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文化名城(鎮、村)保存著大量的歷史遺存,體現了一個區域的歷史文脈和個性特色。文山州歷史文化名城(鎮、村)內涵深厚,特色鮮明,是文山悠久歷史、燦爛文化的重要載體,也是當地人民生存發展的歷史見證。
文山州嚴格遵循「科學規劃、保護為主、搶救第一、合理利用」原則加強歷史文化名城(鎮、村)保護管理,充分發揮歷史文化名城(鎮、村)優勢,正確處理保護與發展的關係,有效保護和開發利用歷史文化資源,進一步完善了歷史文化名城(鎮、村)功能。多年來全州通過多渠道、多方面的投入,歷史文化名城(鎮、村)基礎設施功能和環境面貌得到了較大的改善,歷史文化街區和歷史建築的保護和修善工作力度不斷增強,歷史文化名城(鎮、村)保護和建設步伐不斷加快,不僅提高了城市(鎮、村)的知名度,也促進了文化遺產的有效保護和協調發展。
一、依法管理歷史文化名城。1999年1月廣南被雲南省人民政府命名為省級歷史文化名城,根據《雲南省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名街保護條例》,為了做好廣南歷史遺產的保護工作,加強對廣南歷史文化名城的管理,更好地保護和利用好歷史文化資源,結合廣南縣實際,文山壯族苗族自治州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於2013年5月頒布了《雲南省文山壯族苗族自治州廣南歷史文化名城保護管理條例》,自2013年9月1日起施行。這使我州歷史文化名城管理有法可依,對於加強歷史文化名城的保護,做強民族文化產業,促進廣南縣經濟社會的發展有著重要的作用和意義。
二、組織編制保護規劃,進一步完善了歷史文化名城(鎮、村)規劃保護管理的相關條例和規定。廣南縣組織編制了《廣南縣城省級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規劃》和《廣南縣舊莫鄉歷史文化名鎮保護規劃》,文山市出臺了《平壩鎮歷史文化名鎮保護規劃實施細則》,麻慄坡縣編制了《董幹鎮新寨村委會城寨傳統村落保護規劃》。
三、開展了歷史建築確定工作,充分展示當地歷史風貌和地方特色。文山市和廣南縣積極開展了歷史建築情況調查工作,並公布確定了文筆塔等25處歷史建築,歷史建築信息錄入了國家住房城鄉建設部「歷史文化街區和歷史建築數據信息平臺」。
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城鎮化進程進一步加快,城鎮基礎設施和社會生活要逐步現代化,歷史文化名城(鎮、村)的保護管理也面臨十分嚴峻的挑戰。文山州將從以下幾個方面加強歷史文化名城(鎮、村)保護管理工作。
一、嚴格執行保護規劃。開展歷史文化名城(鎮、村)規劃修編和保護規劃編制工作,加強歷史文化街區、歷史建築周邊的新建建築管控,增強建築風貌的協調性,注重歷史環境的整體保護,使歷史風貌整體性不受影響。
二、開展歷史建築信息管理。將按照上級部門的規定和要求對歷史建築進行分類測繪建立信息檔案,積極保持和延續歷史建築傳統格局及歷史風貌。
三、加強宣傳教育。通過面向社會和公眾廣泛開展《雲南省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名街保護條例》及《文山州廣南縣歷史文化名城保護管理條例》宣傳,提高群眾對歷史文化名城(鎮、村)和歷史建築保護與利用的自覺性,激發群眾參與保護的熱情,變「要我保護」為「我要保護」,不斷增強守望精神家園的責任感。
四、爭取補助資金。積極申報和向上級部門爭取保護專項補助資金,用於歷史文化名城(鎮、村)、歷史文化街區和歷史建築的保護管理。
目前全州共有各級歷史文化名城(鎮、村)4個,其中國家級歷史文化名鎮1個(文山市平壩鎮),省級歷史文化名城1個(廣南),省級歷史文化名鎮1個(廣南縣舊莫鄉),省級歷史文化名村1個(麻慄坡縣董幹鎮城寨村)。經縣(市)人民政府公布的歷史建築共有25處,其中文山市14處,廣南縣11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