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君者,衛之諸庶孽公子也,名鞅,姓公孫氏,其祖本姬姓也。 商君書鞅少好刑名之學,事魏相公叔座為中庶子。公叔座知其賢,未及進。會座病,魏惠王親往問病,曰:「公叔病有如不可諱,將柰社稷何?」公叔曰:「座之中庶子公孫鞅,年雖少,有奇才,願王舉國而聽之。」王嘿然。
——史記《商君列傳》
今天我們來說說商鞅變法這段兒故事。
商鞅,約公元前395年出生,戰國時期衛國人,其本姓公孫,商鞅是後常叫的名稱,是戰國時期有名的政治家,法家代表人物。商鞅最為人所熟知的故事大概就是變法了。其本是衛國人,因為衛國君主昏庸無能得不到重用,於是去到了魏國。上文《史記》中記載,他魏國只在丞相公叔座麾下下做過文案,雖然公叔座也舉薦過商鞅,但是魏王也沒有重視起來,恰好趕上秦國秦孝公即位,向天下頒發求賢令,於是商鞅得以進入秦國,向秦孝公諫言強國之道,陳說變法圖強的計劃,得到秦孝公的支持,被封為左庶長,這才被委以重任。於公元前359年(秦孝公三年),逐步開始自己的變法之路。
商鞅變法分兩次進行。第一次變法內容重點在民治上面,主要分為三個方面:
· 實行編戶制和連坐制。
「四境之內,丈夫女子皆有名於上,生者著,死者削」——《商君書·境內》
這道法令的主要內容是,人出生就要登記戶口,死後註銷戶口,方便控制農戶和賦稅的徵收,以五家為一伍,十家為一什的方式編制,採用互相告發和連坐的制度,一個人如果犯了罪,同族人不檢舉的要和犯人同罪,且對舉報者實行獎勵。
戶籍制度從源頭上為中國封建社會的社會穩定做出了巨大的貢獻,直到今天我們還在沿用。
· 廢除舊的貴族世襲制,獎勵軍功,禁止私鬥。行軍打仗按士兵軍功的多少來分配爵位,王室貴族如在軍功上無建樹的,一律消除其貴籍。
這項改革,很大程度上加強了中央集權,但是打擊了當時的既得利益者——舊貴族,因此,舊貴族階層對其懷恨在心,也是後來商鞅下場慘烈的主要原因。
· 重農抑商,獎勵耕織。商鞅認為農業是國家發展的第一生產力,是國家富裕的保障。所以這項法例規定,對生產糧食和布匹多的人免除勞役、賦稅;反過來對於商人呢,放棄勞動生產去經商的人要被貶為奴隸。
這項內容,是為了防止經商的多了,會耽誤農業生產,影響國家休養生息。
關於變法還有個有趣的小故事。
話說新法令制定完畢後,商鞅怕百姓不相信,就暫沒公布。先玩了個小計謀:找了根長三丈的木棍豎在國都南門,對百姓們說,誰能把木棍搬到北門,獎勵十金。民眾們覺得奇怪沒人行動。過了幾天商鞅說:誰把木棍搬到北門的,賞金變成五十金。有個人將信將疑把木棍扛到了北門,官方當即就兌現承諾,賞給他五十金。商鞅此舉是在向百姓們證明,變法的事言出必行,絕不無半點虛假。然後趁機頒布了新法令。
徙木立信
這是第一次按變法的內容,「商鞅變法1.0版本」上線後,秦國百姓安居樂業,短短數年內秦國的經濟、政治、軍事都獲得了長足的發展,原本秦國在七國中實力弱小,改革幾年後隱隱有第一強國的趨勢。
1.0版本上線七年後,公元前352年(秦孝公十年),商鞅因變法的效果明顯被升為相當於後世丞相一職的官職。又過了兩年,商鞅開始籌劃第二次變法,這次變法的重點不在民,而在吏治。細分起來也可以歸納為三點:
· 廢井田,開阡陌,承認私有,允許土地買賣。這項法令衝破了以前的井田制對封建經濟的阻礙,更加刺激了百姓發展生產的積極性。
· 廢除分封,設立縣治。將秦國的鄉邑重新設立為縣,由國家直接分派官吏管理。以前分封下去的諸王不再有實權,把地方的政權、兵權統一收回到了中央手裡。
· 統一度量衡,頒布度量衡的標準。這一點也為後來秦始皇統一度量衡,提供了的基礎和標準,也可以說是秦始皇統一度量衡的「1.0版本」。
這是商鞅變法的「2.0版本」,如果說第一次變法是發展經濟,那麼這次變法就是提升了秦國的政治、軍事力量。使秦國經濟、軍事基礎都空前強盛,凌駕於六國之上。
商鞅舌戰群臣
前文說到,商鞅變法雖使秦國國力強盛了起來,但是始終是以犧牲舊貴族階層的利益為代價的,秦國的舊貴族們把商鞅視為眼中釘肉中刺,恨不得斷其骨,食其肉。有一個舊貴族叫公子虔的,因為不服商鞅,就故意犯罪刁難商鞅。如日中天的商鞅毫不留情的對其實行了「劓刑」,更加激化了舊貴族對他的仇恨。
公元前343年,齊魏馬陵之戰,也就是孫臏在馬陵道伏擊龐涓,「龐涓止於此樹」的這場戰役,魏軍失利,商鞅乘機出兵伐魏,獲得了魏國河西之地(今山西、陝西兩省之間的黃河南段以西地區)。商鞅因此被賜予於、商等十五個邑,稱為商君,這就是「商鞅」這個名字的由來。
商鞅在秦國的兩次變法,對當時的秦國和對後世都有很大的影響。後世的保甲制度就是根據商鞅的編戶制和仕伍制演變而來;其郡縣制也被後來兩千多年的歷朝歷代所沿用。
但從今天的角度來看,歷史上幾乎所有的變法伴隨著舊勢力利益的削弱,秦國的舊貴族對商鞅仇恨隨著時間推移日漸加深。商鞅推舉的法令雖利治國,很多刑罰卻過於嚴苛。因此,在秦孝公去世之後,舊貴族們對失去了保護傘的商鞅展開了強力的報復。趙良曾經勸說商鞅,趁事端未起今早放棄功名利祿離開秦國,歸隱山林,或者逃奔他國或許還能安享晚年:
宜「歸十五都,灌園於鄙」、「不貪商、於之富,不寵秦國之教」
商鞅沒有採納,秦惠文王繼位後,前文提到的被商鞅施以疈刑的公子虔為報私仇,陷害商鞅謀反。商鞅逃到秦國邊境,要暫住一晚,因為沒出示身份證明,店家害怕連坐而被店家舉報,又想逃到魏國,魏國人因其曾帶兵落井下石也不願意收留。百因必有果,商鞅逃亡路上所有的阻礙都是自己當時一手造成的,成語「作法自斃」就是從這裡來的。後來商鞅回到自己的領地,出兵徵伐鄭國,秦國又討伐商鞅之,被秦軍殺死在了鄭國。死後仍不消停,被秦惠王施以「車裂之刑」並滅族。
商鞅變法雖然是歷史上濃墨重彩的一筆,但他最後的十分悲慘的,死於自己變法時制定的法律,死後又被五馬分屍。商鞅之死在於,其對統治者抱有太大的幻想,封建統治者鞏固自己的地位,是不會在意犧牲掉個別的人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