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古代的很多小說中,都有女子出軌的內容,最有名的莫過於潘金蓮,但是在古典小說《歡喜冤家》中有一個女子甚至在某種程度上更要比潘金蓮過度,只不過她對於老公的態度倒是與潘金蓮相反,不但沒有為了外面的男人謀害親夫,反而到最後救了親夫。
這個故事出自《歡喜冤家》,名字叫做《李月仙割愛救親夫》。
今天,我將和大家分享這個故事。
這個故事主要圍繞著女主人公李月仙展開的,這個李月仙生得貌美,有個書生叫王文甫就看上了她,託人去提親,李月仙答應了。
這個王文甫也不是什麼胸有大志的人,早早地就放棄了讀書,繼承了祖上的產業,如今又有嬌妻在懷,夫婦二人感情深厚,每天日子裡過得那叫一個好不快活。
恰巧當年遇上了荒年,即便是再胸無大志,再眷戀嬌妻,可是王文甫夫婦二人也要生活,為了吃口飯,王文甫只能外出去謀生計,而且這王文甫也說了:
我此去,多則一年,少則半年,即便回來。
也就是說,這家裡男人外出,最少也要半年。
不過因為沒飯吃,也只能讓李月仙一人在家中了。
恰巧這王文甫有個兄弟叫章必英,這章必英父親原來和王文甫父親關係不錯,章必英父親去世得早,他小小年紀就給王文甫當了伴讀,久而久之兩個人和親兄弟差不多,還住在王文甫家裡。
而且這章必英長得好看,不僅女人喜歡,男人也喜歡得不得了,可以說是男女通吃,也沒有什麼道德底線。
李月仙當時嫁過來,帶了一個丫鬟名叫紅英,長得也漂亮,於是就和章必英看對眼了,兩個人經常在一起幽會。
七夕那天,這紅英和章必英又約好了,並且還定了個法子——將李月仙灌個半醉,然後半途章必英去把雞籠裡的雞放出來,李月仙肯定會叫丫鬟紅英處理,兩個人就在那裡趁機幽會。
這裡可能會有人疑惑,為啥要費這麼大事?把李月仙直接灌倒了不就完了嗎?原來這倆人怕李月仙灌倒以後半夜醒了,半夜醒了以後李月仙要是找不到丫鬟,事情就大了。
可惜,通常計劃是趕不上變化的,這紅英灌酒沒把李月仙灌個半醉,自己先醉倒了,章必英半夜把雞籠裡的雞放出來嘰哩哇啦一通亂叫,李月仙叫紅英處理,紅英自己酒醉呼呼大睡,只好下樓自己處理,結果就撞上了章必英。
之前也說了,這章必英生得標緻,外加李月仙的老公出去已久,李月仙心裡一動,就這麼出軌了。
其實看到這裡,李月仙的做法還是有些毀三觀:
其一,這段婚姻是她自己點頭的,和潘金蓮不同,潘金蓮可以說因為生活所迫,但是李月仙是王文甫找媒人親自問的,李月仙點了頭,而且兩個人婚後感情的確還不錯。
其二,王文甫為了生計不得不外出,李月仙只是見章必英標緻,就輕而易舉地出軌了。
這段故事哪怕放到現在的道德倫理來看,都是不被人接受的。
接下來自是李月仙和章必英濃情蜜意,過了一年的恩愛日子,直到王文甫回到了家。
王文甫回到家中自是什麼都不知道,過了半年,他說他又要出發了。
這李月仙一想,又有機會可以和章必英私通了,正高興著呢,誰知道王文甫這次說,他要帶著章必英一起去。
章必英一聽也急了,他還出主意說兩個人可以換著去外地,結果王文甫就是不樂意,章必英畢竟是住在人家的屋簷下,也不能反駁,就和王文甫一起去外地了。
誰知道,在去外地的船上,章必英就動了歪心思——他想把王文甫除掉,這樣自己就可以獨佔李月仙了。
於是在趁王文甫要上廁所的時候,章必英動手了:
二官(章必英)走上船頭,一時起了歹意。「到不如結果了他,與月仙做個長久夫妻。此時湊巧,若不動手,後會難期。」
雙手把文甫一推,骨都一響落下水了。
這章必英也沒管王文甫的呼救,就直接回到了家裡。
李月仙見章必英沒去幾天就回家,還有些奇怪,還問自家相公去哪裡了,章必英當然不會告訴李月仙實情,只說王文甫在外地,李月仙沒有多想,兩個人在家中甜甜蜜蜜。
又過了不久,章必英一天出去的時候,被幾個官差捉住了。
而也在同時,李月仙的家門被敲響——敲門的人不是別人,居然正是王文甫。
原來也是這王文甫命大,掉下水後居然抓到一根浮木,他就坐在浮木上,漂流到了岸邊。
回到家,王文甫的全部想法都是報仇,他一回來先報了官,讓官差把章必英捉住,然後將章必英謀害他的細節都告訴了妻子李月仙。
李月仙隨即和王文甫去官府見了章必英,章必英本來還狡辯,但是耐不住酷刑,還是承認了。
這時候李月仙的態度就比較有意思了,她完全不顧及過去和章必英的情分,對於章必英謀害自己丈夫的事情非常憤怒,仿佛章必英從來就只是一共玩樂的,她愛的只有自己的丈夫。
本來故事到這裡就該結局,誰知章必英本人就不是個省油的燈。
