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08月27日 08:05 來源:中國社會科學網-中國社會科學報 作者:吳忠偉
字號內容摘要:1958年,法國哲學家克洛德·列維-史特勞斯(Claude Levi-Strauss)《結構人類學》的出版,拉開了人文科學認識論的結構主義運動帷幕,也寓意著人類學家希冀通過實現「客觀性」「全體性」認識的人類學人文主義,超越西方近代理性傳統,走出西方文化中心主義。從1935年 3月至1939年 1月,列維-史特勞斯任教聖保羅大學,其間曾以「長途旅行」的方式開展了三次規模不等的人類學「田野考察」,分別對南美印第安的卡都衛人、波洛洛人以及南比誇拉人部族進行了「探訪」。列維-史特勞斯在南美「遊覽」式的田野考察雖然不夠「專業」,但其「哲學家」本色正巧突破解讀單一土著部落文化「詞彙」的局限,透露了對不同土著制度形式的比較視角。
關鍵詞:
作者簡介:
作為結構人類學的創始人,列維-史特勞斯經歷了從哲學之「我思」到人類學之「結構」,從歐洲到美洲的雙重「迂迴之思」。正是經歷這樣「道阻且長」的曲折「出離」,列維-史特勞斯才能重新「回到」歐洲,重新以「神話」的形式展開他的「哲學之思」。
1958年,法國哲學家克洛德·列維-史特勞斯(Claude Levi-Strauss)《結構人類學》的出版,拉開了人文科學認識論的結構主義運動帷幕,也寓意著人類學家希冀通過實現「客觀性」「全體性」認識的人類學人文主義,超越西方近代理性傳統,走出西方文化中心主義。人類學本是西方近代學科分化的產物,其研究的對象是作為「他者」的現代未開化民族(或無文字民族)。因此,人類學家總是要「走出」他所屬的「熟悉」的文明之邦,去陌生的「他鄉」作田野考察。不過儘管列維-史特勞斯的田野考察經歷是如此平淡無奇,甚至因其在專業方面有所欠缺而被人類學同行所詬病,然而很少有人類學家經歷了像列維-史特勞斯那樣漫長的出離過程。事實上,結構人類學的形成不是緣於人類學傳統的直線演化,而是走出近代西方哲學「我思」傳統禁錮的產物。作為結構人類學的創始人,列維-史特勞斯經歷了從哲學之「我思」到人類學之「結構」,從歐洲到美洲的雙重「迂迴之思」。正是經歷這樣「道阻且長」的曲折「出離」,列維-史特勞斯才能重新「回到」歐洲,重新以「神話」的形式展開他的「哲學之思」。
從「我思」到「結構」的轉變
列維-史特勞斯早年主修哲學,成為一名人類學家實屬「偶然」。然雖「事」有不期然,而有「理」寓焉。就個人而言,此緣說明列維-史特勞斯「心智」具有「結構」特質。其一,列維-史特勞斯不喜「重複」性地「反思」同一主題,而是傾向以「離心式組織的」形式進行「多層次」寫作,把握差異事物的共同「結構」。其二,列維-史特勞斯「心智特質」似不能接受傳統哲學「玄學」式「化約」思維,更願意在保留事物豐富性的前提下思考普遍性問題。當然,「結構」思維天賦只是列維-史特勞斯傾向人類學之思的「私人」原因,而其走向「人類學」實是受惠於其他學科理論方法的啟發,其中心理分析學、地質學與馬克思主義三者扮演了重要角色。
首先是心理分析理論,此理論對列維-史特勞斯的啟發不在於對「本我」意義上的「無意識」的揭示,而是對語言結構之「無意識」性的認識。雖然索緒爾語言學原則提出了符號「能指」的「無意識」,但正是列維-史特勞斯藉助心理分析理論才將「心靈」的「無意識結構」性揭示出來,從而把「意義」與「理性」聯繫起來。在弗洛伊德的理論基礎上,列維-史特勞斯擯棄了傳統哲學對理性/非理性對立的理解,「因為正是那些表面上看起來最情緒性的行為,最不合理性的過程,還有那些所謂前邏輯的表現,才是最富有意義的」。這樣,種種看來「非理性」的行為、表現乃至離奇費解的「習俗」「制度」並非是「我」所思之對象,相反,他們其實可以看成是以「他者」形式表現的「我」思本身,這就破除了「我思」之「迷思」。地質學對列維-史特勞斯的人類學之「思」亦有特別的激發。列維-史特勞斯少年時代常常置身於家鄉高原曠野之中,領略大自然的鬼斧神工,但大自然多姿多彩的地面景觀與令人沉湎的古代遺址並未吸引他的目光,相反,他樂於從巖石中「找尋兩個不同的地層之間的接觸線」,從地層的對比中發現「秩序」。因為不同地質時代之「物」可以重疊或並置於同一空間,所以我們無法根據「地表」來把握如此久遠的「地質史」,而只能通過地層的對比分析,這其實就是一種「結構分析」。