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宋時,臨安錢塘門外有個樂翁,本是士族人家,因為家道敗落,在錢塘門外開了家雜貨鋪。他家有個兒子叫樂和,小時候寄養在永清巷舅舅家。舅舅家的鄰居喜某,是個大戶,女兒叫順娘,比樂和小一歲。兩個人都在一個學館裡讀書。大家開玩笑說:「和順喜樂,真是天作之合。」樂和順娘本就互相喜歡,於是偷著定了婚約。
後來樂和回到父親那,二人斷了音訊。三年後,清明節那天,舅舅邀樂和一起掃墓,然後去西湖遊覽。杭州風俗比較開放,遊湖的時候男女不用躲避。喜某家眷也來遊西湖,與樂和坐了同一條船。當時順娘已經長成窈窕少女,樂和更加著迷,但是除了作個揖以外,沒有理由搭話。彼此四目相對,只是微微一笑,眼看著對方離開。
樂和回去後,思念不已,因此寫詩一首:「嫩蕊嬌香鬱未開,不因蜂蝶自生猜。他年若作扁舟侶,日日西湖一醉回。」
寫完折好,第二天帶著去了永清巷,準備找機會送給順娘。徘徊了好久,順娘沒出來,也沒找到別的機會送去,只好鬱郁離開。他聽說潮王廟很靈,就買了香燭前去祈禱。燒紙錢的時候,袖子裡的詩篇落入火中。急忙撿起,已經燒的只剩下一個「侶」字。侶字是兩個口,樂和自認為這是個吉兆。
他走到放置碑文的亭子,正在想這件事,忽然看到一個老叟,穿著古樸的衣衫,手拿一把團扇,上面寫著姻緣兩個字。樂和因此問到:「您能算人的姻緣嗎?」老叟說能算。於是問了樂和的生辰,掐著手指算了好一會兒,然後說:「你的姻緣是熟人。」樂和說:「我正想去提一個熟人,不知道能不能如願?」老翁把他領到一口八角井前,讓樂和看井裡的情形。只見井裡水平如鏡,映出一個美女,十六七歲。仔細看看,正是順娘。樂和大喜過望,忽然掉到井裡,不由驚醒。原來靠在石碑上睡著了。細看碑文,上面記載,潮神名叫石瑰,唐朝時捐錢修堤壩擋水,落水而死,被奉為潮神。
樂和心想,夢中見到的必是這個神。就回去告訴父親,想去喜家提親。父親認為不可以,自家和喜家門不當戶不對,去提親是自取其辱。他又和舅舅商量,舅舅也認為不妥。樂和非常失望,用一張紙寫上「妻子喜順娘」,放在桌邊,白天對著順娘的名字吃飯,晚上放在枕邊。每當節日就打扮整齊出去溜達,但一次也沒遇到順娘。有來提親的,樂和堅決拒絕。而順娘也因為別的事耽誤,沒有出嫁。
又過了三年,到了八月觀潮的時候,樂和去江口徘徊。走到團圍頭,遠遠看到喜家人站在一個棚子裡觀潮。於是,他擠過人群,漸漸靠近,順娘也發現了他,四目相對。正在這時,人群喧譁,潮水來了。這年的潮水非常大,數丈高的水牆直撲岸上。順娘失足落水。樂和看到,痛不欲生,上前相救,也落入水裡。喜某夫婦出重金懸賞救人。水性好的人爭著下水去救。只見紫衫黃裙在水裡漂蕩,眾人打撈上來。原來是順娘和樂和面對面抱在一起,拉不開,呼喊也不見甦醒。
樂翁聽到消息也已經踉踉蹌蹌的趕來,哭到:「活著時不能成伴侶,死後終於成連理枝了。」喜某奇怪的問他,知道原委後生氣的說:「為什麼不來提親!現在後悔有什麼用?如果孩子們能醒過來,我一定答應這門親事。」大家一起拍打呼喊,過了一會兒,兩個人都醒過來,一點也沒有困頓的樣子,就像有神在保佑他們。喜某不敢違背自己說過的話,選了個吉日把女兒嫁了過去。
一對多情的人,如果沒有潮神撮合保佑,思念到死也不能在一起。
【原文】南宋時,臨安錢塘門外樂翁,衣冠之族。因家替,乃於錢塘門外開雜貨鋪。有子名和,幼年寄養於永清巷舅家。舅之鄰喜將士,有女名順娘,少和一歲。二人因同館就學。學中戲云:「喜樂和順,合是天緣。」二人聞之,遂私約為夫婦。
久之館散,和還父處,各不相聞。又三年,值清明節,舅家邀甥掃墓,因便遊湖。杭俗湖船男女不避。適喜家宅眷亦出遊,會於一船。順娘年已十四,姿態發越,和見之魂消。然一揖之外,不能通語,惟彼此相視,微微送笑而已。和既歸,懷思不已,題絕句於桃花箋云:
「嫩蕊嬌香鬱未開,不因蜂蝶自生猜。他年若作扁舟侶,日日西湖一醉回。」題畢,折為方勝,明日攜至永清巷,欲伺便投之順娘。徘徊數次,而未有路。聞潮王廟著靈,乃私市香燭禱焉。焚楮之際,袖中方勝偶墜火中。急簡之,已燼,惟餘一侶字。侶者雙口,和自以為吉徵也。
步入碑亭,方凝思間,忽見一老叟,衣冠甚古,手握團扇,上寫姻緣二字。和問曰:「翁能算姻緣之事乎?」叟云:「能之。」因詢年甲,於五指上輪算良久,乃曰:「佳眷是熟人,非生人也。」和云:「某正擬一熟人,未審緣法如何?」叟引至八角井邊,使和視井中有緣與否。和見井內水勢洶湧,如萬頃汪洋,其明如鏡。中有美女,年可十六七,紫羅杏黃裙,綽約可愛。細辨,乃順娘也。喜極往就,不覺墜井,驚覺乃夢耳。查碑文:其神石瑰,唐時捐財築塘捍水,沒為潮王。
和意夢中所見叟即神也。還告諸父,欲往請婚。父謂盛衰勢殊,徒取其怒。再請舅,舅亦不許。和大失望,乃紙書牌位,供親妻喜順娘。晝則對食,夜置枕旁,三喚而後寢。每至勝節佳會,必整容出訪,絕無一遇。有議婚者,和堅謝之,誓必俟順娘嫁後乃可。而順娘亦竟蹉跎未字。
又三年,八月,因觀潮之會,和往江口,巡視良久。至團圍頭,遙見席棚中喜氏一門在焉。乃推身人叢,漸逼視之。順娘亦覺,交相注目。忽聞喧言潮至,眾俱散走。其年潮勢甚猛,如水城數丈,頃刻逾岸,順娘失足墜於潮中。和驟見哀痛,意不相舍,倉皇逐之,不覺並溺。喜家夫婦急於救女,不惜重賂。弄潮子弟,競往撈救。見紫羅衫杏黃裙浮沉浪中,眾掖而起,則二屍對面相抱,喚之不蘇,拆之亦不解。時樂翁聞兒變,亦蹌攘而至,哭曰:「兒生不得吹簫侶,死當成連理枝耳。」喜公怪問,備述其情。喜公恚曰:「何不早言,悔之何及。今若再活,當遂其願也。」於是高聲共喚,逾時始蘇,毫無困狀,若有神佑焉。喜公不敢負諾,擇日婚配。事見《小說》。
一對多情,若非得潮神撮合,且為情死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