他被押入大牢以後不甘心,整日喊冤不說,自己又長得好看,容易引得別人同情,外加自己剛好被捉的時候身上帶了不少錢,把錢一分,自己居然出了大牢。
出了牢房的章必英對於嫂子李月仙還是念念不忘,外加王文甫害的自己進了大牢,新仇舊恨在一起,章必英要繼續謀害王文甫。
他和自己在獄中認識的獄卒一塊商討,恰巧有新捉的強盜,獄卒就答應讓強盜串通口供,栽贓陷害王文甫為同夥,藉此除掉他。
當然章必英為了讓獄卒幫忙,自己也做了犧牲——他是個男女通吃的,而這個獄卒恰巧就喜歡章必英,章必英還不得不和獄卒在一起了一些日子。
獄卒的確很幫忙,一番陷害後,可憐的王文甫真的被捉進了大牢。而且罪名還不輕,看起來性命都要不保了。
這李月仙就更加奇怪了,雖然身體出軌,可是在這個時候表現得簡直可以稱之為一個賢妻:每天堅持給王文甫送飯,家徒四壁就當自己的首飾,最後實在沒錢了就把丫鬟紅英賣了。
紅英賣了以後的錢本來還能維持一陣子,誰知道章必英這人沒有安好心思,居然跑去把錢全部偷走了,李月仙見家中沒錢,丈夫又在獄中,覺得人生已經絕望,都有準備上吊自盡的心。
這李月仙準備尋死前,還不忘去獄中看望老公做個報備,剛好一塊預謀的獄卒就在旁邊,勸李月仙不要尋死,能改嫁就改嫁,改嫁了還能有一筆彩禮,說不定能留給王文甫當盤纏用。
文甫住了淚道:「李牌有何妙策,使我二人兩全?快快說出。」
李禁道:「將娘子轉了一人,得些聘金,豈不是二命俱存。」
王文甫一聽有道理,就勸李月仙不要尋死,李月仙想了想,決定改嫁。
獄卒替李月仙介紹了改嫁的人,李月仙改嫁的新丈夫就是章必英。
不過章必英開始還不敢暴露自己的身份,每天李月仙沒睜眼人就跑了,晚上大黑夜的熄了燈才回來,李月仙嫁了一陣子,也不知道自己改嫁的男人長啥樣。
直到有天晚上,兩個人情到濃時,章必英就把身份自爆了。
必英笑道:「嫂嫂你道我是郎二麼?我就是章必英。」
這李月仙一見是章必英,還特別高興,兩個人敘了敘舊,敘著敘著章必英就口無遮攔,對李月仙說了自己如何把王文甫害進牢裡的。
這李月仙一聽,面上跟著笑,心裡早就冷了,第二天二話不說就把章必英給告了,章必英進了大牢,李月仙和王文甫重新團圓。
故事到此結束。
這個故事其實本身毀三觀,但是很有意思,有意思的點在於三個人物的塑造:
首先,這個故事在原著中尺度非常大,甚至故事是通過男女的魚水之歡所主導,這在當時看來,作者這麼寫無非是想要吸引眼球,他把李月仙寫的沒有道德底線,又努力做著賢妻,無非就是想要平衡吸引眼球和當時群眾接受度所做出的平衡。
試想,李月仙如果婚後出軌章必英,為了和章必英不顧王文甫死活,那就是另一個萬人唾棄的潘金蓮了。
所以作者不想讓李月仙被罵,又想通過這些橋段吸引眼球,他就不得不把李月仙寫得非常分裂。
其次,如果我們用現代眼光來看,這三個人雖然不完美,但是這個故事裡的三個人比同期很多小說中塑造的人物要鮮活。
章必英是個道德底線極低的人,他可以用身體去交換獲得利益,而且男人女人都可以,為了得到心愛的女人可以害死對自己有恩的哥哥,但是章必英非常清楚自己愛的是誰,並且為了自己所愛的人不擇手段。
王文甫在這個故事裡比較片面化,看起來就是個忠厚老實的綠帽男,但事實上王文甫是個非常實際的人——從一開始他覺得自己不是讀書的料,放棄讀書開始,他的每一步都是非常現實的,他不是純粹的懦弱,比如他被章必英謀害了以後,他也會第一時間去告倒章必英。某種程度上,其實他是很聰明的,不過他不愛用小心思罷了。
李月仙這個人物如果在閱讀故事的話,會發現非常割裂,欲望和愛似乎完全分開,一人一半,沒有聯繫。可是從現在的角度看,我覺得她對於王文甫與其說是愛,不如說是當時封建給她背上的責任,這點在家中沒有錢她就要自盡的點來看尤為明顯,她管不住自己,但是她又想要去做個賢妻,她見到改嫁的是章必英,那一瞬她是開心的;不過在知道章必英謀害了王文甫後,她又選擇站出去,成全自己賢妻的身份。
這篇故事因為尺度,在整個《歡喜冤家》故事集裡風評都不太好,可是我非常喜歡這篇故事,一方面是它的起承轉合設計得非常好,一環套著一環,看得人驚心動魄;另外一方面就是故事的人物,尤其是李月仙這個人的矛盾,更是突出了她的悲劇性。故事的結局雖然表面上說是她和丈夫甜甜蜜蜜,可是李月仙心中又是如何想的呢?沒有人能夠知道。
李月仙放到現在來看,這個女人也不是好人,甚至她有比潘金蓮更不能讓人原諒的地方。但是潘金蓮為了西門慶願意做個不要臉的女人,可是李月仙還是想做個賢妻。