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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兩天我們還跟大家聊,說民間借貸的利率是不是有點太高了?因為按照以往的政策,民間借貸是兩線三區,國家保護每年年化在24%以下的民間借貸利率。那個時候我們講,這個利率真的是有點高了,因為今天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也不過2%左右。
就在這兩天國家相關部門已經出臺措施了,最高的年化保護利率發生了重大調整,以後我們不存在兩線三區24%和36%了。國家直接規定,未來最高保護4倍的LPR利率,最新的LPR利率是年化3.85%,4倍也就是15.4%。
也就是說從現在開始,民間借貸你最高只能跟借款人要年化15.4%以內的利息,超過部分就叫高利貸,是法律所不給保護的。從年化24%甚至年化36%這也是合法的,一下子跌落到了年化15.4%,這個跌幅確實有點狠,給很多人打了一個措手不及。
然而我們也得講,這個跌幅也是很合理的,為什麼?因為這些年來我們的各項利率一直都在降低,大概5年之前,最高法提出兩線三區的保護利率時,那個時候我國的基準利率大概在6%左右,所以4倍的6%就是24%。
而經過了短短5年的發展,基準利率已經沒有了,我們要看LPR了,LPR是一降再降,降到了3.85%,這個時候按照4倍算可不只有15.4%了嘛!這是市場所影響的,不單貸利率在大幅下降,存款利率也在大幅下降。
大家還記得嗎?早幾年前支付寶剛剛推出餘額寶的時候,那個時候餘額寶利息有多高?一年百分之六七啊!相當於一個活期的存款你能拿到百分之六七的回報,今天甭說活期了,有的信託你都拿不到百分之六七。今天我們打開餘額寶看一看,年化利率只有可憐的百分之一點幾了。
是的,存款利率、貸款利率都在大幅下降,那麼調整民間借貸利率就是非常合理的了,否則民間借貸就真的變成高利貸了。當然從另外一個角度上講,也有很多朋友想問,15.4%也不低了,你現在做什麼買賣能掙這麼高的利潤?
有的人甚至機械的提出:有沒有可能我們乾脆把利率進一步往下拉低,15.4%我們認為也是高利貸,不能讓這幫人撿了便宜去。乾脆就把這個國家保護利率拉齊跟LPR一樣不行嗎?
想法是很好的,可問題是我們非常清楚,今天很多中小企業、個人經商者,你到市場上想借到錢是很難的,跟銀行借錢你沒有資產抵押,信用不好銀行是不會借給你的,銀行那個低利率它不是服務給你的。因此很多人他只能跟親戚朋友、周邊認識的人借錢,可問題是你不給人家稍微高一點的回報,人家憑什麼把錢借給你?
所以如果我們機械性的壓低民間借貸利率,表面上似乎沒有一個高利貸了。但實際上高利貸紛紛轉到地下了,那個危害更大。所以現在4倍LPR是一個比較平衡的市場利率,同時既然最高法已經有了這樣的司法解釋,如果你借給過別人錢或者你正在借別人錢的話,可以把借款合同拿出來看看,如果超過了15.4%,你可以跟人家重新協商一下了,你可以少交一些利息了。因為如果對方不同意訴訟到法院的話,法院現在最高也就保護到15.4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