於列維-史特勞斯,地質學的方法與心理分析是一致的,因為其是把弗洛伊德的理論視為將地質學的方法應用於「個人」之上。馬克思主義是列維-史特勞斯人類學之思的另一重要來源。列維-史特勞斯始終服膺馬克思主義的「方法論」,因為他從馬克思身上發現了一種對人類社會「客觀」觀察的「科學」態度,「追隨盧梭(Rouseau)的先例,馬克思證明社會科學的基礎並不是建立在各類事件之上,正如物理學的基礎並非建立在感官所能覺察到的材料上一樣」。在列維-史特勞斯看來,三門學科都涉及如何處理「事實」的問題,而其方法一致,即「了解乃是把一種事實化約成另外一種」,從而在兩種不同「事實」之間建立形態轉化關係,這其實說明在對「事實」的把握上,主體的感覺與理性兩個方面需要統一,「想達成一種超級理性主義,把感覺和理性整合起來,同時又不使兩者失去其各自原有的一切性質特徵」。這樣一種「超級理性主義」可以說是對20世紀西方形上學新形態的對抗,列維-史特勞斯堅持哲學的「任務」是「了解存在與它自身的關係,而不是了解存在與我自己的關係」。
「元民族學」的誕生
1935年2月的一個清晨,列維-史特勞斯攜帶巴西聖保羅大學社會學講座教授聘書,踏上了駛向南美航船的甲板,開始了他走出「本邦」的人類學田野之行。其間,他目睹了豐富奇異的自然景觀,登臨了風格迥異的海港,並很快領悟到研究人類學的一些方法訣竅。列維-史特勞斯就此獲得了在為時極短的觀察中捕捉現象「特質」的能力。從1935年3月至1939年1月,列維-史特勞斯任教聖保羅大學,其間曾以「長途旅行」的方式開展了三次規模不等的人類學「田野考察」,分別對南美印第安的卡都衛人、波洛洛人以及南比誇拉人部族進行了「探訪」,對南美印第安土著人的社會組織、村落形態、審美觀念有了直觀的感受與把握。嚴格意義上講,列維-史特勞斯的「考察」不是人類學的田野工作,因為其「考察」不是「靜止」的,更沒有繪製建築「圖紙」,只是在「即時」狀態中進行「文化素描」。所以列維-史特勞斯把握的不是「單一」部族,而是幾個部族不同的文化「特徵」的綴合。從人類學的角度看,列維-史特勞斯此類做法不太「專業」,但這也使得他避免過分關注「局部」「個別」,得以在「系統」「關聯」的層面了解南美土著文化。事實上,列維-史特勞斯「早早就意識到自己是個書齋人,不是田野工作者」,所以他的工作與其說是建立在「田野工作」的基礎上,毋寧說是在「閱讀」民族志的基礎上,這使他發展了一種「元民族學」,即從全世界原住民的資料庫取樣,進行綜合,展開大規模的泛文化比較。
從邏輯上來講,列維-史特勞斯的工作要求一種新的理論與浩博的人類學文獻的結合,北美給他提供了這樣一個實驗空間。1941年5月,列維-史特勞斯又乘船來到美國,開始了他的人類學理論實驗。在此過程中,兩位人物對他理論形成至關重要。首先是德裔美籍人類學家博厄斯。博氏提出的「文化相對主義」與對文化現象「無意識本質」的規定對列維-史特勞斯有點化之功。不過,最終影響列維-史特勞斯創建人類學革命理論的是俄裔語言學家雅各布遜。雅氏為列維-史特勞斯帶來了結構主義語言學的「音位學」原則,由此使得後者從一名「尚無自覺的結構主義者」變成為自覺的結構主義者。20世紀40年代的人類學家已掌握了足夠豐富的民族志材料,他們面臨的困惑不是某一土著部落文化的「詞彙學」,而是溝通不同土著部落「制度」的通用「語法」問題。列維-史特勞斯在南美「遊覽」式的田野考察雖然不夠「專業」,但其「哲學家」本色正巧突破解讀單一土著部落文化「詞彙」的局限,透露了對不同土著制度形式的比較視角。所以當接觸到雅氏的「結構語言學」後,他將限於「語言」領域的音位學原則轉換應用於非語言領域的「制度」之中,從而完成了他對「親屬制度」的「元民族學」考察。
《親屬關係的基本結構》的完成使得列維-史特勞斯事實上成為一門新的學科「結構人類學」的創始人,也使其在邏輯上實現了從「人類學」到「哲學」的回歸。1948年秋,列維-史特勞斯回到法國,1958年其論文集以《結構人類學》出版,就此正式宣告了作為「結構主義」的結構人類學的誕生。時至今日,作為思潮的結構主義或已不再時尚,然其跨學科的符號學之思與人文科學認識論運作原則並未過時,因為其正籲求著一個「新理性」時代的到來。
(作者單位:蘇州大學政治與公共管理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