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邊有個小賣部》,如果你沒有看過這本書,當你看到這個名字,是不是會以為,它可能會講一個溫馨又可愛的故事,或許裡面有一個漂亮的小女孩和一個可愛的小男孩。
但它真不是。
悲傷的離別,笑著笑著就哭了。
故事的開始,總讓你忍不住笑出聲來,感嘆這些真實又可愛的人,再往後就會忍不住流出淚來,同樣還是那些人。
劉十三和他的外婆一起生活,住在雲邊鎮,一個遙遠又美麗的山間小鎮裡,他不記得媽媽的樣子,他只能從別人媽媽的樣子裡拼湊自己媽媽的樣子,他真的很想媽媽。
他每天都勤奮學習,因為媽媽唯一留給他的錄音是:好好學習,以後考清華北大。
但是,他真的不聰明,他日日苦讀,最後還是只考了一個三流大學,畢業就失業。
連女朋友都是常年腳踏兩隻船,最後把他甩了。
在保險公司,他連一份保險都賣不出去。
怎麼會這麼糟糕,連他自己都想不明白。
在他失魂落魄,伶仃大醉的那天,外婆查出自己癌症晚期,70歲的外婆開著拖拉機一整天,來到他的城市,又開了一整夜,把喝的大醉的劉十三帶回了家。
他日日都想逃離小鎮,想去大城市奮鬥,但似乎他的命運早就定格在了那個小鎮。
他的親情,他的愛情,源於那裡,也終結於那裡,最後剩下的只有思念。
在他十幾歲第一次遇見程霜,第一次偷外婆的釀酒喝醉了,騎車帶著同樣喝醉了的程霜回家。
「那麼熱的夏天,少年的後背被女孩的悲傷燙出一個洞,一直貫穿到心臟,無數個季節的風穿過這條通道,有一隻螢火蟲在風裡飛舞,忽明忽暗。」
這個從小就得了癌症,包裡裝了不知道有多少張病危通知單的率真的女孩,最後硬是奇蹟活到了二十歲。
她陪著劉十三度過了他最艱難的時光,她把劉十三的每一件事都當成自己的事情去完成,她陪著他一起賣保險,一起給外婆看病,一起送外婆最後一程。
半年之後,他們再也吃不到外婆做的絕頂好吃的飯菜,再也聽不到外婆大聲的呼喊,再也沒有人用勺柄打他。
他在大雪的夜裡爬了七八個小時的山路,就為了去給故去的外婆點一盞燈,好讓外婆的靈魂找到回家的路。
如果外婆還在,一定又會罵他傻瓜,他多麼希望外婆還能罵他。
小時候他問外婆,山的那邊是什麼,外婆說是海,他說等他長大了,掙了錢,帶她去看海,外婆說她可能等不到那一天。
後來他一個人站在海邊,海浪在腳下翻湧。
「外婆,你會不會永遠陪著我?」
「外婆在的,一直在。」
這世上沒有永遠,但永遠可以在心裡,只是,他再也沒有外婆了,再也沒有人舉著掃帚滿鎮子追著他打了。
從十幾歲,程霜第一次給他留字條,到二十歲第三次給他留字條,她的愛一直都在。
第一次分別
「喂!我開學了。要是我能活下去,就做你女朋友。夠義氣吧?」
第二次分別
「喂!這次不算。要是我還能活著,活到再見面,上次說的才算。」
第三次分別
「第一句:別來找我,如果我活著,肯定會來找你,不管你在哪裡,我都會找到你。因為你呀,是我生命中那麼亮那麼亮的一縷光。
第二句:如果下次再相見,我們就結婚吧。約好了?」
遺憾的是,她再也不會回來,她成了他生命中的一縷光,這個堅強的女生,無論多麼難過,都會努力前行。
也許正是因為對她來說意外和明天永遠不知道哪個先來,所以她才能活的如此豁達,想到什麼立刻去做,無論是她自己的事情,還是劉十三的事情,她都立刻整裝待發。
只是最後,她終究還是沒能戰勝病魔。
劉十三從海邊回來,回到雲邊鎮,推開院門,仿佛看見外婆還站在灶邊,然後眼淚一顆一顆掉下來。
我也很想你,外婆。他在心裡說。
他站在程霜最後留給他的那幅畫前,看著下方留下的字:
生命是有光的。在我熄滅前,能夠照亮你一點,就是我所有能做的了。我愛你,你要記得。
他依稀記得,程霜離開的那個春天,春風吹著花瓣,就像幸福真的存在過。
他的朋友邀請他去聽他的演唱會,唱專門寫給劉十三的歌
「我的朋友劉十三,
活著就不能算失敗。
劉十三,劉十三,
你不會就這麼完蛋。」
他努力的想要過好自己的生活,但是生活總是不順他意,他想要得到的越來越難得到,連那些曾經擁有的都已失去,還好程霜給了他光,照亮他今後的路,至少在心裡不再孤單。
外婆走之前給他留下了小賣部,留下了錢,她怕她的傻外孫餓肚子。
外婆當然知道自己的外孫是個什麼樣的人,但是她依舊鼓勵他,相信他,想辦法幫助他,那些無條件愛你的人,總是希望能夠再多給你一些,再多一些。
劉十三回想著曾經喊外婆是個「小氣鬼」的日子,淚流滿面。
想念是一件很殘忍的事情,殘忍到無法呼吸,殘忍到淚流不止,殘忍到心臟仿佛走失了心房,再也撐不起曾經的往事,然而還是要面對今後的一切,一切再也沒有你的日子,靈魂仿佛被抽走了一束,隨著你的呼吸永遠離開了。
但云邊鎮還在,外婆的小賣部還在,生活還在,明天還在,希望一直都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