團部為單位統一收齊交予社聯財務部,若某社團該月無活動,社團部也需上報社聯財務部登記,這是期末星級評定的依據之一。
第九條社團搞活動需要拉贊助時,必須向社聯財務部申請,填寫好贊助申請表(一式兩份),並蓋有掛靠單位章和指導老師籤字,將其中一張申請表和所拉到的贊助費金額數目上報至財務部做備案登記,將另一張申請表交到督導部備案,以便社聯財務部核對社團財務收支情況。
第十條經主席團同意,社聯財務部將不定期地對各社團的財務情況進行檢查,對財務情況混亂的社團(如帳目不清,非專業帳本,票據不全等),社聯有權進行相應的處理,限期將其改正,若限期之內未改正,取消協會評優資格並通報全校。
第十一條 社聯向學院社團部傳達的通知社團部務必將內容原意告知本學院各社團,若因社團部轉述有誤或未轉述,學院社團將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二條 各社團財務管理人員數據需要在每個學期開學一周內交到財務部進行更新,學期中,各社團財務負責人職位有變動的需及時通知社聯財務部進行更新,如刻意沒有向財務部進行數據更新而造成財務部工作聯繫不方便而耽誤社團工作,社聯財務部概不負責。
第十三條各社團在開學的第一個月內須向社聯財務部上交一份財務清單,其中包括上學期財務結餘及協會所擁有的固有資產(如會旗、會服、MP3、U盤等)。在每學期期中時(時間由社聯財務部通知)各社團須向社聯財務部上交一份財務總結報表,詳細記錄社團的財務狀況。每學期期末進行一次財務核算,向社聯財務部提交年終財務報表,內容應包括核算社團在過去的一學期的財務狀況,並作為下一學期的財務預算存底。
第十四條社聯各下屬社團必須遵守和執行社聯統一規定的財務規章制度,並接受社聯財務部的統一領導、監督和檢查。社聯財務部不設與社團負責人任職重疊的人員;各社團負責人換屆時,務必將帳目結清,辦理完交接手續後方可離職。
第三章 社團費用管理
第十五條社團招新時,統一收取會費(15元/人/學年),用於社團建設及活動支出。除此之外,不得以任何形式向會員收取任何費用。如有特殊情況必須向社聯提出申請,經批准後方可收取。社團招新的收據必須是三聯的,將其中一頁複印件連同會員證工本費一起交予社聯財務部。
第十六條社團經費的使用必須符合學院的有關規定和社團有關制度,個別涉外的社團收費和經費使用需要經過團委及社聯審批通過後方可執行,若沒有按其要求,將對該協會財務進行審計,嚴重者取消社團有關負責人的職務,通報團委並與全校公布。
第十七條各社團的會費使用情況每學期由其財務負責人統一公布一次,使帳目明確,並且上繳社聯財務部,並要求社聯財務部協同檢查社團財務的帳目。
第十八條各社團除了學年初期納新以外的其他時間招收會員,需把新招收會員和新收會費情況通知社聯財務部,以便使社聯財務部登記在帳,學期期末核算時同時調查人數,如發現額外招收會員私自收取會費不通報者,追究負責人責任。
第十九條舉辦活動的財務收入和支出由社團各自財務負責人管理核算。在活動結束後認真填寫財務報表,並附有其內容相符的憑證,並寫明用途和社團負責人籤字,如沒有憑證的支出須由社團負責人的籤字申明,籤字必須手寫,列印無效退還。
第二十條社團搞活動需要拉贊助時,必需向社聯財務部及督導部申請,並把所拉到的贊助費金額上報至財務部做備案登記。
第二十一條社團的公共財產是為社團成員服務的,任何人不得以任何藉口私自挪用。若會長私自挪用會費,輕者給予一定處罰,嚴重者撤銷會長聘書並通報批評。
第二十二條社團的日常經費必須由社團財務部統一管理,協會會長不能掌管本協會的資金。
第二十三條社團應定期召開社團會議,向會員匯報財務狀況,讓全體會員了解財務的支出及結餘情況,並接受全體會員的監督。會員有權當場提出疑問,社團財務部有義務給出合理的解答。會議必須有社聯財務部人員到場監督。
第四章 社團經費使用管理及報帳事項
第二十四條社團的經費報帳必須按照規定和程序進行,報帳須上報至社聯財務部,並接受社聯核實檢查。如有不當行為,一經查實將給預處理。
社團經費分以下兩項使用方向:
(一)活動支出。社團開展與其宗旨、性質相關的各項活動,如召開會議(會員見面會議,表彰大會等)、社刊編輯出版、設施使用(場地租用、音響設備租借,服裝、帳篷等)、活動宣傳、邀請嘉賓的禮品等,可使用此經費;
(二)其他合理開支。如:數據列印、辦公用具等。
第二十五條社聯財務部和督導部會不定時派人去各個學院抽查報帳登記薄,檢查該學院的費用使用情況,抽查結果將會納入社團的考核。
