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鳳鳴的母親過世,剛過百日。次日一大早,老公起來在廚房做早餐,鳳鳴起床後正準備上衛生間,聽到客廳外邊有人敲門,便大聲對正在廚房裡忙活的健民喊道:「老公,去開門看看誰這麼早來敲門。」
健民從廚房出來,走到客廳門口,打開門。客廳門外站著的是鳳鳴的姐姐風琴。
健民覺得很奇怪,風琴這麼早來幹啥,自從他們夫妻倆搬到這個房子裡照顧嶽母的生活,風琴很少過來看老人。
「姐,進來吧。」健民跟風琴打招呼。
風琴看健民腰裡繫著圍裙,問健民:「你做早飯,鳳鳴沒在家。」
「姐,你坐吧。鳳鳴在衛生間,一會就出來。」健民說。
健民給風琴倒了一杯水,然後就回廚房繼續做早餐去了。
鳳鳴從衛生間出來問風琴:「姐,你這麼早過來有啥事?」
「我是來看看你啥時候從這房子裡搬出去。媽已經不在了,你還要繼續住在這裡嗎?」風琴說。
「我為啥要搬出去,這裡是我的家。」鳳鳴說。
「這是爸媽的家,你以前住在這裡只不過是伺候咱媽的,咋就成了你的家了。」風琴質問。
「咱媽過世前,已經把這房子過戶給我了。」鳳鳴說。
「我也是媽的女兒啊!」風琴說。
「我沒說你不是媽的女兒,媽也沒說你不是她的女兒。」鳳鳴說。
「媽的房子應該有我一半,憑啥你直接過戶了。」風琴問。
「難道你心裡不清楚嗎?」鳳鳴反問。
「媽沒權利把爸的那一半房產也給你。」鳳琴說。
「看來你知道的不少,既然你懂法,為啥不贍養咱媽,等著坐享其成嗎?爸臨終前把自己的一半房產贈給了媽,所以,這房子原來是媽一個人的。」鳳鳴解釋說。
「我要看爸的遺囑。」風琴說。
「你沒權利看,我也不想讓你看。」鳳鳴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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姐妹倆因為房子的問題,說得不太好,最後不歡而散。
幾天後,風琴帶著老公一起來到鳳鳴家,又跟鳳鳴要房子。鳳鳴告訴大姐和姐夫說:「這房子現在在我的名下,合理合法的,你們不要在這裡胡攪蠻纏了。」
姐夫說鳳鳴:「嶽父母就你們姐妹倆,最後有多少存款我們不過問,但這房產必須給我們一半。」
「姐夫,你也想得很明白。我媽在世時,一定沒有多少存款,誰照顧,誰就要花錢。所以,我媽需要人照顧的時候,我姐再三說自己要帶孫子,沒時間照顧我媽。你也不想讓我姐照顧我媽,因此,你也不想辦法,讓我姐來照顧我媽幾天。」鳳鳴停頓了一下,看了姐夫一眼,姐夫低頭不語。
鳳鳴繼續說:「我也有孫子,而且比你孫子還小,為了照顧我媽,我讓親家幫忙帶孫子,然後跟健民一起搬到媽家裡來照顧媽。這些年你們為媽做了多少。現在想要房子,才想起來你也是媽的女兒女婿了。」
「我當初不是走不開麼。」風琴辯解道。
「不想照顧媽,你總會有合適的理由。媽就咱兩女兒,如果我和你一樣,媽就只能流落街頭了。所以還是爸有先見之明,在臨終前替媽安排好了一切。」鳳鳴說。
「如果你堅持不給你姐一半房產,我們就起訴你。」姐夫說。
「隨你的便,我現在擁有這套房子,合理合法,走上法庭,法官也要用證據說話。」鳳鳴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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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琴和老公一起跟鳳鳴鬧騰了多次,依然得不到一半房產,所以風琴是真的想起訴鳳鳴了。她先諮詢了律師,問律師如果自己起訴妹妹,這個官司的勝算有多少。
律師聽了風琴的敘說後,對鳳琴說:「我勸你不要起訴了,這個官司你贏不了。房產在你母親臨終前已經過戶,說明是合法的。你父親也有遺囑,說明你父親臨終前,把他的那一半房產已經做了安排。你當初不想照顧母親的晚年生活,就意味著你已經放棄了繼承權。親姐妹打一場官司,你輸了官司,輸了親情,還要付起訴費。你自己掂量掂量吧。」
律師說得對,雖然都是媽的親女兒,但是在贍養問題上,不付出還想得遺產,那是不可能的。
溫馨提示:故事虛構,若有雷同,純屬巧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