第二十六條報帳細節注意事項:
(一) 社團報帳必須是正規國家發票;
(二) 發票上必須寫明細(數量、單價);
(三) 發票單位不能為個人,需以重慶師範大學或社團名稱為單位;
(四) 發票上的號碼必須登記,以便日後查帳需要;
(五) 發票背後需寫上主管、驗收、經手、社團名稱、用途;
(六) 報帳後,領款人需要籤字登記;
(七) 財務小組需定時檢查報帳的財務登記薄,認真監督報帳情。
在確認無誤後,分管老師須在登記薄的每一頁上蓋公章認可;
(八)非掛靠學院的社團報帳程序與掛靠學院的社團一樣,但報帳單位為學生社團聯合會。
第二十七條有問題發票不予報帳,具體問題包括以下五個方面:
(一)發票上不得塗改否則無法報帳;
(二)報帳需在指定日期間完成,超出時間不能報帳;
(三)發票時間有問題不予報帳;
(四)發票不明細,沒有具體清單,不予報帳;
(五)發票上的物品不是社團當時所需物資,不予報帳。
第二十八條 社團報帳流程:社團報銷以報帳憑證直接至社團部部長報帳,社團部部長必須將每一筆報銷情況詳細記錄在報帳登記薄上,同時將報帳憑證一同放置,以便財務小組管理監督。
第二十九條 活動報帳程序分類:
(一)社團日常開銷持報帳憑證至社團部部長處報帳;
(二)參與由團委、社團聯合會發起的活動報帳:
1、相同學院多個社團需報帳時,由社團部統一做好材料憑證收集登記工作,然後將相關材料上交至社聯財務部;
2、相同學院只一個社團需報帳時,直接由本社團財務負責人將相關材料上交至社聯財務部;
注:以上均由社聯財務部統一進行報帳工作,報帳款項下達後社聯財務部統一通知相關社團或社團部至社聯辦公室領款。
(三)相關活動向學院報帳
第三十條大型活動花銷或者大量經費使用時,需先向指導老師或者社團管理老師等申請,將物資預算明細表交至老師查看,待老師同意籤字公章後方可購買使用經費。若未經同意私自擅自購買則不予報帳。
第三十一條報帳前,各社團需詳盡的填寫社團活動費用報帳單中的各項內容。
第三十二條社團在指定時間(視學院情況而定)內提交報帳單、發票或收據由學院生活部進行檢查核實。
第三十三條核對無誤後,將報帳文件上交至團總支書記,等待書記的審批、籤字。
第三十四條得到團總支書記的籤字後,生活部通知相關社團財務負責人籤字領取。
第五章 社團財務考核制度
考核實行積分制,總分為100分。扣分分數累計達到一定程度將給予紅黃牌警告。社聯財務部對社團的考核分數將按照20%的比例算入社團綜合分內,作為社團星級評定的一部分重要依據。
第三十五條社團財務部應當與社聯財務部相互配合,如因態度問題、時間問題、格式問題等,導致財務報表未能及時上交,扣去20分。
第三十六條會議出勤考核,接到相關會議通知後,財務部相關人員必須準時到會並認真做好相關會議記錄,遲到或早退扣5分,無故未到扣10分。
第三十七條活動跟進配合情況,如因社團未能積極配合等原因導致社聯財務部相關活動(如財務審核)跟進未能順利進行,扣10分。
第三十八條社團定期會議上,社團財務部對於會員或到場的社聯財務部人員所提出的相關疑問未能給出合理解釋,扣20分,並酌情給予相應處罰。
第三十九條票據等不符合規定,視情節扣去相應分數,5分到10分不等。
第四十條挪用公款等涉及財務的嚴重情節,直接將該社團的財務考核分歸零,並採用負分累計扣分。情節嚴重者,將直接上報主席團,撤銷社團評優,並追究相應金額罰款。罰金用於該社團的會費備用。
第四十一條社團除會員招新外,不得在未經社聯批准的任何場合、以任何形式向會員收取任何費用,會員有監督且向社聯反應的權利,一經核實,違反規定的社團扣30分。且在後期必須在社聯財務負責人的監管下,將收取金額全數返還會員。
第四十二條社團行為有悖此制度,視情節而定,給予相應懲罰處理。
第四十三條每月累計扣分數達到1—30給予通報批評一次;31—60給予黃牌警告一次;61—100給予紅牌警告一次;期末累計兩次黃牌警告給予一次紅牌警告,累計兩次紅牌警告給予勒令整頓處分,累計三次紅牌警告給予撤銷社團處分。
第六章 附則
第四十四條本制度適用於重慶師範大學學生社團聯合會下屬各社團。
第四十五條本制度由學生社團聯合會財務部制定,最終解釋權歸社聯財務部所有。
第四十六條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開始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